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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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簡稱全國人大主席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會議期間,作為主持會議的「臨時會議機構」。大會主席團的人員名單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會議舉行前提出,經過各個代表團審議後,提請全國人大預備會議選舉產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主席團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全國人大主席團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負責主持會議,同時在新一屆全國人大選舉國家領導人時,將提名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家軍委主席等候選人。全國人大會議在每次召開會議前會先舉行預備會議,選舉大會的主席團和秘書長,表決會議草案和議程等。

職責

  • 主席團提名由全國人大選舉的國家機關領導人的候選人,經各代表團商議後,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候選人。
  • 主席團決定將向全國人大提出的屬於其職權範圍內的議案,交予各代表團審議,提出報告,再由主席團審議提請大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
  • 主席團組織各代表團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
  • 主席團決定對各代表團和代表在會議期間提出的質詢案、罷免案的審議程序。
  • 主席團決定會議進行表決議案和選舉所採用的方式。
  • 主席團由各代表團團長參加會議,決定是否需要秘密舉行代表大會。
  • 主席團在大會期間決定人大代表是否受逮捕和刑事審判。

組成人員結構

大會主席團包括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其中有: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軍委委員,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領導幹部,各人民團體負責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負責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企業、科技、社會科學、教育、文藝、衛生、體育、僑界、宗教界的代表以及工人、農民、解放軍、武警、基層的代表,人口100萬以上的少數民族代表等。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