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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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

清朝版圖遼闊,覆蓋民族眾多,在行政區劃上「因時順地、變通斟酌」[1]。大體上,清朝在漢地實行行省制,在東北地區新疆實行軍府制,在蒙古實行盟旗制,在西藏遵循元朝以來的行政區劃設置

清末,在列強蠶食鯨吞的形勢下,邊疆各地依靠舊有的行政體制已無法維持有效的統治。光绪年間,新疆奉天吉林黑龍江相繼建省,實行與漢地相同的行政體制。蒙古西藏海南也有建省之議,但在清朝滅亡之前未能實行。

疆域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之后的清朝疆域: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今南海诸岛),西南达西藏达旺地区云南省南坎江心坡地区等缅甸北部,西尽帕米爾高原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臺灣澎湖群島

清朝最大國土面積高達1300多萬平方公里,在中国歷代為第二,僅次於元朝[注 1],并保持了一百多年。晚清國土面積縮減至約1107萬平方公里,不過還是英俄之外的世界第三大國,即使之後經歷了20世紀初期的動亂,到今天來看,繼承的現代中国仍能排上世界第三大國,清朝南征北討所獲得國土之遼闊,由此可以想見。

沿革

漢地

清朝山海關以內、长城以南的漢族地區被稱為「漢地」、「關內」或「內地」。漢地的行政區劃承襲明朝「省—府(州)—縣」的層級體制。一級政區為布政使司,通稱“行省”或“省”。二級政區為府、直隸州。府管轄的州(散州、屬州)不再領縣,形成了單式的三級制。清朝初年,原為臨時差官的巡撫取代布政使,成為一省的長官。在一些民族雜居之處及戰略要地,設置了新型政區「」,分為省直轄的直隸廳和府轄的散廳。少數直隸廳下轄縣。

明朝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派出的差官「道員」,在清朝也保留下來。道員的統轄區域是「道」,介於省與府之間,有分巡道、分守道、糧儲道、鹽法道、兵備道等名目。清初的道並不是行政區,道員亦無品級。乾隆以後,定道員秩品為正四品,分巡道、分守道的職權也漸趨一致。有的道下直接領縣。有人認為清末的道實際上已成為省、府之間的行政區劃[2]

清朝漢地政區的層級關係為:

 
 
 
 
 
 
 
 
布政使司
(省、行省)
 
 
 
 
 
 
 
 
 
 
 
 
 
 
 
 
 
 
 
 
 
 
 
 
 
 
 
 
 
 
 
 
 
 
 
 
 
 
 
 
 
 
 
 
 
 
 
 
 
 
 
 
 
 
 
 
 
 
 
 
 
 
 
 
 
 
 
 
 
 
 
 
 
 
 
 
 
 
 
 
 
 
 
 
 
 
 
 
 
直隸州
 
 
 
 
 
 
 
 
 
 
直隸廳
 
 
 
 
 
 
 
 
 
 
 
 
 
 
 
 
 
 
 
 
 
 
 
 
 
 
 
 
 
 
 
 
 
 
 
 
 
 
 
 
 
 
 
 
 
 
 
 
 
 
散州
 
 
 
 
 
散廳
 


行省

在行省設置方面,基本沿襲明朝所置的兩京與十三布政使司,即南北二京及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湖廣、四川、雲南、貴州。順治元年(1644年)定鼎北京,以盛京為留都[3]。二年(1645年)改北直隶直隶省,改南直隸江南省。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廣為湖北、湖南二省。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正式分為江苏、安徽二省。康熙七年,陝西省(此時陝西省不僅包括今日陝西省,亦包括甘肅省)正式分為陝西、甘肅二省,自此形成了「漢地十八省」的格局。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明鄭末代國主鄭克塽清朝將領施琅投降,臺灣島併入福建省。光緒十一年(1885年),分福建省臺灣府臺灣省。兩年後臺灣正式建省,稱「福建臺灣省」。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因甲午战争戰敗,臺灣省被割讓予日本,遂被廢除。光緒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1月),分江苏江寧、淮安、揚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隸州置江淮省,旋即裁撤。此後至清末,內地仍為十八省,與東三省新疆省合為二十二省。

