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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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2年拍摄的人民大会堂全景
2023年3月5日 – 13日
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2962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一次大会,于2023年3月5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

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审议由李克强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栗战书所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周强所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张军所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此次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其中,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李强同志当选为国务院总理赵乐际同志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会议预备

2022年12月3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1]

截至会议开幕,十四届全国人大现有代表2977人。截至3月3日,已经向大会秘书处报到的代表有2962人。[2]3月3日下午,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程草案。[3]

3月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听取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两个草案分别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和表决。[3]

3月4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产生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宣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经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包括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共192人。李鸿忠为大会秘书长。预备会议通过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共有9项。[2]

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于4日上午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首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的主持下,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李干杰、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随后,主席团会议在赵乐际的主持下,表决通过了会议日程。经过表决,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经过表决,决定刘俊臣孟祥锋姜信治刘建波王超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指定,王超兼任大会发言人。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设立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大会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人选名单。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相关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过表决,决定大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12时。[4]

之后,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了大会关于设立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酝酿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5]

4日下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举行,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设立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姜信治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酝酿情况的汇报。上述决定草案、表决办法草案和人选名单草案,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后提请大会开幕会表决。[5]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王超就会议议程和人大有关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6]

会议议程与日程

会议议程

根据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本次会议议程如下[7]

  •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 二、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 三、审查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八、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 九、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会议日程

根据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本次大会于2023年3月5日至13日召开。具体日程如下[8]

3月5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7日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3月8日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3月9日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
3月10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
3月11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3月12日
上午8时: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
3月13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闭幕。

详细日程及历次会议

3月5日及开幕会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上午9时,赵乐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9]

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2个部分:一、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二、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国务院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注 2]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注 3]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17]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注 4],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20],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21][9]

当天下午,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8]

3月6日

3月6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下午,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8]当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2]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3]。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24]

3月7日

3月7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8]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收集、整理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7日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立法法修正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对立法法修正草案作了修改完善。这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3月5日成立后,首次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25]

大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12时[4]。到3月7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71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9件,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的252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268件,包括265件法律案、3件有关决定事项;有关监督方面的3件[26]

第二次全体会议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0]

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注 5][27]。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8]。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9]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30][10]

3月8日

3月8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8]代表们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表示赞同。审议中,代表们对报告和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31]

下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8]各代表团认真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决定草案表决稿。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代表们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表示赞同,一致同意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32]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了1名监票人人选,共推选出35名监票人人选[26]

3月9日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上述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各自的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31]

9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审议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情况以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总监票人建议人选。会议听取了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草案代拟稿的汇报。会议同意将有关报告、草案等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33]

9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决定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就中共中央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作了说明。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32]

从9日开始,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开始酝酿协商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34]当天下午,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8]代表们对各项人选一致表示拥护和赞成[26]

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四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姜信治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酝酿协商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将有关决定草案表决稿、报告和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35]

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过表决,决定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26][36]

当天,中共中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其他8个专门委员会的建议人选名单[37]

3月10日

第三次全体会议

3月10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1]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38]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随后,与会代表经过表决,通过了由35名代表组成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施小琳林鸿为总监票人。

9时27分,选举正式开始。监票人首先对设置在会场的28个电子票箱、电子选举系统进行了检查。接着,工作人员开始分发选票,代表们开始写票。会场后区设有秘密写票处。9时51分,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之后,代表们开始投票。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报告了发出和收回选票的情况,选举有效。

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习近平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又宣布:习近平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随后,主持人依次宣布:赵乐际同志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韩正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刘奇同志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11]

会后安排

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进行了宪法宣誓。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新当选的国家副主席韩正分别进行宪法宣誓,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进行了集体宣誓。[11]

10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提名的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共中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建议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请各代表团酝酿协商。[39]

下午,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8]各代表团对各人选名单表示赞成[40]

10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姜信治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酝酿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将以上各项人选名单和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主席团第六次会议审议。[41]

10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40]

当天,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4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4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44]

3月11日

第四次全体会议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宣读了习近平关于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信,关于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的提名信。9时24分,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电子票箱和电子选举系统后,工作人员开始分发选票。经过写票、投票、计票,11时,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表决、选举计票结果。

主持人依次宣布:李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张又侠何卫东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李尚福刘振立苗华张升民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刘金国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军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59位候选人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强为国务院总理。[45][12]

会后安排

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总理李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12]

