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1月份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開始實施《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1],每月發佈分城市的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環比、同比、定基價格指數。調查城市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唐山、秦皇島、包頭、丹東、錦州、吉林、牡丹江、無錫、揚州、徐州、溫州、金華、蚌埠、安慶、泉州、九江、贛州、煙臺、濟寧、洛陽、平頂山、宜昌、襄樊、岳陽、常德、惠州、湛江、韶關、桂林、北海、三亞、瀘州、南充、遵義、大理等70個大中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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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 ↑ 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