衝繁疲難

清朝的府、州、廳、縣,按照「衝、繁、疲、難」的考語分為不同等次。考語字數越多,地位就越重要。一般以四字俱全者為「最要缺」,三字者(衝繁難、衝疲難、繁疲難)為「要缺」,二字者(衝繁、繁難、繁疲、疲難、衝難、衝疲)為「中缺」、一字或無字者為「簡缺」[4]

  • 衝:地當孔道者為衝
  • 繁:政務紛紜者為繁
  • 疲:賦多逋欠者為疲
  • 難:民刁俗悍,命盜案多者為難

土司

雲南、貴州、廣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肅等省設有土司,分為宣慰司、宣撫司、招討司、安撫司和長官司(長官為武職),與土府、土州、土縣(長官為文職)。土司的長官以當地各族頭人充任,可以世襲,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頒給印信,歸所在地方之督撫、駐紮大臣管轄。宣慰等司的長官隸屬於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隸屬於吏部[5]。雍正年間,雲南、貴州、廣西等省的土司開始改行流官制,史稱改土歸流。光緒、宣統之際,赵尔丰出任川滇邊務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東部的宗也開始改土歸流。

東三省

東北為清朝龍興之地。顺治年間入關後,以駐防八旗留守盛京瀋陽。康熙至乾隆年間,逐漸形成三個將軍轄區:盛京(奉天)、吉林黑龍江,地位異於內地之行省。將軍之下設專城副都統分駐各城,並管理各城的臨近地區。副都統下有總管統領各旗。在漢民聚居之處,置府、州、縣、廳,如同關內。居於黑龍江嫩江中上游的巴爾虎達斡爾索倫(鄂溫克)、鄂倫春錫伯等族,編入八旗,由布特哈總管呼倫貝爾總管管轄。黑龍江、烏蘇里江下游及庫頁島赫哲費雅喀、庫頁、奇楞等漁獵部落則分設姓長、鄉長,由三姓副都統管轄。

光緒末年的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之役日俄戰爭嚴重動搖了清朝在東北地區的統治,迫使其廢除滿洲的旗民分治制度,設立行省。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廢除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地將軍衙門,改設奉天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隨後裁撤各城副都統、總管,改為府、廳、州、縣。宣統三年(1911年),奉天省領八府、八廳、六州、三十三縣;吉林省領十一府、一州、五廳、十八縣;黑龍江省領七府、六廳、一州、七縣[6]

藩部

清朝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与黑龙江布特哈达呼尔索伦鄂伦春等族)被称为藩部,由理藩院管理。

蒙古

明清之際,蒙古分為眾多部落(蒙古語稱為“艾馬克”),部落首領為“部長”(鄂拓克)或“汗”。清太宗時,依照滿洲八旗的組織形式,將蒙古各部落編為,完成建旗划界后,因各旗牧地固定,“旗”成为蒙古地区的基本行政單位,其長官為扎薩克總管。旗下設“佐”(蘇木),相當於。自此蒙古各部落被納入統一的行政體系之中。在地域上,蒙古地區大致分為察哈爾內蒙古西套蒙古外蒙古(包括土謝圖汗部賽音諾顏部車臣汗部札薩克圖汗部)、科布多唐努乌梁海

清朝蒙古又分為內屬蒙古外藩蒙古。內屬蒙古包括察哈爾、歸化城土默特、唐努烏梁海、阿爾泰烏梁海等部,各旗由朝廷派遣官員(一般為總管)治理,與內地的無異。外藩蒙古各旗則由當地的世襲札薩克管理,處於半自治狀態。在外藩蒙古,以若干旗合為一,設正、副盟長,掌管會盟事宜,對各旗札薩克進行監管。清朝的盟是監察機構,並不能視為一級政區。

