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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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
东汉清朝
188年-607年

618年-742年

758年-759年

763年-1724年
人口 
• 282年
326000户[1]
• 549年
125646户,466601口[2]
• 639年
16023户,72733口[3]
• 1102年
66244户,101030口[4]
• 1207年
3670户[5]
历史 
• 成立
188年
• 废除
1724年
前身
继承
冀州刺史部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信都郡
冀州直隶州
今属于 中国河北省

冀州,中国古代的,前身为监察区冀州刺史部。早期辖境主要包括今河北省南部一带,十六国时期辖境伸缩频繁,北朝时辖境逐渐缩小,北朝后期以后辖境仅限于今河北省衡水市一带。

沿革

汉朝

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设立十三刺史部。其中,冀州刺史部地处今河北省南部、河南省北部和山东省北部。但此时的冀州刺史部只是监察区,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后,州成为正式的一级行政区域。冀州魏郡邺县(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南),领六郡四国:魏郡钜鹿郡常山国中山郡安平郡博陵郡河间国甘陵国赵国勃海郡[6]

建安十八年(213年),并二州入冀州,割青州之平原郡属冀州,后分平原郡置乐陵郡,分河间国置章武郡。至汉末,冀州领三十一郡二国一属国:魏郡钜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安平郡博陵国河间国章武郡甘陵郡赵郡勃海郡平原郡乐陵郡太原郡上党郡西河郡定襄郡雁门郡云中郡五原郡朔方郡河东郡河内郡涿郡渔阳郡广阳郡右北平郡上谷郡代郡辽东郡辽东属国辽西郡玄菟郡乐浪郡

魏晋

曹魏黄初元年(220年),分冀州复置并、幽二州,割魏郡司州。至此,冀州徙治安平郡信都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领十二郡:钜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安平郡博陵郡河间郡章武郡甘陵郡赵郡勃海郡平原郡乐陵郡。后改甘陵郡为清河国

西晋泰始元年(265年),分河间郡复置高阳国太康五年(284年),改安平国长乐国。太康十年(289年),分长乐国置武邑国[7]元康中(291年-299年),分赵国中丘国。后分勃海郡广川国。至永嘉中(307年-313年),冀州领七郡九国:钜鹿国(公国)、常山郡中山郡长乐国武邑郡博陵国(公国)、河间郡高阳国章武国清河国赵郡中丘国勃海郡广川郡平原国乐陵国(公国)。建兴二年(314年),冀州十五郡陷于石勒,唯存乐陵郡[8]

东晋大兴四年(321年),冀州全境陷于后赵[8]。后于徐州广陵郡一带侨置冀州[7]

十六国

嘉平二年(312年),石勒占领西晋司州广平郡,置冀州。嘉平三年(313年),占领司州之魏郡,属冀州。嘉平四年(314年),占领冀州十五郡、司州之阳平郡顿丘郡,属冀州。麟嘉元年(316年),占领并州太原郡乐平郡晋昌郡雁门郡上党郡,改晋昌郡为定襄郡。麟嘉三年(318年),占领前赵平阳郡上党郡河内郡汲郡。后分河内郡置野王郡,并中丘郡入赵郡。

后赵三年(321年),占领乐陵郡,割太原、乐平、定襄、雁门、上党、平阳六郡置并州建平元年(330年), 割广平、魏、阳平、顿丘、河内、野王、汲七郡置司州建武十二年(346年),分长乐郡置建兴郡。至此,冀州领十六郡:长乐郡钜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建兴郡武邑郡博陵郡河间郡高阳郡章武郡清河郡赵郡勃海郡广川郡平原郡乐陵郡

前燕二年(350年),占领后赵冀州之河间、高阳、章武三郡。三年(351年),占领冉魏冀州之中山、赵、勃海三郡与后赵并州上党郡,属冀州。元玺元年(352年),占领后赵冀州之博陵、清河二郡与冉魏冀州之常山郡。元玺二年(353年),占领后赵冀州之平原、乐陵二郡。元玺三年(354年),占领后赵冀州之长乐、钜鹿、武邑、广川四郡。元玺四年(355年),上党郡陷于冯鸯。至此,冀州领十五郡:长乐郡钜鹿郡常山郡中山郡建兴郡武邑郡博陵郡河间郡高阳郡章武郡清河郡赵郡勃海郡广川郡平原郡乐陵郡

