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为耿州改为汾州。大业三年(607年),实行郡制,改汾州为文城郡,户二万二千三百。治所在吉昌县(今山西省吉县),下辖四县:吉昌县、文城县、伍城县、昌宁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实行州制,改文城郡为南汾州,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改南汾州为慈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慈州为文城郡,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又改文城郡为慈州[1][2]。
隋朝行政区划变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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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 开皇元年 | 区划 | 大业3年 | |||
州 | 南汾州 | 汾州 | 郡 | 文城郡 | ||
郡 | 定阳郡 | 伍城郡 | 中阳郡 | 龙泉郡 | 县 | 吉昌县 文城县 伍城县 昌宇县 |
县 | 定阳县 文城县 |
伍城县 平昌县 |
昌宇县 | 大宁县 |
参考资料
- ↑ (唐)杜佑撰. 四库家藏 通典 3. 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04. ISBN 7-80603-833-7.
- ↑ 葛剑雄主编; 冻国栋著. 中国人口史 第2卷 隋唐五代时期.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 ISBN 73090316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