外藩蒙古又按其歸附清朝的先後分為內札薩克蒙古外札薩克蒙古。內札薩克蒙古又被稱為內蒙古,於天命至康熙初年陸續歸附清朝。乾隆以後定為二十四部,共四十九旗,設六盟。內札薩克各旗不但政治地位很高,還保留了一定的兵權。康熙中期以後歸附清朝的各部落稱為外札薩克蒙古,包括漠北的喀爾喀四部、西套蒙古二旗、青海蒙古各部、科布多各札薩克旗、新疆舊土爾扈特部中路和碩特部。外札薩克各旗無兵權,隸屬於當地的將軍、都統駐紮大臣(西套蒙古二旗除外)。其中喀爾喀四部後來演變為外蒙古

青海

清朝的青海不包括今西寧海東黃南以及青海省邊緣的部分地區。統轄青海地方的官員為西寧辦事大臣,常駐西寧(屬甘肅省)。青海大致以黃河為界,分為青海蒙古玉樹等四十族土司。黃河以北主要為蒙古人,有和碩特輝特綽羅斯(準噶爾)、土爾扈特喀爾喀五大部落。雍正三年(1725年),編青海蒙古為二十七旗,後增至二十九旗,由西寧辦事大臣主持會盟。另有察漢諾門罕牧地,實際上單獨為一喇嘛旗。道光三年(1823年),分黃河以北二十四旗為左、右翼二,每盟設正、副盟長各一人。

黃河以南主要為藏人,設有四十個土司,其中以玉樹土司最大,故稱玉樹等四十族土司。土司以下有土千戶、土百戶。嘉慶、道光年間,藏人不斷越過黃河向北遷徙,形成了環青海湖一帶的環海八族

西藏

西藏在清朝又稱“唐古忒”、“圖伯特”,分為喀木)、阿里四部,以及霍爾三十九族地區。西藏地方的行政長官為駐藏大臣,駐喇薩,會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辦理藏內政務。其政令由噶廈(西藏官府)執行。西藏的基層政區是,大致相當於內地的縣,但規模很小。一些貴族、寺廟的莊園領地稱為“谿卡”,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級。宗的長官為“宗本”,谿的長官為“谿堆”,一般由噶廈委派,也有的由特定寺廟委任。後藏札什倫布附近的幾個宗,由班禪直接管理。

那曲地區昌都地區北部的各部落統稱霍爾三十九族,簡稱三十九族,為蒙古人後裔,由駐藏大臣的屬員夷情章京管轄。駐紮於達木(今當雄)的達木蒙古八旗,每旗設一佐領,不設總管,直屬於駐藏大臣。

新疆

清朝新疆分為天山北路的準部和天山南路的回部,統屬於伊犁將軍。其中的蒙古遊牧地區實行盟旗制。維吾爾布魯特塔吉克等族地區則實行伯克制。蒙古舊土爾扈特部中路和碩特部設立旗、盟:舊土爾扈特部為南北東西四路烏訥恩素珠克圖盟,和碩特部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凖部地方設烏魯木齊都統,統轄烏魯木齊(迪化州)、庫爾喀喇烏蘇吐魯番哈密古城巴里坤鎮西府)等城。其中迪化州、鎮西府由新疆與甘肅省雙重管轄。塔爾巴哈臺由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管轄。伊犁及其以西地方由伊犁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管理。回部設總理回疆事務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統轄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阿克蘇烏什庫車喀喇沙爾等城。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實行與內地相同的府、廳、州、縣體制。

