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hina National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全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特点是依托于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依靠科技和经济实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集中区域。
目的
- 建立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
- 加速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的示范区;
- 深化改革和加快体制创新的试验区;
-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对外开放的展示区;
- 培养、造就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学校;
-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辐射源。
领域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 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 先进制造技术;
- 航空航天技术;
- 海洋工程技术;
- 核应用技术;
-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 环境保护新技术;
- 现代农业技术;
- 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名单
截至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数已达156家,具体名单如下:[1]
享有相似政策的其他开发区
注释
- ↑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2],“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参考文献
-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0-06-23].
-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06〕14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3-14 [2020-06-23].
外部链接
- 《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 2007年第18号公告
- (2009年3月)国务院新批湘潭、泰州两家国家高新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热烈祝贺唐山等十四个高新区经国务院审批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