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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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宣传部
加挂牌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电影局


主要领导
部长 黄坤明(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兼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副国级)
常务副部长 王晓晖(中央委员,兼中央文明办主任、国家电影局局长、中央政研室副主任,正部长级
副部长(8) 胡和平(中央委员,兼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党组书记,正部长级)
聂辰席(中央委员,兼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正部长级)
蒋建国(正部长级)
徐 麟(中央委员,兼国新办主任,正部长级)
慎海雄(中央候补委员,兼中央广电总台台长,正部长级)
庄荣文(兼国家网信办主任、兼国新办副主任,正部长级)
张建春
孙业礼
秘书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正部级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通称中共中央宣传部,简称中央宣传部中宣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管宣传思想、社情舆论和新闻媒体工作的职能部门。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1]

位于武汉汉口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旧址

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宣传部承担下列职能:

  1. 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2. 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 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
  4. 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5. 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
  6. 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7. 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8. 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9. 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10. 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
  11. 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
  12. 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13. 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
  1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15. 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
  16. 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设置下列机构[2][3][4][5][6][7][8][9]

内设机构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文明办设置秘书局一局二局三局

中央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企业单位

主管社会团体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红旗出版社1983年4月初版,1995年10月出版增补本).

参见

中共中央职能部门
前任: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中央宣传工作部门
1977年10月至今
现任
前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央电影管理部门
2018年3月21日至今
现任
中央新闻出版部门
2018年3月2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