新疆建省前的區域劃分
將軍 都統、參贊大臣 辦事大臣、領隊大臣 轄區
伊犁將軍
伊犁參贊大臣 伊犁領隊大臣(五員)[7] 伊犁
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 塔爾巴哈臺領隊大臣(兩員)[8] 塔爾巴哈臺
烏魯木齊都統 烏魯木齊副都統(烏魯木齊領隊大臣) 烏魯木齊迪化州
哈密辦事大臣[9] 哈密
吐魯番領隊大臣 吐魯番
巴里坤領隊大臣 巴里坤鎮西府
古城領隊大臣 古城
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 庫爾喀喇烏蘇
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9]
直轄 喀什噶爾
英吉沙爾領隊大臣 英吉沙爾
葉爾羌辦事大臣[9] 葉爾羌
和闐辦事大臣[9] 和闐
阿克蘇辦事大臣 阿克蘇
烏什辦事大臣 烏什
庫車辦事大臣 庫車
喀喇沙爾辦事大臣 喀喇沙爾

藩屬國

清朝共計有過大約19個藩屬國(非同時期)[10]

地區 今屬於 開始年份 結束年份 備註
朝鲜 韓國,朝鮮 1636年 1895年 1636年,後金攻佔朝鮮全境,朝鮮國王李倧投降,改向後金朝貢,成為清朝的附屬國。
1895年4月,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戰敗,簽訂《馬關條約》,日本控制下的朝鮮政府宣佈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琉球 日本沖繩縣 1652年 1879年 後明被後金所滅,1652年琉球也便成了清朝的屬國。同時是日本薩摩藩、江戶幕府朝貢屬國,兩屬地位
1879年,日本在兩次琉球處分後吞併琉球王國並設為沖繩縣,琉球國自此正式滅亡,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暹罗 泰國 1652年 1851年 清史稿記載:「順治九年(1652年)十二月,暹羅遣使請貢,並換給印、敕、勘合,允之。自是奉貢不絕。」
咸豐元年(1851年),太平天國起事,路截暹羅進貢使者,暹羅王怒,便不再向清朝進貢。
安南 越南 1660年 1885年 順治十七年(1660年)正式歸化於清朝。
1885年中法越南戰爭中国戰勝,但在6月簽訂了《中法新約》,放棄了對越南的宗主權,越南成為法國殖民地,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南掌 老撾 1730年 1893年 清雍正八年(1730年),位居今老撾北部而與中国接壤的琅勃拉邦王國來貢,清室仍以「南掌」稱之。有清一代,南掌實指琅勃拉邦王國,而非原來的瀾滄王國。
1893年老撾被法國殖民者佔領成為法國的保護國,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缅甸 缅甸 1769年 1886年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開始來貢。
光緒十二年(1886年),三次英緬戰爭後中国被迫與英國簽訂《中英緬甸條約》,放棄緬甸宗主國地位,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廓尔喀 尼泊尔 1791年 1908年 1791年廓爾喀第二次入侵西藏失敗(乾隆十全武功最後一件)後開始向清朝每五年朝貢一次。
1908年尼泊爾徹底被英國控制,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廓爾喀是清朝最後一個藩屬國。
哲孟雄 印度錫金邦 1791年 1861年 即錫金王國。1861年成為英國保护国,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浩罕 哈薩克南部 1876年 1876年被俄羅斯帝國吞併,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烏茲別克東部
塔吉克部分
吉爾吉斯部分
哈萨克 哈萨克斯坦 1847年 1847年哈薩克汗國最後一位可汗克涅薩熱因內賊的出賣壯烈犧牲,哈薩克汗國覆滅,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安集延 乌兹别克斯坦東部 永樂八年(1410年)始隨哈烈使臣至明朝朝貢,明朝滅亡後向清朝進貢。
坎巨提 巴基斯坦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罕萨山谷一帶 1761年 1892年 1761年起坎巨提成為清朝的朝貢國。1891年,坎巨提被英國軍隊佔領,次年成為英屬印度的一個土邦,即「棍雜土邦」,但仍保持中国的屬國地位。1892年,中英達成共識,清廷承認坎巨提為「兩屬之國」。中華民國成立後,坎巨提停止向中国進貢。
蘇祿國 菲律賓蘇祿群島 1726年 1885年 清史稿記載:「雍正四年(1726年),蘇祿國王毋漢未母拉律林遣使奉表,貢方物。定期五年一貢,貢道由福建。」
1885年,英國西班牙德國簽訂了1885年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Protocol of 1885),承認西班牙在蘇祿群島的主權。

