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Secretary of Party Committee)是指奉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在中央或地方各级委员会或基层委员会中的负责人,同时是该党委常务委员会的主持者。
各国共产党的最高负责人多数称“总书记”或“第一书记”,也有少数称“主席”(例如曾任中国共产党主席的毛泽东和曾任越南劳动党主席的胡志明)。地方各省市都设有对应的党委书记职务,例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等。党委书记除了在政府机构设立以外,在设立了党委的学校、企业、军队机构都有设立。
以中国共产党为例。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为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委员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
例如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领导称省委书记、市委书记、自治区委书记。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首长称地委书记、市委书记、州委书记、盟委书记。县和自治县、旗和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的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首长称县委书记、旗委书记、市委书记、区委书记。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三湾改编以来的传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各基层党支部设有党支部,党支部书记领导支部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