前秦建元六年(370年)灭前燕后,冀州分治两地。其中,冀州刺史仍治长乐郡信都县,仍领十五郡;冀州牧治魏郡邺县,除十五郡外,别领故燕司州八郡:魏郡黎阳郡广平郡阳平郡河内郡汲郡顿丘郡贵乡郡

后燕燕元元年(384年),占领前秦冀州之魏(邺县除外)、广平、阳平、河内、汲、顿丘、贵乡、长乐、钜鹿、常山、中山、武邑、河间、高阳、章武、赵、广川、乐陵十八郡。燕元二年(385年),占领前秦冀州之魏(邺县)、博陵、清河、勃海四郡。建兴元年(386年),占领前秦冀州之平原郡,割钜鹿、常山、中山、河间、高阳、赵、博陵七郡置司州。至此,冀州仍分治两地,冀州刺史领八郡:长乐郡武邑郡章武郡清河郡勃海郡广川郡平原郡乐陵郡;冀州牧别领七郡:魏郡广平郡阳平郡河内郡汲郡顿丘郡贵乡郡。建兴二年(387年),顿丘、贵乡二郡陷于翟魏[8]

北朝

参见:南冀州

北魏皇始元年(396年),占领后燕冀州大部(信都、邺二城除外)。皇始二年(397年),占领信都,仍置冀州,治信都。皇始三年(398年),占领邺城,遂有冀州全境。天兴二年(399年),割河内郡属豫州。天兴四年(401年),割魏、阳平、广平、汲四郡属相州。后并广川郡入勃海郡,改勃海郡为沧水郡。至此,冀州领七郡:长乐郡沧水郡武邑郡清河郡乐陵郡平原郡章武郡

太和十一年(487年),分沧水、章武二郡置浮阳郡,分长乐郡置广宗郡,割章武、浮阳二郡属瀛州,割平原郡属济州。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复沧水郡为勃海郡,分置安德郡,寻并入勃海郡。熙平二年(517年),割乐陵郡属沧州孝昌中(525年-528年),复置广宗郡。武泰元年(528年),割清河郡属南冀州永安中(528年-530年),清河郡还属冀州。中兴中(531年-532年),分勃海郡复置安德郡。至此,冀州领六郡:长乐郡勃海郡武邑郡清河郡广宗郡安德郡

东魏天平元年(534年),割清河、广宗二郡属司州。至此,冀州领四郡:长乐郡勃海郡武邑郡安德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并武邑郡入长乐、勃海二郡。至此,冀州领三郡:长乐郡勃海郡安德郡[8]

隋朝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冀州三郡领县直属于州。至此,冀州领十一县:信都、枣彊、武彊、下博、阜城、安德、平原、东光、南皮、条(脩)、斌彊。开皇五年(585年),改条县蓨县。开皇六年(586年),分信都县置长乐县,分东光县安陵县,复置武邑县南宫县广川县,割南皮县棣州。至此,冀州领十五县:信都、长乐、枣彊、武彊、下博、阜城、安德、平原、东光、安陵、蓨、斌彊、武邑、南宫、广川。

开皇九年(589年),割安德、平原、广川三县置德州,东光、安陵、蓨、阜城四县置观州。开皇十六年(596年),分长乐县泽城县衡水县,分武彊县昌亭县,复置堂阳县。开皇十八年(598年),割定州鹿城县属冀州。至此,冀州领十三县:信都、长乐、泽城、衡水、枣彊、武彊、昌亭、下博、斌彊、武邑、南宫、堂阳、鹿城。

大业二年(606年),废观州,其所领蓨、观津、阜城三县改属冀州;并信都、泽城二县入长乐县,并昌亭县入武邑县,并观津县入蓨县。至此,冀州领十二县:长乐、衡水、枣彊、武彊、下博、斌彊、武邑、南宫、堂阳、鹿城、蓨、阜城。大业三年(607年),改冀州为信都郡。大业十二年(616年),改长乐县为信都县[9]

隋代行政区划变迁
区划 开皇元年 区划 大业3年
冀州 贝州 定州 信都郡
长乐郡 渤海郡 广宗郡 巨鹿郡 长乐县 枣强县 下博县
阜城县 武强县 蓨县
斌强县 鹿城县 武邑县
南宫县 堂阳县 衡水县
信都县 枣强县
下博县 阜城县
武强县
蓨县 斌强县 安国县

