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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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统是中国古代武官名。十六国前秦始置。清朝以后常置,在武职中秩品仅次于驻防将军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则沿用之。

沿革

清朝以前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坚发兵攻打东晋,置少年都统以统领富家子弟兵。唐朝后期曾置诸道行营都统,统领各兵讨伐藩镇。又置都都统节制各行营都统。时也有都统一职。

清朝

八旗都统

掌管八旗之都统,是清朝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长官。满语名初为“固山额真”(满语ᡤᡡᠰᠠ 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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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gūsa i ejen),雍正元年(1723年)改为“固山昂邦”(满语ᡤᡡᠰᠠ ᠪ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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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gūsa be kadalara amban)。努尔哈赤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额真”,其下有左、右“梅勒额真”(梅勒章京)各一人。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额真之汉名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八旗中满洲、蒙古、汉军各置一人,共24人。都统掌管该旗属户籍、田产、教养、军械、操练、营制、补放官爵等旗务。初置时为正一品,后改为从一品。副都统为正二品。天命至康熙五朝,百余年间,八旗都统均“在府办事”,无公所衙门。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在北京始设八旗都统衙门

驻防八旗都统

清朝驻扎于各地的“驻防八旗”之长官也称都统,“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军政合一。在不设驻防将军之处,如热河,都统即为该地方的行政长官。在设有驻防将军之处,一般设有专城副都统,受将军节制,如三姓副都统。清朝驻防于各处的都统有:

各处驻防副都统有: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仍在热河、察哈尔、绥远三个特别区设置都统一职,作为该地方最高长官,相当于省长。

参考书目

  • 《清史稿》职官志、地理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