3月11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七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大会提出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提请大会决定任命。主席团会议经表决决定,将李强提名的上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共中央提名的十四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请各代表团酝酿。[37]

下午,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另外8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8]各代表团对上述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31]

3月11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六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分别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上述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代拟稿。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姜信治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另外8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酝酿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和各项名单草案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46]

3月11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八次会议举行。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确定了另外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正式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31]

当天,主席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47]、《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4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49]、《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七号)》[5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51]

3月12日

第五次全体会议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的提名信。经过写票、投票、计票,10时9分,主持人宣布: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同志为国务院副总理;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秦刚同志为国务委员。主持人还宣布了国务院秘书长和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名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号主席令,根据大会的决定,对这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予以任命[52]

会议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分别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8个专门委员会[注 6]组成人员名单。[13]

会后安排

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13]

下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8]

当天,主席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九号)》[53]

3月13日

闭幕会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上午9时,赵乐际宣布会议开始。[14]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54]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55]。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56]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57];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中央预算[58]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9]、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60]、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61],决定批准这三个报告。[14]

完成上述议程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62]。赵乐际随后也发表了讲话[63]。9时57分,赵乐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大会在国歌声中结束。[14]

会后安排

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记者会三楼金色大厅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李强应大会发言人王超的邀请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参加。记者会历时约80分钟,参加采访的中外记者约500人。[64]

当天下午,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同他们合影留念。[14]

相关文件

主席令

主席令编号 主席令内容
第一号[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1日
第二号[5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女,白族)、秦刚为国务委员;

  任命吴政隆(兼)为国务院秘书长;

  任命秦刚(兼)为外交部部长;

  任命李尚福(兼)为国防部部长;

  任命郑栅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怀进鹏为教育部部长;

  任命王志刚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任命金壮龙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任命潘岳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小洪(兼)为公安部部长;

  任命陈一新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任命唐登杰为民政部部长;

  任命贺荣(女)为司法部部长;

  任命刘昆为财政部部长;

  任命王晓萍(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任命王广华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任命黄润秋为生态环境部部长;

  任命倪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任命李小鹏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任命李国英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唐仁健为农业农村部部长;

  任命王文涛为商务部部长;

  任命胡和平为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任命马晓伟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裴金佳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

  任命王祥喜为应急管理部部长;

  任命易纲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命侯凯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2日
第三号[5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大会决定、决议

2023年3月5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注 4]

2023年3月10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38]

2023年3月13日,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55],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56]。同日,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4]

大会公告

公告编号 公告内容
第一号[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0日于北京
第二号[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0日于北京
第三号[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选举韩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0日于北京
第四号[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选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选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共175人。
名单

委员长

赵乐际

副委员长

李鸿忠 王东明 肖捷 郑建邦 丁仲礼 郝明金 蔡达峰 何维 武维华 铁凝(女) 彭清华 张庆伟 洛桑江村(藏族)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

秘书长

刘奇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来杭 于伟国 于忠福 万立骏 卫小春 马立群 王可 王刚 王红(女,满族) 王志民 王希勤 王学成 王宝山 王建武 王洪祥 王超 王瑞贺 王毅 王巍 方向 巴音朝鲁(蒙古族) 巴莫曲布嫫(女,彝族) 邓秀新 古小玉 布小林(女,蒙古族) 叶赞平 史耀斌 冉博(苗族) 白尚成(回族) 丛斌 包信和 吕世明 吕忠梅(女) 吕建 吕彩霞(女) 朱明春 刘仓理 刘修文 刘俊臣 闫傲霜(女) 江天亮(土家族) 江金权 汤维建 安立佳 安兆庆(锡伯族) 许为钢 许达哲 许安标 孙其信 孙宪忠 孙菊生 杜小光(白族) 杜家毫 李宁 李纪恒 李钺锋 李敬泽 李锦斌 李静海 李慧琼(女) 李毅 李巍 杨永英(女,布依族) 杨关林(锡伯族) 杨振武 杨晓超 束为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吴一戎 吴立新 吴杰明 吴晶(女) 吴普特 邱学强 何平 何新 谷振春 汪铁民 沙尔合提·阿汗(哈萨克族) 沈金龙 沈金强 沈春耀 沈政昌 宋秀岩(女) 宋锐 张太范(朝鲜族) 张伟(女) 张守攻 张轩(女) 张妹芝(女) 张勇 张涛 张道宏 张嘉极 陈福利 武增(女) 苻彩香(女,黎族) 范骁骏 林锐 欧阳昌琼 罗琦 周亚宁 周光权 周敏(女) 庞丽娟(女) 底青云(女,回族) 郑卫平 郑功成 郑军里(瑶族) 郑建闽 郝平 胡晓犁 钟山 钟志华 段春华 信春鹰(女) 侯建国 娄勤俭 骆源 秦生祥 袁誉柏 袁曙宏 夏光 钱前 徐玉善(女,傣族) 徐永军 徐晓 徐辉 翁杰明 高开贤 高友东 高松 郭树清 郭振华 郭雷 唐华俊 黄志贤 黄明 黄俊华(壮族) 曹鸿鸣 鄂竟平 鹿心社 彭金辉(彝族) 蒋卓庆 蒋超良 景汉朝 程林 程京 程学源 傅自应 谢经荣 甄占民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赫捷 鲜铁可 雒树刚 谭天星 谭琳(女) 颜珂(女)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1日于北京
第五号[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五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决定:

