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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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教育部製發。

主要領導
主任 馬箭飛
副主任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機構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
行政級別 正司局級

職能 對外漢語教學漢語國際推廣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129號
對外官網 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英語:Center for Language Education and Cooperation),簡稱教育部語言合作中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

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負責對外漢語教學漢語國際推廣和中外語言文化交流工作。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的前身是2004年成立、2006年更名的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國家漢辦,縮寫:HANBAN)。2020年改為現名,同時不再承擔孔子學院品牌、機構等管理工作。

沿革

成立初期

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成立於1987年7月。2002年成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嚴美華任主任,姜明寶張國慶任副主任。漢辦也是孔子學院的管理機構,主要職能是負責中國的對外漢語教學漢語國際推廣,其宗旨是「向世界推廣漢語,增進世界各國對中國的了解。」工作目標是「漢語走出國門,走出亞洲,走向世界。」

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設立20個部門:綜合處、交流處、教學處、師資處、考試處、財務處等19個處,加上院刊編輯部。[1]

2006年,參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提交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漢語國際推廣的提案》,教育部決定將「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改為「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國家漢辦、漢辦(英語:Hanban)。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教育部對外漢語教學發展中心和孔子學院總部合署辦公

語言合作中心時期

2020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通知,決定將孔子學院總部更名為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同時不再對外使用「國家漢辦(HANBAN)」的名稱[2][3]。2020年7月5日,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發布公告,宣布該中心自當日起成立。新成立的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不再負責孔子學院品牌和機構運行。此後,孔子學院品牌將由多家高校、企業等發起成立的民間公益組織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全面負責運行[4]

漢語國際推廣基地

國家漢辦於2008年12月依託華東師範大學成立了中國第一個漢語國際推廣基地——國際漢語教師研修基地。目前已經陸續在全國建立了19所推廣基地。

參考文獻

  1. [1]
  2.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孔子学院总部更名为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的通知(教人函〔2020〕1号). 教育部. 上海. [2020-07-04] (簡體中文). 
  3. 若瑜. 重磅|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首亮相.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20-07-04] (簡體中文). 
  4. 「孔子學院」.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公告. 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北京. [2020-07-16] (簡體中文).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