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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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 李云泽
副局长(4) 曹 宇周 亮肖远企丛 林
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陆进
机构概况
组织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财政拨款收入 106.31亿元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鑫茂大厦
 邮政编码 100140
对外官网 www.cbirc.gov.cn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时间 2023年5月18日
影像资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关驻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23年3月设立的,主管银行、保险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1]

沿革

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并吸纳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2]

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等出席了揭牌仪式[3]

职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4]

历任领导

驻总局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副部级派驻机构。

沿革

2003年,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6]。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办发〔2015〕55号)撤销监察部驻各单位监察局,中央纪委驻各单位纪检组为对外工作联络的唯一名称[7],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20家为单独派驻机构,27家综合派驻机构负责监督119家单位。中央纪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负责单独监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6]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施行后,调整组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单独派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

历任领导

组长
  • 王陆进 二级副总监察官(2023年5月—)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国务院直属机构
前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2023年3月10日至今
现任
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
2023年3月10日至今
国务院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经营监管部门

2023年3月10日至今
前任: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金融集团日常监管部门
2023年3月10日至今
国务院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
2023年3月10日至今
前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证券投资者保护部门
2023年3月10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