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体系中城市分类之一。2014年11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不包括镇区和乡村)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中国现有超大城市7个[1],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此外,武汉、东莞、杭州的人口规模实际也超过千万,具备超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或能级地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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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4年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该通知所定义的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注: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而过去一些被归为特大城市的城市,因其城区总人口超过1000万人,现被归为超大城市。
排名 | 城市 | 所属省市 | 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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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987 | 超大城市 |
2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775 | |
3 | 深圳市 | 广东省 | 1744 | |
4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634 | |
5 | 广州市 | 广东省 | 1488 | |
6 | 成都市 | 四川省 | 1334 | |
7 | 天津市 | 天津市 | 1093 | |
8 | 武汉市 | 湖北省 | 995 | 特大城市 |
9 | 东莞市 | 广东省 | 956 | |
10 | 西安市 | 陕西省 | 928 | |
11 | 杭州市 | 浙江省 | 874 | |
12 | 佛山市 | 广东省 | 854 | |
13 | 南京市 | 江苏省 | 791 | |
14 | 沈阳市 | 辽宁省 | 707 | |
15 | 青岛市 | 山东省 | 601 | |
16 | 济南市 | 山东省 | 588 | |
17 | 长沙市 | 湖南省 | 555 | |
18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550 | |
19 | 郑州市 | 河南省 | 534 | |
20 | 昆明市 | 云南省 | 534 | |
21 | 大连市 | 辽宁省 | 521 |
历史
先前,根据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替代),在中国,市辖区非农业户籍人口或城镇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其中超过200万的为超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10—20万为小城市,不满10万的为城镇。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0年底,按市辖区城镇常住人口计算,中国有超大城市42座,其中2000万以上1座,1000—2000万3座,500—1000万10座,200—500万28座。但由于《城市规划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废止,该标准也失去了法律依据。而同时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没有设定城市规模的条文。
2014年以前,“超大城市”尚无国家定义。根据已于2014年以前的城市规划,市辖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根据媒体报道和日常口语习惯,一些常住人口远超100万的城市被形容为“超大城市”。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定义为超大城市[3]。
2016年开始,有数个城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及官方统计数据中提到为超大城市。2016年3月25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下发,提到上海、重庆、武汉为超大城市[4]。这是中共中央首次在文件中提到类似概念。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到北京要“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防涝、防震等超大城市综合防灾体系”[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也是国务院批复的首个超大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12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提到上海要“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途径”,以及“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提及,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属于超大城市。2021年5月公布的东莞市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东莞城区常住人口首次突破千万,达到超大城市规模[7]。2021年9月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等七座城市的城区人口逾千万,符合超大城市标准[8]。根据住建部《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杭州城区人口709万,城区暂住人口293.1万,合计常住人口逾千万,达到了超大城市规模[2]。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 求是网. [2021-10-03].
- ↑ 2.0 2.1 第10个!杭州官宣迈入超大城市,“大国大城”别有使命与红利. 中国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4-10 [2024-01-30].
- ↑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17年9月27日.
-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7年12月15日.
- ↑ 东莞成广东第三个千万人口城市,这些板块增长最快. 第一财经. 2021-05-22 [2024-01-30].
- ↑ 国家统计局公布最新城市评级:超大城市7个,特大城市14个. 澎湃新闻. [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