屬國在列強勢力開始進入遠東後盡數獨立出清朝或是遭列強佔領;中亞的屬國先後被俄罗斯帝国佔領,南亞的屬國及緬甸則成為大英帝国保护国,安南、南掌則成為法國的保護國,而暹羅後也脫離屬國;東亞部份,琉球被日本占领;朝鲜則在甲午戰爭後宣布獨立為大韓帝國

領土變遷

領土獲取

領土失去

注:本表以各地區首次被割讓之時間順序排列。本表僅列出在清朝時開始的領土變遷,民國及之後開始的變遷(如黑瞎子岛[注 2])不列入在內。若清朝開始的領土變遷在之後的朝代中亦有變遷,僅列出截止最後與清朝繼承國(中華民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關的變遷。如香港、澳门回归列入於內,而外東北割讓予帝俄後不再追蹤(因之後此地不再與中国有關聯)。另外兩岸皆知的歷史事件,比如1949年大陸地區政權變遷(三大戰役蔣介石當局逃往臺灣等等)亦不列入於內。

地區 今屬於 事件日期 獲取方 事件 類型 備註
道光年間
香港島 香港特區香港島全境 1841年 大英帝國 南京条约 割讓 1841-1941割讓予英,1941-1945日佔,1945-1997再次歸英,1997年7月1日回归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島原屬广东省寶安縣,乃英占香港之最初部分。
1941年 日本帝國 二戰香港保衛戰 佔領
1945年 大英帝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回归 回归
咸豐年間
黑龙江以北 俄羅斯阿穆尔州大部分地區 1858年 沙皇俄國 璦琿條約 割讓 原清朝黑龍江省北部,清朝吉林省北部。
北界為外興安嶺,清朝與沙皇俄國原本最東段的邊界。包括廟街
不包括黑瞎子岛[注 2]江東六十四屯(包括海兰泡,1900年俄佔,見後)。
俄羅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部分
俄羅斯犹太自治州
九龍 香港特區九龍全境,以及昂船洲 1860年 大英帝國 北京條約 割讓 1860-1941割讓予英,1941-1945日佔,1945-1997再次歸英,1997年7月1日回归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九龍原屬广东省寶安縣,乃英占香港之拓展。
包括昂船洲昂船洲原為九龍半島西面的島嶼,但經過1995年填海後已與九龍半島連成一片,成為當中一部份。
1941年 大日本帝國 二戰香港保衛戰 佔領
1945年 大英帝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回归 回归
乌苏里江以東 俄羅斯濱海邊疆區全境 1860年 沙皇俄國 中俄北京条约 割讓 清朝吉林省大部分。包括海參崴双城子伯力以及库页岛
不包括黑瞎子岛[注 2]以及俄羅斯薩哈林州之南千岛群岛
俄羅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部分
俄羅斯萨哈林州库页岛
同治年間
外西北 哈薩克斯坦部分地區 1864年 沙皇俄國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割讓 包括哈萨克斯坦最大城市兼前首都阿拉木图
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等湖泊也位於這一地區。
吉尔吉斯斯坦部分地區
塔吉克斯坦部分地區
土庫曼斯坦部分地區
烏茲別克斯坦部分地區
光緒年間
澳门 澳门特區全境 1887年 葡萄牙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租借 1557年葡萄牙人明朝租借,直至1887年,葡萄牙與清朝簽訂有效期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999年12月20日葡萄牙將澳门回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1999年12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门回归 回归
台灣 台灣島全境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1895年4月17日 大日本帝國 马关条约 割讓 包括今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絕大部分領土,但不包括金門馬祖地區以及東沙群島等南海島嶼。
1895年,清政府因在甲午战争戰敗,與日本簽訂马关条约,臺灣割讓。1945年,日本投降,喪失臺灣的主權,中華民國蔣介石當局逃往臺灣並統治至今。
澎湖群島全境 1945年9月2日 中華民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关东州旅順大连 辽宁省大连市南部 1895年4月17日 大日本帝國 马关条约 割讓 1895日佔,1895-1898清朝收回,1898-1905俄佔,1905-1945再次日佔,1945-1955蘇佔,1955年收回。
1895年4月17日甲午战争清朝戰敗,《马关条约》割讓遼東半島予大日本帝國。 6日後,俄羅斯德國法國以提供「友善勸告」為藉口,使日本把遼東半島交還給大清帝國(三國干涉還遼)。
