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党和国家机构领导人,或党和国家领导人、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一般包括以下职位:
- 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领导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
- 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机构(2022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领导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2]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2023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秦刚(2023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张又侠、何卫东(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金国(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7]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8][9]
参考来源
-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领导机构.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23-02-19].
- ↑ 2.0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国政府网. [2023-03-21].
- ↑ 3.0 3.1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政府网. [2023-03-21].
- ↑ 4.0 4.1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政府网. [2023-03-21].
- ↑ 5.0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政府网. [2023-03-21].
- ↑ 监察委员会. 中国政府网. [2023-03-21].
- ↑ 7.0 7.1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中国政府网. [2023-03-21].
- ↑ 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选出领导人 王沪宁当选全国政协主席.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21].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名单.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