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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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聯合國會員國
會員正式會員
始於1945年 (1945)(創始會員國)
安理會席位常任理事國
常駐代表張軍
位於中國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河南路2號的聯合國大樓

中國與聯合國的關係始於1945年聯合國創建之初,中、美、英、蘇並稱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四巨頭,是聯合國家宣言最初簽署國,也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自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1][2]聯合國中文日為每年的4月20日。

歷史

1949年以前

1944年10月9日,在敦巴頓橡樹園會議後,蘇聯、美國、英國、中國同時公布《關於建立普遍的國際安全組織的建議》(也稱《聯合國組織草案》)。

德黑蘭會議期間,羅斯福曾於1943年11月29日下午,同斯大林舉行了45分鐘的私人會談。會談中,羅斯福詳細敘述了對聯合國組織機構的設想,其中也包括「世界警察」問題。羅斯福認為,未來的聯合國組織應由三個層次的機構組成:最低一級為全體大會,由當時大約35個反法西斯國家成員國組成。這個機構定期在不同的地方開會,每個國家都有權平等地發表意見,並向一個較小的機構提出建議。中間一個層次是執行委員會,參加者為蘇聯、美國、英國和中國,再加上兩個歐洲國家、一個南美洲國家、一個近東國家、一個遠東國家和一個英帝國(後改為英聯邦)自治領,總共10到11個國家。這個機構有權處理一切軍事以外的問題,它所作出的決議對各有關國家具有一定的約束力。最高一級為「四警察」機構,由蘇聯、美國、英國和中國組成,這個機構將有權快速處理任何對和平構成威脅的事件和突發事變。在回答斯大林提問的過程中,羅斯福進一步補充說,在和平可能受到威脅時,「四警察」有兩種對付方法:一種情況是,如果威脅起因於一個小國的革命或擴張,「四警察」可以採取隔離的方法,封鎖有關國家的邊界並實行禁運。第二種情況是,如果威脅更嚴重,四大國即以「警察」身份行事,向有問題的國家發出最後通牒;如果這一通牒被拒絕,就將立即對該國實施轟炸和可能的軍事進攻。斯大林贊同羅斯福關於加強制裁權的主張,他認為,聯合國的最高一級機構不僅應當有權作出決定,還應該有權控制德國日本周圍的重要軍事據點,以防止這兩個國家再次走上侵略的道路。[3]

斯大林強調說,為了防止侵略,只靠建立幾個擬議中的機構是不夠的,必須有權在歐洲遠東佔領重要的戰略據點,包圍德國和日本,在它們出現發動侵略的危險時,就把它們打下去。蘇聯方面主張,「世界警察」應該由美國、蘇聯、英國三國組成,中國無權列入。早在1943年10月,蘇美英三國在莫斯科舉行外長會議時,當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提出把審議《四國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列入會議議程時,蘇聯外長莫洛托夫就提出過異議。蘇方的真實意圖是要排斥中國,但它提出的理由是中國沒有參加會議,由三國會議來討論四大國的聲明文件是不合適的。赫爾堅持要把中國列為宣言的共同發起國,甚至表示將不惜以會議達不成協議為代價。最後莫洛托夫作了妥協,答應把中國的地位問題留待以後討論。[3]

考慮到美國可能會堅持讓中國加入,斯大林提出了替代方案。他建議組建兩個組織:一個是歐洲組織,由美國、英國、蘇聯,可能再有另一個歐洲國家參加;另一個是遠東組織或者世界組織,或者是一個歐洲組織加一個遠東組織,或者是一個歐洲組織加一個世界組織。方案很周密,言詞很委婉,最終目的是不讓中國進入「世界警察」的行列。英國也主張由「三警察」而不是「四警察」統治世界。羅斯福仍然堅持自己的主張。他在多種場合表示:「在將來,一個仍然不可戰勝的中國將不僅在東亞,而且在全世界起到維護和平與繁榮的適當作用。」他表示,他不是沒有認識到中國目前還很弱,但他想到更遠的將來,中國畢竟是一個擁有4億人口的國家,把它當作朋友,總比當作一個潛在的麻煩來源要好一些。他說:「中國作為世界組織的最高理事會的一個成員,就會使這個組織具有世界性,這就有利於把亞洲號召起來,使其效忠於這個組織。」[3]

由於美國政府的一再堅持,中國進入了「世界警察」集團。五大常任理事國正式確立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蘇、中各國的代表在華盛頓附近的一座古老莊園敦巴頓橡樹園舉行會議。會議規劃了聯合國憲章的基本輪廓,解決了聯合國建立的主要問題。[3]