1898年3月27日,帝俄三國干涉還遼有功,迫使清政府與之簽訂了《旅大租地條約》,租借該地,並將旅順港改為亞瑟港,大连改為達里尼
1904年日俄戰爭,次年日軍奪取該地,並改回兩地原名。
1945年,二戰日本戰敗,根據雅尔塔协定,旅順港由蘇聯占用。
1954年,赫魯曉夫訪華,提出歸還此地,翌年,蘇聯將旅順回归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關東」乃「山海关以東」,與日本關東地區無關。
包括今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以及长海县
不包括瓦房店市普兰店区庄河市
1895年4月23日 清朝 三國干涉還遼 回归
1898年3月27日 沙皇俄國 旅大租地条约 租借
1905年 大日本帝國 朴茨茅斯和约 佔領
1945年 蘇聯 二戰日本戰敗
雅尔塔协定
佔領
195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 赫魯曉夫1954年訪華 回归
刘公岛 山东省威海港附近 1895年2月17日 大日本帝國 甲午战争 佔領 1895年2月17日日本軍在甲午战争後期登上了劉公島,接收了島上的所有軍事設施、大量的軍備物資,並俘獲了北洋艦隊殘餘港內的十艘軍艦。經營近20年的北洋艦隊就此終結。
1898年,英國租借威海衛,該島也包括於內。1930年10月,中国收回除劉公島外的威海衛,而該島為英國海軍續租10年。在民國政府準備收回該島前的1938年被日軍再次佔領。而中国政府再次控制該島則要到1945年二战結束後才得以實現。
1898年 大英帝國 订租威海卫专条 租借
1938年 大日本帝國 日本侵華 佔領
1945年 中華民國 二戰日本戰敗 回归
新界 香港特區新界全境 1898年 大英帝國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割讓 1898-1941租借予英,1941-1945日佔,1945-1997再次歸英,1997年7月1日回归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新界原屬广东省寶安縣,乃英占香港之二度拓展,包括大嶼山
1941年 大日本帝國 二戰香港保衛戰 佔領
1945年 大英帝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回归 回归
威海卫 山东省威海市全境 1898年 大英帝國 订租威海卫专条 租借 1898年,英國租借威海衛。1900年,設威海衛行政長官署,屬英國殖民部。1930年10月,中国收回除刘公岛外的威海衛,置威海衛行政區,直屬國民政府行政院。
包括刘公岛
1930年10月1日 中華民國 (需補充)
胶澳 山东省青岛市市區 1898年 德國 胶澳租借条约 租借 1898-1914租借予德、1914-1922日佔。
包括青島市環胶州湾地區。
1914年11月 大日本帝國 青島戰役 佔領
1922年12月10日 中華民國 解決山東懸案條約 回归
广州湾 广东省湛江市市區 1899年 法國 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 租借 1899年由法國向清政府租借,直到二次大戰時的1943年被日軍佔領,1945年日本投降後,由法國回归至中華民國。
广东省省會广州市無關。
1945年10月19日 中華民國 二戰日本戰敗 回归
江東六十四屯 俄羅斯阿穆尔州海兰泡 1900年 沙皇俄國 义和团运动 佔領 黑龙江省黑河市主城區,今黑河市僅餘黑龍江南岸部分,北岸成為俄罗斯遠東地區阿穆爾州首府海兰泡
1900年义和团运动俄國趁中国無暇兼顧東北情勢,派兵予以佔領,清政府以及民國政府皆不承認俄國對此地的統治。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劃定邊界,簽訂《中蘇國界東段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放棄該地之治權。
1991年 俄羅斯聯邦 中蘇國界東段協定 放棄治權
宣統年間
外蒙古 蒙古国大部分 1911年 俄國 俄蒙协约 失去控制權 但至清朝1912年滅亡時在「名義上」仍然是中国領土。
包括唐努乌梁海(今屬於俄羅斯图瓦共和国),1911年外蒙古独立後,唐努烏梁海被俄羅斯帝國控制。1944年改稱「圖瓦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並併入蘇聯。1991年蘇聯解體後,唐努烏梁海作為图瓦共和国的一部分加入俄罗斯联邦
包括阿勒泰地区(今屬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06年清朝在外蒙古設立阿勒泰辦事大臣轄地,1912年西部(即新疆阿勒泰地區)併入中華民國新疆省,東部併入外蒙古。
不包括屬於清朝內蒙古的達里岡厓牧場,此地被外蒙古哲布尊丹巴政權在1912年趁清朝滅亡時占領,196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簽訂界約,承認了雙方實際控制邊界,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放棄達里岡厓牧場之治權,而歸屬蒙古人民共和國。
新疆阿勒泰地区
俄羅斯图瓦共和国全境

