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区”重定向至此。关于日本本州岛西部的地名,请见“中国地方”。
中国地理大区是根据地理位置对中国行政区域的划分。
按“六大区”分区
大区 | 包含省级行政区 |
---|---|
华北地区 |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
东北地区 |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
华东地区 |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台湾省 |
中南地区 |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
西南地区 |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
西北地区 |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其他分区方式
大区 | 包含省级行政区及备注 |
---|---|
华中地区 |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
华南地区 |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
东南地区 | 福建省 广东省等 |
经济分区方式
按经济分区方式可以分为:[1]
-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 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中部崛起计划)
-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西部大开发)
参考文献
- ↑ 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国家统计局. [2019-03-28].
参见
分区
主体功能区
城市群
城市群/带
/都市圈
/都市圈
省级经济区
相关政法
区划层级与建制
历史区划
经济区划
区域发展
相关用语
相关模板
相关列表
特殊经济区域
交易所
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