會議在討論安理會的組成時,美國最初的方案是由4個常任理事國和7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後來又提出吸收法國作第五個常任理事國,接著又補充說,晚些時候還可能建議增加一個拉美國家為第六個常任理事國。經蘇聯代表詢問,美國代表說,拉美代表是巴西。美國堅持認為,巴西的人口、面積和資源使它有充分的理由加入常任理事國。此外,巴西在二戰中為反法西斯盟國的勝利作出了傑出貢獻。蘇聯代表葛羅米柯說,蘇方認為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暫時限定為四大國,以後法國加入後限定為五大國。英國代表也表示,希望理事會還是不要有第六個常任席位,並補充說,只要一突破增加法國作為第五個常任理事國這個框框,理事會就會受到強大壓力,就會有提出進一步增加常任理事國席位的要求。後來,美國代表又提出,應該將以後如何增加常任理事國的條款列入基本文件,但英國和蘇聯代表對此均持否定態度。最後三方一致同意,除法國之外不再增加常任理事國。[3]

1945年2月11日,雅爾塔會議結束,羅斯福斯大林丘吉爾發表聯合聲明,定於4月25日在舊金山召開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並決定管制德國辦法。在1945年2月舉行的雅爾塔會議上,與會各國作出在舊金山召開制憲會議的決定時,建議中國和法國同蘇美英一起,共同作為舊金山會議的發起國(當時法國已成立臨時政府)。中國政府接受了這一建議。法國同意參加會議,但決定不擔任發起國,因為法國認為它沒有參加敦巴頓橡樹園會議雅爾塔會議的協商,不能要求其他國家在沒有自己參與制定的憲章上簽字。 1945年6月26日,舊金山制憲會議圓滿結束,《聯合國憲章》正式簽署。憲章第23條明確規定: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為:美利堅合眾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中華民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法蘭西共和國。五大常任理事國的地位從此被正式確立。[4][5]1945年2月14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聲明,同意雅爾塔會議的決議,在舊金山召開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中國為邀請國。1945年2月15日,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遠東委員會在澳大利亞集會,蔣廷黻任主席。1945年3月5日,蘇聯、美國、英國、中國正式發出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請柬,定於4月25在舊金山舉行。1945年3月26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行政院公布出席舊金山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的代表團名單,宋子文為首席代表,顧維鈞王寵惠魏道明胡適吳貽芳李璜中國青年黨)、張君勱中國國家社會黨)、董必武(中國共產黨)、胡霖為代表,施肇基爲高等顧問。3月29日發布政府令。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美國、中國、英國蘇聯法國等46個國家的代表參加。董必武的出席是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人首次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出現。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通過《聯合國憲章》,決定新的世界組織定名為「聯合國」,中國為《聯合國憲章》規定的五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之一。為了表揚中國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貢獻,中國獲得在《聯合國憲章》上第一個簽字的榮譽[6]。代表團代首席代表顧維鈞率先簽字後即發表華語演說。其後依序簽字者有王寵惠、魏道明、吳貽芳、李璜、張君勱、董必武、胡霖等代表。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1945年8月24日,蔣介石在重慶簽署《聯合國憲章》批准書。

1947年8月18日,安理會第186次會議,中華民國代表蔣廷黻蒙古武裝侵略為由投票反對蒙古加入聯合國。[7]

1950年代

1950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派代表伍修權(前排左一)在聯合國安理會發言。

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軍攻占南京;此後,蔣介石逃往台灣島,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一直被蔣介石偽政權所占據着。從1950年開始,蘇聯等國即在歷屆聯合國大會提出「中國代表權問題」,認為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得由蔣介石偽當局在聯合國所占據的中國席次。1950年1月,毛澤東宣布任命張聞天為中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在聯合國恢復合法權利,張聞天並未赴任[8][9]

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長周恩來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了「美國侵略台灣」的控訴,控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要求美國陸海空軍事撤出台灣[10]。因美國為首的所謂「聯合國軍」將戰火延及中國東北,1950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成建制跨越鴨綠江,與「聯合國軍」在朝鮮開戰[11]。1950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應安理會邀請,第一次出席聯合國會議(當時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屬於逃往台灣的國民黨當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恢復席位),討論朝鮮戰爭與台灣問題。代表伍修權在會上發言,譴責美國武裝侵略中國領土台灣[12][13][14]。1951年2月1日,在美國的操縱下,聯合國大會通過所謂「第498號決議[15],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介入朝鮮是「侵略行為」[16]。1951年5月​​18日,同樣在美國操縱下,聯合國大會通過所謂「第500號決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朝鮮禁運武器與戰略物資。[11]

