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巴勒斯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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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巴勒斯坦关系

巴勒斯坦

中国
外交代表机构
巴勒斯坦驻华大使馆中国驻巴勒斯坦办事处
外交代表
大使 法里兹·马赫达维[1]主任 郭伟

中国-巴勒斯坦关系,此条目叙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勒斯坦国的双边外交关系,双方外交关系始于1965年3月22日,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主席吴学谦的主持下,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驻北京办事处成立,享受大使馆待遇。 198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并与之建交,同年12月20日,巴解驻北京办事处升格为巴勒斯坦驻华大使馆。

官方关系

198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承认巴勒斯坦国并与之建交。1990年7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突尼斯大使开始兼驻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实行自治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2月在加沙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办事处,2004年5月办事处迁至拉姆安拉。2008年6月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突尼斯大使不再兼任驻巴勒斯坦大使,对巴交往事宜由办事处主任全权负责。2013年,办事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勒斯坦国办事处

注释

  1. 驻华大使到任顺序及递交国书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8-09-13].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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