唐朝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信都郡为冀州,不久即陷于窦夏。武德四年(621年),占领冀州,置总管府,分武邑县昌亭县观津县,割斌彊、南宫二县属宗州,割鹿城县属廉州,割蓨、观津、阜城三县属观州。武德六年(623年),冀州徙治下博。武德七年(624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武德九年(626年),废宗州,南宫县还属冀州。至此,冀州领九县:信都、衡水、枣彊、武彊、下博、武邑、昌亭、南宫、堂阳。

贞观元年(627年),罢冀州都督府,冀州直隶于河北道,还治信都,并昌亭县入武邑县,割武彊、下博二县属深州。贞观十七年(643年),废观州,阜城县还属冀州;废深州,武彊、下博、鹿城三县还属冀州。龙朔二年(662年),冀州与魏州名称互换。咸亨三年(672年),恢复原名。先天二年(712年),割鹿城、武彊、下博三县属深州开元二年(714年),武彊、下博二县还属冀州。至此,冀州领九县:信都、衡水、枣彊、武彊、下博、武邑、南宫、堂阳、阜城。天宝元年(742年),改冀州为信都郡

圣武元年(756年),改信都郡为冀州唐朝至德二载(757年),复为信都郡,隶范阳节度使唐朝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冀州顺天元年(759年),复为信都郡。

唐朝宝应二年(763年),平定安史之乱,改信都郡为冀州,隶成德军节度使永泰元年(765年),割武彊、下博二县属深州,割德州蓨县属冀州。天祐二年(905年),改成德军节度使为武顺军节度使,冀州仍隶之;改信都县为尧都县,阜城县为汉阜县。约此前后,武彊县还属冀州。至此,冀州领九县:尧都、衡水、枣彊、武彊、武邑、南宫、堂阳、汉阜、蓨。[10]

唐朝冀州辖县
618年 信都县枣强县斌强县南宫县堂阳县衡水县鹿城县下博县武强县阜城县蓨县武邑县
621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下博县武强县武邑县(新设昌亭县[11]斌强县南宫县改属宗州鹿城县改属廉州阜城县蓨县改属观州
623年 下博县(改治)、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强县武邑县昌亭县
626年 下博县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强县武邑县昌亭县南宫县来属)
627年 信都县(改治)、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下博县武强县改属深州,废除昌亭县
643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下博县武强县鹿城县阜城县来属)
713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鹿城县改属深州
714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来属)
765年 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改属深州蓨县来属)
905年 信都县(改为尧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改为汉阜县)、蓨县
907年 尧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汉阜县蓨县武强县来属)

五代

五代时期,冀州先后为后梁(907年-910年)、王镕(910年-914年)、李存勗(914年-923年)、后唐(923年-936年)、后晋(936年-946年)、契丹(946年-947年)、后汉(947年-951年)、后周(951年-960年)所有,先后隶于武顺军节度使(907年-910年)、成德军节度使(910年-923年)、北都留守(923年)、成德军节度使(923年-942年)、顺国军节度使(942年-947年)、成德军节度使(947年-960年)。

后唐同光元年(923年),恢复信都、阜城二县之名。后晋天福元年(936年)前后,割堂阳县镇州开运元年(945年),升冀州为防御州。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前后,割武彊县深州,堂阳县还属冀州。至此,冀州领八县:信都、衡水、枣彊、武邑、南宫、堂阳、阜城、蓨。[12]

宋金

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罢节度使所领支郡,冀州隶河北路淳化元年(990年),割阜城县定远军庆历八年(1048年),升冀州为节度州,军额为安武军。皇祐四年(1052年),并堂阳县南宫县,分南宫县置新河县嘉祐八年(1063年),并武邑县蓨县熙宁元年(1068年),并枣彊县信都县。熙宁六年(1073年),分河北路为两路,冀州隶河北东路,并新河县入南宫县。熙宁十年(1077年),复置武邑、枣彊二县。至此,冀州领六县:信都、衡水、枣彊、武邑、南宫、蓨。[13]

金朝天会六年(1128年),占领冀州。天会七年(1129年),以深州为安武军节度使支郡。天会八年(1130年),割蓨县永静军。至此,冀州领五县:信都、衡水、枣彊、武邑、南宫。[14]

元明清

大蒙古国成吉思汗十五年(1220年),占领冀州。窝阔台汗四年(1232年),分南宫县复置新河县。后割衡水县深州至元元年(1264年),省信都县入州。不久又复置信都县。至此,冀州隶真定路,领五县:信都、枣彊、武邑、新河、南宫。[15]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占领真定路,改为真定府,冀州仍隶之。洪武二年(1369年),省附郭信都县入州。至此,冀州领四县:枣彊、武邑、新河、南宫。[16]