1952年,蔣介石偽當局向聯合國聲稱,蘇聯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及與蔣介石當局曾簽署的所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該投訴即所謂「控蘇案」)。在美國的操縱下,聯合國大會以25票支持、9票反對、24票棄權、2國未投票,通過所謂「505號決議」對蘇聯作出「譴責」[17]

1955年,蔣介石偽當局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行使否決權,否決蒙古加入聯合國。蔣介石偽當局認為,蒙古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聯合國尚有待討論[18]

1950年至1960年間,美國為防止社會主義陣營在安理會另增一常任席位,故仍承認蔣介石偽當局為代表中國之「政府」,而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美國採用「緩議」(moratorium)策略,在各屆聯大主張「暫不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均獲成功。蘇聯對美國及其盟友排擠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抗議。

1960年代

從1960年起,由於第三世界國家的獨立浪潮,聯合國大會的形勢發生變化。首先是在中蘇論戰中,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國家阿爾巴尼亞提案,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蔣介石偽當局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初期親美的國家佔多數,提案沒有通過。但在1960年後陸續有新國家(多數為新獨立的第三世界國家)加入聯合國,使大會的主導權從親美國家向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轉移。

1961年,蘇聯聲言,如果蔣介石偽當局不讓蒙古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它將阻止新獨立的非洲國家加入聯合國。面對壓力,蔣介石偽當局不得不緩和反對蒙古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的立場,蒙古人民共和國其後加入聯合國。[19]

1961年至1971年間,由於亞洲非洲加入聯合國的新獨立國家大多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乃改提「重要問題」議案,先確認「中國代表權」問題為重要問題,得過半數同意,其後任何改變中國代表權的議案,均需三分之二多數方能通過,以試圖保住蔣介石偽當局在聯合國的席次。

1970年代

1971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席聯合國大會第二十六屆會議的代表團團長、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率團乘飛機離開北京前往紐約參會。此前聯合國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載《人民畫報》1972年第1期
1971年11月,喬冠華團長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言
1971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代表黃華、副代表陳楚第一次出席安全理事會會議

1971年10月25日召開的聯合國第26屆大會中,對「重要問題案」的表決未獲通過(55票支持、59票反對、15票棄權),隨後有機會促成中國雙重代表案的分段表決也遭到否決(61票反對,51票贊成,16票棄權)[20]。1971年10月25日,蔣介石偽當局的代表在阿爾巴尼亞所提《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之合法權利案》(「兩阿提案」)表決之前發言,宣布退出聯合國,並退出大會會場[20]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以76票支持、35票反對、17票棄權、3國未投票,通過兩阿提案,即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20][21]

1971年10月26日,聯合國秘書長吳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代部長姬鵬飛電報,正式通知聯合國大會決議。1971年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首次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大會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團長發表重要講話[22][23]。1974年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率領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出席聯合國大會第六屆特別會議。4月10日,鄧小平在聯合國大會代表中國發言,闡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對外政策,並提出建立國際政治及經濟新秩序[24]

1978年越南入侵柬埔寨,中國參加了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關於柬埔寨問題的所有磋商會議和安理會有關會議,推動了柬埔寨問題的政治解決。經各方努力,柬埔寨建立起以西哈努克親王為首的全國最高委員會,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駐柬臨時權力機構的維和行動[25]

1980年代

1980年爆發的伊朗和伊拉克戰爭,使海灣地區的和平與穩定遭到嚴重威脅。中國堅持「嚴守中立、積極勸和"方針和公正立場,參與了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的頻繁磋商,全力配合秘書長的斡旋活動[25]。1985年1月,中國國際法學者倪征擔任國際法院法官。1987年7月,安理會通過關於兩伊問題的598號決議,促成兩伊停火和直接談判。1990年8月海灣危機爆發後,中國立即旗幟鮮明地反對伊拉克對科威特的入侵和占領,要求伊無條件撤出科威特[25]。1988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26]。1989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次派代表參加了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聯合國納米比亞過渡時期協助團[27]

1990年代

1992年1月,中國總理李鵬出席了首屆安理會首腦會議,並就國際形勢、建立國際新秩序以及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問題闡明了中國政府的立場。同年6月,李鵬總理又應邀出席了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並明確提出了關於加強環境與發展領域國際合作的五點主張。李鵬總理代表中國政府在五大國中率先簽署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體現了中國政府對國際環境保護事業的高度重視和責任感[25]