  张又侠、何卫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李尚福、刘振立、苗华、张升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1日于北京
第六号[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六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选举刘金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1日于北京
第七号[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七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选举张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1日于北京
第八号[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八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选举应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1日于北京
第九号[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九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表决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2日表决通过。
名单

民族委员会

主任委员

巴音朝鲁(蒙古族)

副主任委员

王志民 安兆庆(锡伯族)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沙尔合提·阿汗(哈萨克族) 白尚成(回族) 黄俊华(壮族) 苻彩香(女,黎族) 林锐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红(女,满族) 巴莫曲布嫫(女,彝族) 冉博(苗族) 江天亮(土家族) 汤越强(侗族) 杜小光(白族) 杨永英(女,布依族) 杨晓明(藏族) 张太范(朝鲜族) 金汝彬(回族) 周敏(女) 郑军里(瑶族) 赵瑞宝 顾祥兵 徐玉善(女,傣族) 郭正耀(哈尼族) 郭振华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熊远明(壮族)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信春鹰(女)

副主任委员

黄明 袁曙宏 沈春耀 何平 丛斌 徐辉 王洪祥 骆源 周光权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瑞贺 冯建华 汤维建 许安标 孙宪忠 李玉萍(女) 张勇 武增(女) 高子程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杨晓超

副主任委员

邱学强 张轩(女) 李钺锋 王建武 蒋卓庆 彭金辉(彝族) 谷振春 高友东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亓延军 叶赞平 田义祥 许山松 李宁 李季 李宪法 吴杰明 赵保林 唐朝 鲜铁可

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

钟山

副主任委员

郭树清 沈金龙 史耀斌 翁杰明 田国立 陈雨露 于春生 安立佳 谢经荣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朱明春 庄毓敏(女) 刘国强 刘修文 许宏才 张兴敏 张育林 欧阳昌琼 赵海英(女) 侯永志 韩胜延 骞芳莉(女) 蔡玲(女) 蔡继明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

雒树刚

副主任委员

郑卫平 许达哲 侯建国 李静海 张道宏 田学军 古小玉 杨关林(锡伯族) 王希勤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马旭(满族) 王春法 王晓真 方向 刘云志 刘国永 江涌 孙泽洲 李敬泽 李斌 李巍 束为 肖天亮 吴一戎 何新 陈众议 罗琦 庞丽娟(女) 钟志华 徐永军 程京 赫捷

外事委员会

主任委员

娄勤俭

副主任委员

傅自应 周亚宁 郝平 王超 郭雷 许甘露 王可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于旭波 马宜明 王巍 邢广程 李义虎 何华武 张立 林尚立 胡晓犁 秦天 柴方国 蒋成华 谭成旭

华侨委员会

主任委员

于伟国

副主任委员

黄志贤 李玉妹(女) 万立骏 丁来杭 郑建闽 曹鸿鸣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毅 王贻芳 闫傲霜(女) 杜江 李国强 李毅 杨万明 陈云英(女) 徐安祥 阎晓明 程学源 颜珂(女)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

鹿心社

副主任委员

鄂竟平 于忠福 李锦斌 布小林(女,蒙古族) 吕忠梅(女) 王宏 吕彩霞(女)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赤 王毅 朱永官 向巧(女,苗族) 刘振芳 刘家国 李勇(军队) 李高(壮族) 李海生 沈政昌 宋锐 张守攻 张涛 张福锁 底青云(女,回族) 贺泓 蒋云钟 谭琳(女)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杜家毫

