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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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 朱鶴新
副局長(4) 鄭薇李紅燕徐志斌王春英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行政級別 副部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18號華融大廈
 郵政編碼 100048
 電話號碼 舉報電話:
+86 (0)10 68402265
對外官網 www.safe.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79年6月

國家外匯管理局,標準簡稱外匯局,亦簡稱外管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外匯和國際收支工作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現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1]

國家外匯局負責管理國家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

歷史

1979年3月,國務院批轉了當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關於改革中國銀行體制的請示報告》。當年4月,中國銀行自中國人民銀行獨立出去,成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履行中國政府指定外匯專業銀行的職能;改「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為「中國銀行總行」,加掛國家外匯管理總局」牌子,受權管理國家外匯[2]。1982年,中國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剝離,改稱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為人民銀行內設司局;後改稱「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3]

職責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承擔下列職能:

  1. 設計、推行國際收支統計體系、申報制度,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2. 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達致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3. 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向人民銀行提供制訂匯率政策的建議。
  4. 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
  5. 監督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6. 按規定經營和管理國家的外匯儲備
  7. 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
  8.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9. 承辦國務院和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設機構為副司局級,分支機構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共用辦公設施。外匯局設置下列機構[4]

內設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分支機構

直屬企業單位

歷任領導

局長
副局長

……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廣東老齡網. 2018-06-22 [2018-11-25]. 
  2. 中国银行进行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1979年-1980年). 中國銀行. [2023-01-05]. 
  3. 王曉東. 外汇资源短缺年代的记忆. 中國外匯網. 《中國外匯》雜誌社. 2021-07 [2023-01-05] (中文). 
  4. 程婕. 外汇局梧桐树平台再添新成员 (PDF). 北京青年報. 2018-12-14 [2019-10-24].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补齐 原总经济师王春英履新. 財新網. [2020-07-13]. 

外部連結

參見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前任: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
1979年6月至今
現任
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金融組織國際資產及投資交易清算會計核算主管部門
1998年6月12日至今
現任
國務院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准入與外幣資產監管部門
1979年6月至1998年6月12日
繼任:
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