1995年10月,國家主席江澤民在紐約舉行的聯合國成立50周年特別紀念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並發表了《讓我們共同締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的重要講話。1999年3月,國家主席江澤民出席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了中國政府的新安全觀和在裁軍問題上的原則立場[25]

2000年代

2000年1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這是中國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執行聯合國維和行動[28]。2000年9月,國家主席江澤民出席聯合國「千年首腦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29]。2005年9月,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聯合國成立60周年首腦會議,首倡「和諧世界」的理念。

2010年代

2010年9月,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聯大會議[25]

2015年9月和2017年1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分別在聯合國紐約總部和日內瓦辦事處向國際社會全面闡述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了支持發展中國家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樹立和實踐新安全觀、建設「和諧世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與聯合國開展了務實的合作和行動[30]

中國與聯合國專門組織的關係

中國參與了下列聯合國下屬組織機構的活動: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中國籍的張彭春博士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副主席,參予制定世界人權宣言的草案[31]。聯合國大會在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中國是投票贊成的48個國家之一[32]

維持和平行動

到2005年9月為止,中國累計參加聯合國14項維和行動,累計參加維和人數4000人次[33]。依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部2013年6月統計數字,中國派出維和人數1782人,在聯合國會員中排名第十六;維和人數排名第一的是巴基斯坦,派出維和人數8230人[34]

國際刑警組織

2016年11月10日,時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當選為國際刑警組織主席。這是國際刑警組織歷史上第一次由中國人擔任該組織主席[35]

參考文獻

  1. Repertory of Practice of United Nations Organs — Codification Division Publications. legal.un.org. [2020-03-31]. 
  2. Official document of the United Nations (PDF). legal.un.org. [2020-03-31]. 
  3. 3.0 3.1 3.2 3.3 3.4 編委會. 美国读者文摘精选全集Ⅱ. 1 March 2009: 78–81. ISBN 978-7-5449-0522-0. 
  4. 史誠. 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如何确定的. 新華網. [2015-10-27]. 
  5. 參見《聯合國憲章》
  6. 1. Origin and Evolution. 1946-47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聯合國新聞部. : 33頁.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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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张闻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9. 跟张闻天去驻苏使馆(1):从待命驻联合国代表团到去驻苏使馆. 人民網. 2010年11月4日 [2013年8月5日]. 
  10. 周恩來. Cablegram dated 24 August 1950 from the minister for foreign affiars of the central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dressed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聯合國文件中心. [2020-11-28] (英語). 
  11. 11.0 11.1 A/RES/500(V) - C - A/RES/500(V). undocs.org. [2019-10-02]. 
  12. III. Political and Security Questions. 1950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50年聯合國年鑑]. 聯合國. 1950: 292–293.  (英文)
  13. 1950年11月24日 伍修权在联合国控诉美国侵略罪行. 人民網. [2013年8月5日]. 
  14. 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 第五年 第六十九号 第五二七次会议 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纽约成功湖. 聯合國文件中心. [2019-10-02] (繁體中文). 
  15. A/RES/498(V) - C - A/RES/498(V). undocs.org. [2019-10-02]. 
  16. 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s Cold War Files. Wilson Center. [2013-05-20].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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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S/PV.704 - C - S/PV.704. undocs.org. [2020-03-01]. 
  19. 大会 - 第十六届会 - 全体会议 第一〇四三次会议. 聯合國文件中心. [2019-10-03] (繁體中文). 
  20. 20.0 20.1 20.2 大会 - 笫二十六届会议 - 全体会议 第一九七六次会议. 聯合國文件中心. [2019-10-03] (簡體中文). 
  21. UNBISnet: Voting Record Search: A/RES/2758(XXVI). [2012-04-27]. 
  22. 孟紅. 新中国首次出席联大会议代表团的组建始末. 黨史縱覽. 人民網. [2012-07-21]. 
  23. A/PV.1983 - C - A/PV.1983. undocs.org. [2020-03-01]. 
  24. 李洪峰著. 战略家邓小平. 北京: 新華出版社. 2014年7月: 229. ISBN 978-7-5166-1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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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 History of the Document" 聯合國
  33. 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数字和大事记. 新華網. [2013-08-01]. 
  34. Ranking of Military and Police Contributions to UN Operations (PDF). 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部. [2013-08-01]. 
  35. 国际刑警组织百年来首次由中国人任主席: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 澎湃新聞. [2023-01-08].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