副主任委员

李纪恒 蒋超良 范骁骏 江金权 段春华 王刚 唐华俊 邓秀新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小鸣 尤海涛 许为钢 孙其信 吴普特 陈福利 周学文 赵立欣(女) 洪天云(土家族) 夏光 钱前 甄占民 魏后凯

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杨振武

副主任委员

宋秀岩(女) 袁誉柏 秦生祥 景汉朝 谭天星 孙菊生 李勇(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刘伟 汪铁民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小云(女) 吕世明 杜航伟 邹铭 辛向阳 张翼 陈学斌 季福绥 金红光(朝鲜族) 周佑勇 郑功成 徐晓 董经纬 詹文龙 詹成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3月12日于北京

参会代表

地区分布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其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约每70万人分配1名),并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地区分配8名基本名额,其他应选名额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另行分配。香港澳门分别应选36、12名代表,台湾省代表暂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台湾省籍人士中选出13名,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馀名额予以保留。[65]

结构分布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应选归侨代表35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代表278名;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上升,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从严掌握。[65]

注释

  1. 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2.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5]
  3.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16]
  4. 4.0 4.1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18][19]
  5. 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十四届全国人大设10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于3月5日表决通过。

参考来源

  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5日在京召开. 中国人大网. 新华社. 2022-12-30 [2023-03-11]. 
  2. 2.0 2.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4 [2023-03-11]. 
  3. 3.0 3.1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4 [2023-03-11]. 
  4. 4.0 4.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推选赵乐际等11人为常务主席.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4 [2023-03-12]. 
  5. 5.0 5.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举行 赵乐际主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4 [2023-03-12]. 
  6. 于佳欣、吴雨、许可、熊丰.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 大会发言人王超答中外记者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4 [2023-03-12]. 
  7.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4 [2023-03-12]. 
  8.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023年3月5日至13日 (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23-03-04 [2023-03-16]. 
  9. 9.0 9.1 9.2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开幕 习近平栗战书汪洋李强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 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赵乐际主持大会 听取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等.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6 [2023-03-13]. 
  10. 10.0 10.1 10.2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在主席台就座 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7 [2023-03-13]. 
  11. 11.0 11.1 11.2 11.3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习近平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赵乐际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韩正当选国家副主席 新当选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12. 12.0 12.1 12.2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李强为国务院总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13. 13.0 13.1 13.2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2 [2023-03-16]. 
  14.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赵乐际主持并讲话 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出席会议 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3 [2023-03-16]. 
  15.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6 [2023-03-13]. 
  16.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6 [2023-03-13]. 
  17. 王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6 [2023-03-13]. 
  18.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6 [2023-03-13]. 
  19. 十四届全国人大设立10个专门委员会.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6 [2023-03-13]. 
  20.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8 [2023-03-16]. 
  21.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8 [2023-03-16]. 
  22.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8 [2023-03-16]. 
  23.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8 [2023-03-16]. 
  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开展2023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7 [2023-03-16]. 
  25.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立法法修正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7 [2023-03-16]. 
  26. 26.0 26.1 26.2 26.3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9 [2023-03-16]. 
  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7 [2023-03-16]. 
  28.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7 [2023-03-16]. 
  29.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8 [2023-03-16]. 
  30.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23年3月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8 [2023-03-16]. 
  31. 31.0 31.1 31.2 31.3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八次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32. 32.0 32.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9 [2023-03-16]. 
  33.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会议举行 赵乐际主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9 [2023-03-16]. 
  34.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开始酝酿协商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9 [2023-03-16]. 
  35.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四次会议举行 赵乐际主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09 [2023-03-16]. 
  36.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37. 37.0 37.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七次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38. 38.0 38.1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39.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40. 40.0 40.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41.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五次会议举行 赵乐际主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42. 42.0 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43. 43.0 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44. 44.0 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0 [2023-03-16]. 
  45. 45.0 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46.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六次会议举行 赵乐际主持.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47. 47.0 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48. 48.0 4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49. 49.0 4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50. 50.0 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七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1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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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52.0 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号).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2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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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网. 新华社. 2023-03-13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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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外部链接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前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3月
继任: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