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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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机构包含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等行政主体及派出机构、办事机构等非行政主体,并设置若干直属事业单位;部分直属机构、国家局、办事机构编制在中共中央体系内,但挂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牌子

类别

国务院系统设置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以及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机关党组

国务院行政机构

目前的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和27个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1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6个直属机构,4个办事机构和若干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依据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的性质和范围)分为:

  •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的综合性日常办公机构,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 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置的正部级机构,其性质类似于内阁组成单位,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国务院组成人员。目前,国务院共计27个组成单位。
  •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地位低于部、委、行、署,其设立、撤销或变动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直属机构的行政首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总理任免,直属机构行政长官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内部设立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办事机构的设立、合并及撤销,由国务院决定,其行政首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国务院系统事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规定:“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

国务院系统副部级以上单位名单

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反垄断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加挂牌子,由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承担相关职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中共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组织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事业单位

国务院派出机构

国家计划单列单位

国务院直接出资企业

其他由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国务院部门所属机构

外交部派出机构
公安部内设机构
水利部派出机构
应急管理部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

国务院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农业农村部直属事业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职能部门沿革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