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体系中城市分类之一。2014年11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不包括镇区和乡村)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中国现有特大城市14个[2]。
历史
2014年3月16日,国务院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3][4],将市辖区常住总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定义为特大城市,100—500万的城市定义为大城市。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3年底,按市辖区(现行行政区划口径)常住总人口计算,中国大陆有特大城市17座,其中2000万以上1座,1000—2000万6座[5],500—1000万10座。
先前,根据中国已废止的《城市规划法》,在中国大陆,市辖区非农业户籍人口或城镇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其中超过200万的为超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10—20万为小城市,不满10万的为城镇。但由于《城市规划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废止,该标准也失去了法律依据。
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4年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该通知所定义的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注: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而过去一些被归为特大城市的城市,因其城区总人口超过1000万人,现被归为超大城市。
排名 | 城市 | 所属省市 | 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 级别 |
---|---|---|---|---|
1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987 | 超大城市 |
2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775 | |
3 | 深圳市 | 广东省 | 1744 | |
4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634 | |
5 | 广州市 | 广东省 | 1488 | |
6 | 成都市 | 四川省 | 1334 | |
7 | 天津市 | 天津市 | 1093 | |
8 | 武汉市 | 湖北省 | 995 | 特大城市 |
9 | 东莞市 | 广东省 | 956 | |
10 | 西安市 | 陕西省 | 928 | |
11 | 杭州市 | 浙江省 | 874 | |
12 | 佛山市 | 广东省 | 854 | |
13 | 南京市 | 江苏省 | 791 | |
14 | 沈阳市 | 辽宁省 | 707 | |
15 | 青岛市 | 山东省 | 601 | |
16 | 济南市 | 山东省 | 588 | |
17 | 长沙市 | 湖南省 | 555 | |
18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550 | |
19 | 郑州市 | 河南省 | 534 | |
20 | 昆明市 | 云南省 | 534 | |
21 | 大连市 | 辽宁省 | 521 |
主要城市分布图
参考文献
引用
- ↑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中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 2.0 2.1 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 - 求是网. www.qstheory.cn. [2021-10-03].
- ↑ 存档副本. [2014-08-16].
- ↑ http://www.njdpc.gov.cn/jcck/ztzl/201403/P020140329344413706462.docx
- ↑ 根据《2013年武汉统计公报》,武汉市辖区常住人口已超1000万 http://news.163.com/13/0304/04/8P3JBVA600014AED.html
来源
- 书籍
-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 《中国2010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2. ISBN 978-7-5037-66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