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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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发〔1999〕25号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 朱鹤新
副局长(4) 郑薇李红燕徐志斌王春英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组织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行政级别 副部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邮政编码 100048
 电话号码 举报电话:
+86 (0)10 68402265
对外官网 www.safe.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79年6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标准简称外汇局,亦简称外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外汇和国际收支工作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现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

国家外汇局负责管理国家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

历史

1979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当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当年4月,中国银行自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出去,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履行中国政府指定外汇专业银行的职能;改“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为“中国银行总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牌子,受权管理国家外汇[2]。1982年,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剥离,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为人民银行内设司局;后改称“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3]

职责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承担下列职能:

  1. 设计、推行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申报制度,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2. 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达致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3. 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向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
  4. 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
  5. 监督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6. 按规定经营和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
  7. 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8. 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9. 承办国务院和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机构为副司局级,分支机构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用办公设施。外汇局设置下列机构[4]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分支机构

直属企业单位

历任领导

局长
副局长

……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广东老龄网. 2018-06-22 [2018-11-25]. 
  2. 中国银行进行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1979年-1980年). 中国银行. [2023-01-05]. 
  3. 王晓东. 外汇资源短缺年代的记忆. 中国外汇网. 《中国外汇》杂志社. 2021-07 [2023-01-05] (中文). 
  4. 程婕. 外汇局梧桐树平台再添新成员 (PDF). 北京青年报. 2018-12-14 [2019-10-24].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补齐 原总经济师王春英履新. 财新网. [2020-07-13]. 

外部链接

参见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前任: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1979年6月至今
现任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资产及投资交易清算会计核算主管部门
1998年6月12日至今
现任
国务院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与外币资产监管部门
1979年6月至1998年6月12日
继任: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