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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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郡,中国十六国南北朝隋唐时设置的

后秦弘始元年(399年)置中部郡,治所中部县(今陕西省宜君县东北)。下辖中部县。属雍州夏国沿置,属东秦州北魏废除,北魏太和十五年(491年)重新设置,为东秦州治,治所在杏城,故址在今黄陵县西南五公里古城村,领中部、狄道、长城、石保四县。辖地约为今黄陵县、富县宜君县地。魏孝明帝时为北华州治,西魏敷州治,辖境约今陕西省黄陵县西部一带。北周敷州,下辖中部、利仁、三川、石保四县。隋朝开皇元年(581年)因避文帝父亲杨忠名讳,改名为内部郡,下辖内部、三川二县。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废内部郡,属县内部县、三川县直属敷州,后属敷州上郡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坊州复置中部郡,治所在中部县(今黄陵县南沮河南岸)。下辖中部县、鄜城县、宜君县、升平县。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坊州[1][2]

唐朝中部郡太守

参考

  1. (唐)杜佑撰. 四库家藏 通典 3. 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04. ISBN 7-80603-833-7. 
  2. 葛剑雄主编; 冻国栋著. 中国人口史 第2卷 隋唐五代时期.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 ISBN 730903161X.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