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占领冀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冀州为冀州直隶州[17]

长官

东汉冀州牧(189年-220年)
曹魏冀州牧(220年-)
曹魏冀州刺史(-265年)
晋朝冀州刺史(265年-321年)
汉冀州牧(312年-319年)
后赵冀州刺史(330年-354年)
冉魏冀州刺史(351年)
前燕冀州刺史(354年-370年)
前秦冀州牧(370年-386年)
后燕冀州刺史(384年-397年)
后燕冀州牧(384年-398年)
北魏冀州刺史(397年-534年)
东魏冀州刺史(534年-550年)
北齐冀州刺史(550年-577年)
隋朝冀州刺史(581年-607年)
  • 和洪(开皇初)
  • 纪士腾
  • 赵煚(开皇中)
  • 柳机(开皇中)
  • 冯腊(590年见任)
  • 封君明
  • 姚宽
  • 杜婼
  • 窦抗(开皇中)
  • 张煚(开皇中)
  • 杨文思(603年-606年)
  • 崔弘昇(606年-607年)[91]
唐朝冀州刺史(618年-742年)
唐朝冀州刺史(763年-907年)
后梁冀州刺史(907年-910年)
唐冀州刺史(910年-936年)
后晋冀州刺史(936年-946年)
契丹冀州刺史(946年-947年)
后汉冀州刺史(947年-951年)
后周冀州刺史(951年-960年)
宋朝冀州刺史(960年-)
宋朝知冀州军州事(-1128年)
金朝安武军节度使兼冀州管内观察使(1128年-1220年)
明朝冀州知州(1368年-1644年)
  • 王子章(1368年出任)
  • 王鉴
  • 杨熙(1377年出任)
  • 戴复(1404年出任)
  • 柳义(1415年出任)
  • 吴廉(1421年出任)
  • 陈修(1426年出任)
  • 陈形(1431年出任)
  • 李显(1437年出任)
  • 林思永(1450年出任)
  • 胡瑛(1459年出任)
  • 李儒(1475年出任)
  • 李德美(1479年出任)
  • 徐昇(1487年出任)
  • 罗纯正(1488年署州事)
  • 黄钊(1489年出任)
  • 钱承德(1493年出任)
  • 赵容(1495年出任)
  • 周旻(1501年出任)
  • 喻岳(1504年出任)
  • 陈理(1508年出任)
  • 刘追(1509年出任)
  • 邹瑾(1512年出任)
  • 奚淑(1513年出任)
  • 郭镜(1514年出任)
  • 李朴(1518年出任)
  • 高自脩(1520年出任)
  • 杜润(1525年出任)
  • 阎纲(1528年出任)
  • 杨应獬(1532年出任)
  • 缪宗周(1533年出任)
  • 樊臣(1536年出任)
  • 梁济(1538年出任)
  • 赵迎(1542年出任)
  • 张敬达(1543年出任)
  • 阎在邦(1545年出任)
  • 王元亨(1547年出任)
  • 刘士绅(1549年出任)
  • 丁时(1554年出任)
  • 王文翰(1555年出任)
  • 杨彩(1558年出任)
  • 洪范(1560年出任)
  • 颜芳(1562年出任)
  • 何汝健(1564年出任)
  • 宁策(1566年出任)
  • 于时保(1568年出任)
  • 姚纯臣(1571年出任)
  • 赵宋(1576年出任)
  • 王明时(1577年出任)
  • 蒋垠(1579年出任)
  • 张存钜(1580年出任)
  • 方应选(1584年出任)
  • 夏勋(1587年出任)
  • 秦懋约(1592年出任)
  • 杨凤鸣(1593年出任)
  • 王宏(1595年出任)
  • 杨嘉猷(1598年出任)
  • 梅守极(1602年出任)
  • 王宣(1606年出任)
  • 张希仲(1608年出任)
  • 郑朝栋(1609年出任)
  • 欧廷试(1614年出任)
  • 汪文伟(1616年出任)
  • 乔可大(1620年出任)
  • 董天胤(1624年出任)
  • 周鼎新(1628年出任)
  • 陈喦如(1630年出任)
  • 程云翼(1633年出任)
  • 李弘祯(1637年出任)
  • 朱慈烂(1640年出任)
  • 陈素(1643年出任)
清朝冀州知州(1644年-1724年)
  • 曹泰然(1644年出任)
  • 崔炜(1645年出任)
  • 张恒(1645年出任)
  • 杨志德(1646年出任)
  • 张邦寄(1646年出任)
  • 王来泰(1648年出任)
  • 金成良(1649年出任)
  • 王儒(1652年出任)
  • 魏邦哲(1653年出任)
  • 陈嘉会(1655年出任)
  • 许重华(1661年出任)
  • 杨遇春(1663年出任)
  • 李显忠(1665年出任)
  • 石显荣(1681年出任)
  • 宗之璠(1683年出任)
  • 王治国(1690年出任)
  • 崔懋(1693年出任)
  • 李廷臣(1700年出任)
  • 毛士储(1707年出任)
  • 许国棠(1710年出任)
  • 杨容盛(1715年出任)
  • 齐宗德(1718年出任)
  • 魏定国(1719年出任)[141]

