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部是清朝特有的政治、地理概念,一般指清朝中国境内由理藩院管理的蒙古、青海、西藏、新疆以及东北地区具有一定自治权利的部族,被朝廷视为“藩篱”。
藩部的形成
藩部纳入清朝版图的过程多种多样。内蒙古科尔沁、喀喇沁等部通过联姻或会盟,成为后金的臣属。札鲁特、巴林等部落在皇太极以武力征服与诱降、招抚并用的情况下投奔后金。青海的和硕特部、西藏达赖喇嘛起初是朝觐、入贡并接受册封,后来才接受清朝的统治。外蒙古喀尔喀三汗、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 (绰罗斯氏)、旧土尔扈特部则是举族前来归附清朝。新疆哈密与吐鲁番在清军征伐准噶尔的过程中倒戈归附。唐努乌梁海、阿尔泰乌梁海、新疆回部等经朝廷派员招抚后归附,不久反叛,后又被平定。对于蒙古察哈尔部、准噶尔部,则是以武力征服。
政治制度
蒙古实行盟旗制和札萨克制。新疆回部实行伯克制。西藏设立噶厦管理各地事务,并沿袭帕木竹巴以来的宗谿制。布特哈打牲部落实行与满洲相同的八旗制度。
区域划分
在地理上,藩部包括蒙古、新疆、青海、西藏以及黑龙江的打牲部落。《清史稿》云:“自松花、黑龙诸江,迤逦而西,绝大漠,亘金山,疆丁零、鲜卑之域,南尽崑仑、析支、渠搜,三危既宅,至于黑水,皆为藩部。[1]”
蒙古
青海
- 青海蒙古
- 玉树等四十族(后合并为二十五族)
- 环海八族
西藏
新疆
黑龙江
藩部的属国
西藏周边的一些部族,或尊崇藏传佛教,或为藏人后裔,在政治上和宗教上附属于西藏。主要有:
其中拉达克曾为阿里三围(麻域、布让、古格)之一,是西藏版图以内的部落。鸦片战争前夕,拉达克被克什米尔锡克王国所属的森巴人(道格拉人)吞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