与领土相关的条约

  •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條約》,划定外东北边境。
  • 1727年(雍正五年),中俄签订《恰克圖界約》、《恰克图条约》,划定乌里雅苏台(外蒙古地区)边境。
  •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997年回归,《南京條約》擱置。)
  • 1858年(咸丰八年),中俄签订《璦琿條約》,中方割让按《尼布楚条约》规定原属中国的黑龙江以北约60万平方公里土地。
  • 1860年(咸丰十年),英法聯軍之役后签订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将九龍半島南部割让给英国(1997年回归,《北京條約》擱置)。同年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割让给俄国。
  • 1864年(同治三年),中国与俄国签定《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外西北(包括巴尔喀什湖之东南、伊犁以西、以及噴赤河以东的新疆帕米尔等地区)的44万平方公里割让给俄国。
  • 1881年(光绪七年),中国与俄国签定《伊犁條約》。
  • 1885年(光绪十一年),中国与法国签定《中法新约》,划定滇越边境。
  • 1886年(光绪十二年),中国与英国签定《中英缅甸条款》,划定滇缅边境。
  • 1887年(光绪十三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中国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门(1999年政權移交)
  •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国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将臺灣以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二戰后由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統治至今。
  •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中国与英国签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将香港附近新界等地租借给英国99年(1997年租約期滿,收回。)
  • 1911年(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大清外蒙古当局与俄罗斯签订《俄蒙协约》,中国对外蒙古失去控制权,但「名义上」仍然是中国领土。

参见

註釋

  1. 名義上,元朝實際領土面積有爭議
  2. 2.0 2.1 2.2 1929年中东路事件時,蘇聯軍隊進佔該島,屬民國時期之領土變遷,故不列入在內。2004年,中俄兩國重新勘定國界,將黑瞎子島一分為二,其中西部將回归至中国。

參考文獻

  1. 道光皇帝《御製大清一統志序》
  2. 《清朝政區沿革綜表》王鐘翰序
  3. 《大清一統志》盛京
  4. 《中国歷代行政區劃的變遷》,147頁
  5. 《清史稿》土司傳
  6. 《清史稿》地理志二、三、四
  7. 錫伯營領隊大臣、索倫營領隊大臣、察哈爾營領隊大臣、厄魯特營領隊大臣、惠寧城領隊大臣各一員。
  8. 協辦領隊大臣、專理遊牧領隊大臣各一員。
  9. 9.0 9.1 9.2 9.3 設協辦大臣一員。
  10. 清朝20个藩属国结局:10个消亡,1个坚持朝贡到1935年. 搜狐. [2021-02-03]. 

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