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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部长 | 董军 海军上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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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3) | 吴谦 大校、 张晓刚 大校、 谭克非 大校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联络方式 | |
八一大楼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旁) |
对外官网 | www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54年9月 |
影像资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简称国防部[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履行国家国防建设职能的组成部门。
国防部于1954年9月成立。其行政首长是国防部长。国防部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一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负责的军事工作,经国务院、中央军委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
沿革
中革军委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管辖并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它武装力量。在这个时期,军队的最高领率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担任。副主席包括共产党人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以及民主人士程潜。28名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包括共产党人21人,民主人士7人。此后,原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即停止工作,但是依然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成立初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国家体制中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作为咨询议事机构。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设置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列入国务院序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相应撤销。
1956年10月后,在国防部的名义下,先后成立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第六研究院、第七研究院、第十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和国防科学委员会等科研领导部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央军委的正常工作受到极大的影响。这期间,军委的日常工作先后由军委办公会议和军委办事组处理,不再使用“国防部”名义。
“文革”结束后
1975年和197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叶剑英为国防部长,副部长粟裕、许世友。七八宪法实施期间,在军事外交活动中开始重新使用“国防部长”的名义。
1982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国务院设立国防部,负责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2008年初,国防部开始设立发言人制度,并成立了国防部新闻事务局。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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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未见国防部副部长任命 |
参考文献
-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3-05-30.
-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网. 2023-12-29 [2024-02-06].
外部链接
参见
国务院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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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
国务院军事工作部门 1954年9月28日至今 |
现任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
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研究主管部门 1958年9月至1960年1月5日 |
继任: (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 |
国务院航空工业部门 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 |
国务院航天工业部门 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机械工业部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 |
国务院电子工业部门 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 |
国务院船舶工业部门 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