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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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關係,是指荷蘭王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雙邊關係。

歷史

1800年代至1900年代

早至17至18世紀時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人已經在廣州及台灣西部設立貿易港。[1]1622年荷蘭軍入佛堂門新安縣知縣陶學修率領軍民,荷蘭軍退。 中國明朝在1622至1624年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生爭執,而明朝軍隊在澎湖海戰擊退了荷蘭人。在1633年,鄭芝龍率領軍隊在崇禎明荷海戰再次打敗荷蘭人。清廷與荷蘭曾於17世紀中期組成「清荷聯軍」以試圖對抗明鄭政權。1912年,民國政府向荷蘭派駐外交代表。1913年10月6日,荷蘭外交承認北洋政府。1950年3月27日,荷蘭與蔣介石當局斷交。

1950年代至1990年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荷蘭於1954年11月19日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2][3]。1972年5月18日升格為大使級關係[2][3][4]

此後,雙方關係起伏發展。1981年5月11日,因荷政府批准荷公司向台灣出售潛艇,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2][3]1984年2月1日,中荷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2][3]1989年,荷蘭隨同歐共體對中國實施制裁,兩國關係受到較大影響。[2][3]

1990年10月後,中荷關係逐漸改善。[2][3]1997年4月,中荷關係因人權問題再次受到影響。[2][3]1997年底,荷改變在涉華人權問題上的立場,中荷關係再度恢復。[2][3]近年來,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兩國關係保持穩定發展。中荷兩國已建立開放務實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5]

2010年代至今

2014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首次到荷蘭訪問,受到廣泛關注[6]

經貿關係

荷蘭對華出口的貨品包括石油產品、機械、交通工具食品、高科技產品及化石燃料[7]。 中國運至荷蘭的貨品有電腦、電子產品、玩具衣物[7][8][9]。從2003年起,荷蘭連續11年保持中國在歐盟第二大貿易夥伴(2014年降至第三),連續12年成為中國在歐盟的第二大出口市場。2014年,雙邊貿易額742.8億美元,同比增長5.9%,其中中方進口93.5億美元,下降4.9%;出口649.3億美元,增長7.7%。自1980年以來中國對荷貿易一直順差,但對荷出口70%都屬轉口貿易,50%以上屬於加工貿易。[2]

截至2014年,荷蘭對華投資項目2957個,實際投入147.4億美元。其中2014年,荷蘭對華投資項目122個,實際投入6.39億美元。截至2014年底,中方對荷投資共103.43億美元,其中2014年非金融類直接投資71.9億美元,同比增長18倍。目前,共有400多家中資企業在荷設立運營機構。[2]

文化關係

中荷簽有文化合作協定(1980年),雙方文化交流活躍。2005年和2009年,中國在荷先後成功舉辦阿姆斯特丹中國節和中國電影展。「歡樂春節」系列活動連續9年在荷蘭舉行。荷蘭阿姆斯特丹皇家音樂廳管弦樂團等著名文藝團組多次來華演出。[2]

中國系荷蘭3個優先發展教育合作的國家之一。2013年,中國赴荷留學人員總數為2176人,截至2013年底,共有9321名中國留學生在荷蘭學習。2013年全年在華學習的荷蘭學生為1808人,其中64人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現已有20多所荷蘭高等院校與中國有關高校建立了長期校際交流關係,主要有: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北京大學代爾夫特理工大學清華大學等。2005年5月兩國政府簽訂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及入學的協議(2006年6月生效)。中國在萊頓大學海牙分校格羅寧根大學各設有一所孔子學院[2]

荷蘭是最早同中國開展戰略性和長期性科研合作的西方國家之一。1999年,中荷簽署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2001年,兩國科技部門簽署科學合作與交流諒解備忘錄,並於2011年續簽,其中合作內容包括科技合作交流、聯合研究項目合作計劃等,合作領域涉及環境、新材料、新能源、醫學等方面。2012年,雙方簽署關於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旨在促進兩國科研機構、大學、企業間的產學研創新合作。[2]

軍事關係

1978年中國在荷蘭設立武官處,中荷兩軍開始建立聯繫。1995年,荷蘭海軍「內斯」號和「加倫」號飛彈護衛艦對上海進行非正式訪問,兩軍交往由此增多。2006年10月,荷在華設立武官處並派駐首任武官。2015年1月底,中國海軍第十八批護航編隊訪問荷蘭鹿特丹港,系兩國建交以來中國海軍艦隊首次訪荷。目前,兩國軍事交流與合作開展順利。[2]

參見

參考文獻

  1. Yong Liu, (2007),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s tea trade with China, 1757–1781, Volume 6 of TANAP monographs on the history of the Asian-European interaction, BRILL, ISBN 90-04-15599-6, ISBN 978-90-04-15599-2, 277 pages, 17–89, 91–117
  2.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中国同荷兰的关系. [2014-07-06]. 
  3.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China and the Netherlands. [2014-07-0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2015-04-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5-04-07]. 
  6. Historisch bezoek Xi aan Nederland. NOS. 2014-03-22 [2014-03-22] (荷蘭語). 
  7. 7.0 7.1 存档副本. [2014-07-06]. 
  8. 存档副本 (PDF). [2010-07-02]. 
  9. 存档副本. [2014-07-06].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