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級市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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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級市轄區(或稱副省級區)是媒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中的一種具有特殊地位的縣級行政區的俗稱,實際上與各直轄市中具有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地位的市轄區的範圍重合。值得注意的是,副省級的說法並無在官方文件中出現,其行政架構仍為正廳局級,這與副省級城市所具有的副省級行政架構不同。正因為如此,其四大班子一把手的任免不需經過中央,由所在直轄市黨委直接決定即可。但由於這些市轄區有特殊的政治、經濟地位,其中共區委書記通常高配為副省部級官員,即為所在直轄市之中共市委常委兼任;區人民政府區長有時也高配為副省部級官員;而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政協主席仍為正廳局級官員。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所謂副省級區的黨政一把手高配為副省級官員,但在行政區劃層級上,其仍屬於縣級行政區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各直轄市市轄區中由中共市委常委兼任中共區委書記的有天津市濱海新區上海市浦東新區重慶市萬州區。但萬州區不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所以「副省級區」通常只指濱海新區浦東新區

現有的副省級市轄區

上海市浦東新區

浦東新區是上海市下轄的一個市轄區,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也是中國第一個副省級區。範圍包括黃浦江以東到長江口之間的三角形區域,南面與奉賢區閔行區接壤,西面與徐匯盧灣黃浦虹口楊浦區寶山6區隔黃浦江相望,北面與崇明區長江相望。全區面積1210.41平方公里,人口268.6萬人[1]。1992年中國政府作出「開發浦東」的決策,撤消川沙縣,並將其和當時楊浦區黃浦區南市區在黃浦江以東或以南轄區內的各街道辦事處上海縣三林合併,共同組建浦東新區。2009年又將原南匯區併入。

天津市濱海新區

濱海新區天津市下轄的一個市轄區,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濱海新區包括先進製造業產業區、臨空產業區、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港工業區、南港工業區、海港物流區、濱海旅遊區中新天津生態城中心商務區九大產業功能區和世界吞吐量第五位的綜合性貿易港口——天津港。1994年3月,天津市人大決定「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濱海新區」。2006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天津濱海新區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2009年11月9日,又批覆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撤銷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設立濱海新區,以原三個區的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2]

職位高配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的職級(職位級別)高低與區劃層次有密切的關係,而職級主要依據省、自治區區劃層次設計。省、自治區通常分為省級、地級、縣級與鄉級四個層次;與省、自治區相比,直轄市地域相對狹小,區劃分為省(直轄市)級、縣級與鄉級三個層次,比省、自治區少一個層次。直轄市的鄉級行政區街道、鄉、鎮)與縣級行政區市轄區)的公務員的職級配備通常比省、自治區的同類公務員高出一至兩個層次。如直轄市市轄區區委書記、區長的職級通常為廳局級正職,而省、自治區所轄地級市的市轄區區委書記、區長的職級通常為縣處級正職。由於職級高低與工資直接關聯,與其他福利待遇、公務車輛配備及掌管社會公共資源亦有密切關係,只要不觸犯刑律,因職級高低獲取的福利待遇等諸多利益多能夠終身擁有。在中國,各層次行政區的黨政機構負責人實行高配或追求高配屬於普遍現象。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