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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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部長 董軍 海軍上將
發言人(3) 吳謙 大校張曉剛 大校 譚克非 大校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部級
聯絡方式
八一大樓
 實際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
對外官網 www.mod.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54年9月
影像資料


八一大樓,攝自中華世紀壇


景山前街「三座門」的國防部原辦公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簡稱國防部[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履行國家國防建設職能的組成部門

國防部於1954年9月成立。其行政首長是國防部長。國防部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的建設工作,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銜級、薪給等。一切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負責的軍事工作,經國務院、中央軍委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沿革

中革軍委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作為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機關,統一管轄並指揮中國人民解放軍及其它武裝力量。在這個時期,軍隊的最高領率機關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擔任。副主席包括共產黨人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以及民主人士程潛。28名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包括共產黨人21人,民主人士7人。此後,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即停止工作,但是依然堅持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成立初期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在國家體制中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作為諮詢議事機構。根據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務院機構設置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列入國務院序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相應撤銷。

1956年10月後,在國防部的名義下,先後成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六研究院第七研究院、第十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和國防科學委員會等科研領導部門。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中央軍委的正常工作受到極大的影響。這期間,軍委的日常工作先後由軍委辦公會議和軍委辦事組處理,不再使用「國防部」名義。

「文革」結束後

1975年和197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葉劍英為國防部長,副部長粟裕、許世友。七八憲法實施期間,在軍事外交活動中開始重新使用「國防部長」的名義。

1982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國家中央軍委,領導全國的武裝力量。國務院設立國防部,負責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2008年初,國防部開始設立發言人制度,並成立了國防部新聞事務局。

歷任領導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國務院軍事工作部門
1954年9月28日至今
現任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研究主管部門
1958年9月至1960年1月5日
繼任:
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空工業部門
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天工業部門
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電子工業部門
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船舶工業部門
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機械工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