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州為郡,改杭州為餘杭郡。餘杭郡作為隋朝大運河的南終點。治所在錢唐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下轄錢唐縣、臨安縣、於潛縣、鹽官縣、武康縣、富陽縣六縣。包括今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餘杭區、富陽區、海寧市、海鹽縣、安吉縣、德清縣等地。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重新改為杭州。唐玄宗天寶年間到唐肅宗至德年間,一度改杭州為餘杭郡。下轄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富陽縣、餘杭縣、於潛縣、鹽官縣、新城縣(今浙江省富陽市新登鎮)、紫溪縣(今浙江省臨安市潛川鎮紫溪村)、臨安縣(今浙江省臨安市臨水路)、唐山縣(今浙江省臨安市昌化鎮)[1][2]。
- 唐朝餘杭郡太守
參考資料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
參考
- ↑ (唐)杜佑撰. 四库家藏 通典 3. 濟南: 山東畫報出版社. 2004. ISBN 7-80603-833-7.
- ↑ 葛劍雄主編; 凍國棟著. 中国人口史 第2卷 隋唐五代时期. 上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2. ISBN 73090316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