参考文献

  1.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2. 《魏书·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3. 《旧唐书·卷三十九·志第十九·地理二》
  4. 《宋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九·地理二》
  5. 《金史·卷二十五·志第六·地理中》
  6.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
  7. 7.0 7.1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8. 8.0 8.1 8.2 8.3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9.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10.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朝卷》
  11. 河北省武邑县龙店乡
  12.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五代十国卷》
  13.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
  14.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
  15.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元朝卷》
  16.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朝卷》
  17.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朝卷》
  18. 《资治通鉴·卷五十九·汉纪五十一》
  19. 《三国志·卷十四·魏书十四·程郭董刘蒋刘传第十四》
  20. 《三国志·卷十·魏书十·荀彧荀攸贾诩传第十》
  21. 《三国志·卷一·魏书一·武帝纪第一》
  22. 《三国志·卷二·魏书二·文帝纪第二》裴注引袁宏《汉纪》
  23. 《三国志·卷九·魏书九·诸夏侯曹传第九》裴注引《魏略》
  24. 《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二十四·韩崔高孙王传第二十四》
  25. 《三国志·卷二十三·魏书二十三·和常杨杜赵裴传第二十三》裴注引《文章叙录》
  26. 26.0 26.1 《晋书·卷四十一·列传第十一》
  27. 《晋书·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三》
  28. 28.0 28.1 《晋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七》
  29. 《三国志·卷二十八·魏书二十八·王毌丘诸葛邓锺传第二十八》裴注引《冀州记》
  30. 《晋书·卷四十七·列传第十七》
  31. 《晋书·卷九十二·列传第六十二》
  32. 《三国志·卷十二·魏书十二·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第十二》裴注引《百官名》
  33. 《晋书·卷五十九·列传第二十九》
  34. 《三国志·卷十九·魏书十九·任城陈萧王传第十九》裴注引《冀州记》
  35. 《晋书·卷四十四·列传第十四》
  36. 《晋书·卷六十一·列传第三十一》
  37. 《晋书·卷四·帝纪第四》
  38. 《晋书·卷九十·列传第六十》
  39. 39.0 39.1 《资治通鉴·卷八十八·晋纪十》
  40. 《资治通鉴·卷八十九·晋纪十一》
  41. 《资治通鉴·卷九十四·晋纪十六》
  42. 《资治通鉴·卷九十五·晋纪十七》
  43. 43.0 43.1 《资治通鉴·卷九十九·晋纪二十一》
  44.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晋纪二十三》
  45.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晋纪二十四》
  46.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晋纪二十五》
  47.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晋纪二十六》
  48. 48.0 48.1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晋纪二十八》
  49.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晋纪二十九》
  50. 50.0 50.1 《魏书·卷二·太祖纪第二》
  51.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晋纪二十七》
  52. 《资治通鉴·卷一百八·晋纪三十》
  53. 53.0 53.1 《魏书·卷二十五·列传第十三》
  54. 54.0 54.1 54.2 《魏书·卷三十·列传第十八》
  55. 《宋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八》
  56. 《魏书·卷二十九·列传第十七》
  57. 57.0 57.1 《魏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
  58. 《魏书·卷四十·列传第二十八》
  59. 《魏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
  60. 60.0 60.1 60.2 60.3 《魏书·卷九十四·列传阉官第八十二》
  61.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第四下》
  62. 《魏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四》
  63. 63.0 63.1 《魏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九》
