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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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
承宣布政使司
基本资料
简称江宁布政使司
朝代大清
上级两江总督江苏巡抚
行政区类别江苏省内两承宣布政使司辖区之一
辖境江苏省部分地区
方言江苏方言
毗邻安徽布政使司
江西布政使司
江苏布政使司
历史
原称江南右布政使司
设立始年大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
行政
政府官署江宁布政使司衙门
驻地江宁府
下级行政区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
徐州府海州直隶州通州直隶州

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宁布政使司江宁藩司,是清朝江宁府(今南京市)设立的省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使司”。

历史

顺治二年,清廷改南直隶江南省,辖区大致包括今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设左、右布政使于江宁(今南京),左为长,右为副,掌全省政令、财赋。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八月,新设江宁布政使于江宁、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海州通州等府州。全国18个直省,惟江苏省分设两布政使(江宁、江苏)。

官制

江宁布政使为从二品。凡诸政务会同督抚议行,乾隆以后实际成为督抚属官。属员有经历司经历都事,掌出纳文移;照磨所照磨,掌处理案卷;理问所理问 ,掌推勘刑名;库大使 ,掌库藏籍账;仓大使,掌稽仓储。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