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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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郡東漢末到初的郡。

沿革

漢獻帝建安後期,分平原郡厭次、樂陵二縣,勃海郡陽信、新樂二縣,樂安郡濕沃縣置樂陵郡,治厭次城(今山東省惠民縣東北),屬冀州。轄境在今山東省濱州市一帶。其中,新樂縣為新置縣,濕沃(一作「漯沃」)縣為復置縣。[1]

魏齊王正始五年(244年),徙封曲陽王曹茂為樂陵王,改樂陵郡為樂陵國[2]晉武帝泰始元年(265年),以樂陵國轉封石苞[3]永嘉之亂後,國除為樂陵郡

十六國時期,樂陵郡先後為後趙及其殘餘勢力(319年-353年)、前燕(353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4]

北魏太武帝皇始元年(396年),攻佔後燕樂陵郡。後省併新樂縣,移治樂陵城(今山東省樂陵市東南)。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分瀛州冀州滄州,樂陵郡改屬滄州;勃海郡般、重合、平昌三縣改屬樂陵郡。孝昌中(525年-528年),析置重平縣。北魏後廢帝中興元年(531年),分樂陵郡般、重合、重平、平昌四縣置安德郡北魏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年),安德郡併入樂陵郡。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534年),分樂陵郡復置安德郡。至此,樂陵郡領四縣:樂陵、陽信、厭次、濕沃。[5]

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併厭次、濕沃二縣;廢安德郡,般、重合、重平三縣併入平昌縣,改屬樂陵郡。至此,樂陵郡領三縣:樂陵、陽信、平昌。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樂陵郡,領縣直屬滄州[4]

人口

長官

樂陵太守(-244年)

樂陵相(244年-310年代)

樂陵太守(310年代-318年)

樂陵太守(330年-577年)

樂陵郡守(577年-583年)

國主

  • 樂陵王曹茂,244年-265年在位。
  • 樂陵武公石苞,265年-273年在位。[3]
    • 樂陵公石統
        • 樂陵公石演(武公曾孫),301年-?在位。[31]
  • 趙公石勒,318年-319年在位,樂陵郡為趙國封內十三郡之一。
  • 趙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樂陵郡為趙國封內二十四郡之一。[32]

參見

註釋及徵引文獻

  1. 李曉傑《東漢政區地理》
  2. 《三國志·卷二十·魏書二十·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3. 3.0 3.1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4. 4.0 4.1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5. 5.0 5.1 《魏書·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中第五》
  6.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7.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衛盧傳第二十二》
  8.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9. 《三國志·卷四十一·蜀書十一·霍王向張楊費傳第十一》
  10. 《南齊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四》
  11. 《資治通鑒·卷八十九·晉紀十一》
  12. 《資治通鑒·卷九十八·晉紀二十》
  13. 《資治通鑒·卷九十九·晉紀二十一》
  14. 《魏書·卷二十八·列傳第十六》
  15. 《魏書·卷三十·列傳第十八》
  16. 《魏書·卷九十一·列傳術藝第七十九》
  17.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18. 《魏書·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
  19. 《魏書·卷二十一下·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下》
  20. 《魏書·卷八十七·列傳節義第七十五》
  21.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22.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23. 《魏書·卷六十四·列傳第五十二》
  24. 《新出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染華墓誌
  25. 《魏書·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26. 《魏書·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
  27. 《魏書·卷九十四·列傳閹官第八十二》
  28. 《魏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
  29. 29.0 29.1 29.2 《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
  30. 《北齊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
  31. 《晉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三》
  32. 《晉書·卷一百四·載記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