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謬誤指的是一種輕率概化方面的非形式歸納謬誤,及一種紅鯡魚,此類的謬誤藉由利用實質上不相關的關聯(且常常訴諸情感)的論述,主張說某事物持有的性質也存在於另一種事物之上。「罪惡關聯」(guilt by association)和「榮譽關聯」(honor by association)是這種謬誤的兩種形式。
形式
在一階邏輯當中,此種謬誤可表述為(∃x ∈ S : φ(x)) ⇒ (∀x ∈ S : φ(x)),也就是說「假若在集合S當中,有任意的x,對這個x而言性質φ對x成立,那麼對於所有在S當中的元素x,性質φ必然成立。」
- 前提:甲是乙
- 前提:甲是丙
- 結論:所有的乙都是丙
此種謬誤可以用尤拉圖來說明:甲滿足了使之為乙和丙一部分的條件,但假若使用尤拉圖來表示的話,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可能有部分的乙,不是丙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乙都是丙」這結論不一定成立。
罪惡關聯
例子
一些以三段論形式呈現的罪惡關聯:
- 某丙支持死刑,某丙沒有法學知識,因此支持死刑的都是法盲。
罪惡關聯作為人身攻擊的謬誤
如果論述攻擊說持有某主張的人和其他持有類似觀點的人之間有相似之處的話,罪惡關聯也可以用做人身攻擊的一種形式。[1] 此種論述的形式如下:
- 團體甲持有某種觀點。
- 團體乙持有相同的觀點,且團體乙形象負面。
- 因此,團體甲被論者視為和團體乙相關,且有着和團體乙一樣的負面形象。
榮譽關聯
「榮譽關聯」是「罪惡關聯」的相反,在其中,論者因為支持某種事物或與之相關的人或組織的緣故,而主張這種事物是可取的、可敬的。
其他關聯謬誤
就算論述當中沒有將某種事物和好的或不好的東西做關聯,還是有可能會犯下關聯謬誤。
參見
註解
- ↑ Labossiere, Michael C. Fallacy: Guilt By Association. The Nizkor Project. 12 June 2014 [2019-03-14].
參照
- Fallacies: 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edited by Hans V. Hansen and Robert C. Pinto (1995).
- Bibliography on Fallacies: http://www.ditext.com/eemeren/bib.html
外部連結
- The Fallacy Files Guilt by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