  64. 《魏书·卷八十三上·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上》
  65. 《魏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
  66. 《魏书·卷十九中·景穆十二王列传第七中》
  67. 67.0 67.1 67.2 《魏书·卷二十七·列传第十五》
  68. 68.0 68.1 《魏书·卷二十一上·献文六王列传第九上》
  69. 《魏书·卷十五·昭成子孙列传第三》
  70. 《元遥墓志》
  71. 《魏书·卷八·世宗纪第八》
  72. 《魏书·卷十九上·景穆十二王列传第七上》
  73. 《魏书·卷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
  74. 《魏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二十七》
  75. 《魏书·卷九十三·列传恩幸第八十一》
  76. 《魏书·卷九·肃宗纪第九》
  77. 77.0 77.1 《魏书·卷十八·太武五王列传第六》
  78. 《魏书·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
  79. 79.0 79.1 《魏书·卷十一·废出三帝纪第十一》
  80. 《魏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二十六》
  81. 81.0 81.1 81.2 《北齐书·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三》
  82. 82.0 82.1 《北齐书·卷二·帝纪第二》
  83. 《北齐书·卷十三·列传第五》
  84. 《北齐书·卷二十八·列传第二十》
  85. 《北齐书·卷十七·列传第九》
  86. 86.0 86.1 86.2 《北齐书·卷四·帝纪第四》
  87. 《北齐书·卷十六·列传第八》
  88. 88.0 88.1 《北齐书·卷七·帝纪第七》
  89. 《北齐书·卷八·帝纪第八》
  90. 90.0 90.1 《北齐书·卷十二·列传第四》
  91. 倪广龙《隋代刺史研究》
  92. 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
  93. 《旧五代史·卷二十九·唐书五》
  94. 《旧五代史·卷三十七·唐书十三》
  95. 《旧五代史·卷三十八·唐书十四》
  96. 《旧五代史·卷四十·唐书十六》
  97. 《新五代史·卷五十一·杂传第三十九》
  98. 《旧五代史·卷四十三·唐书十九》
  99. 99.0 99.1 99.2 《宋史·卷二百七十一·列传第三十》
  100. 《新五代史·卷九·晋本纪第九》
  101. 《宋史·卷二百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一》
  102. 《宋史·卷二百五十九·列传第十八》
  103. 《宋史·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十三》
  104.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传第二十二》
  105. 105.0 105.1 《宋史·卷二百七十三·列传第三十二》
  106. 《宋史·卷二百七十九·列传第三十八》
  107. 《宋史·卷二百八十九·列传第四十八》
  108. 《宋史·卷二百八十五·列传第四十四》
  109. 109.0 109.1 109.2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110. 《宋史·卷二百九十·列传第四十九》
  111. 《宋史·卷三百二十三·列传第八十二》
  112. 《宋史·卷三百二十五·列传第八十四》
  113. 《宋史·卷二百七十八·列传第三十七》
  114. 114.0 114.1 114.2 《宋史·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八十五》
  115. 《宋史·卷三百二十四·列传第八十三》
  116. 《宋史·卷九十五·志第四十八·河渠五》
  117.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传第五十》
  118. 《宋史·卷四百二十六·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119. 《宋史·卷三百八十二·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120. 《宋史·卷三百九十六·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121. 《金史·卷七十九·列传第十七》
  122. 《金史·卷四·本纪第四·熙宗》
  123. 《金史·卷八十四·列传第二十二》
  124. 《金史·卷七十·列传第八》
  125. 《金史·卷五·本纪第五·海陵》
  126. 《金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七·太祖诸子》
  127. 《金史·卷七十四·列传第十二》
  128. 《金史·卷九十一·列传第二十九》
  129. 《金史·卷九十二·列传第三十》
  130. 《金史·卷八·本纪第八·世宗下》
  131. 131.0 131.1 《金史·卷十三·本纪第十三·卫绍王》
  132. 《金史·卷九十六·列传第三十四》
  133. 《金史·卷九十五·列传第三十三》
  134. 《金史·卷一百〇六·列传第四十四》
  135. 135.0 135.1 《金史·卷九十七·列传第三十五》
  136. 《金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五十九》
  137. 《金史·卷一百〇七·列传第四十五》
  138. 《金史·卷一百〇二·列传第四十》
  139. 《金史·卷一百一十八·列传第五十六》
  140. 《金史·卷十六·本纪第十六·宣宗下》
  141. 王树枬纂修:《冀县志》,民国十八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