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共产党主持制定的一个起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1949年9月29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七章、六十条。这个会议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该纲领为施政方针。

沿革

共同纲领这个词最早来源于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当时中共称之为“共同纲领”[1],意指国共两党共同遵守之纲领。后来,中国国民党撕毁纲领发动内战。中华民国灭亡后,中国共产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重新起草共同纲领,此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结构

除序言外,分别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七章,共六十条。

草案整理委员会

该文件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起草,委员会成员有如下五十一人(排名不分先后):周恩来李任仁章伯钧罗隆基胡厥文王治周许广平严信民沈志远李世璋严希纯许德珩谢雪红苏资琛潘复生周保中邵式平区梦觉资耀华侯方岳杨成武罗瑞卿钱信忠赖少其罗荣桓陈漫远朱学范邓颖超谢邦定李烛尘吴克坚侯德榜钱俊瑞邓初民恽逸群林仲易吴鸿宾费振东张雪岩罗常培张元济张治中阎存林叶丁易林鉴生韩兆鹗汪金祥黄克诚王雨亭乌兰夫刘先磊周钦岳王世泰刘伯承谢胜坤马白山李颉伯李秀真刘清扬何其芳周苍柏汤桂芬俞庆棠谢觉哉邵宗汉潘震亚刘格平司徒美堂司马文森刘春周兴杨述马骏张苏胡风贺诚陈毅朱德张轸程潜李达张晔高棠周扬;召集人周恩来,秘书宦乡[2]

参考文献

  1. 参见《论共同纲领》,载1946年2月2日《新华日报》
  2. 【新华社北平二十二日电】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会各委员会名单. [2007-08-20]. 
另请参阅

参见


先前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

中国宪法性文件
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0日
后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