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郡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明阳郡,中国隋朝时设置的

大业七年(611年),设立明阳郡,治所明阳县(今贵州省德江县西),下辖七县:明阳县、绥阳县(今凤冈县)、都上县宁夷县高富县义泉县(今湄潭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恢复州制,改明阳郡为夷州,包括今贵州省凤冈县湄潭县绥阳县石阡县江口县[1][2]

参考

  1. (唐)杜佑撰. 四库家藏 通典 3. 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04. ISBN 7-80603-833-7. 
  2. 葛剑雄主编; 冻国栋著. 中国人口史 第2卷 隋唐五代时期.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 ISBN 73090316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