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大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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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體系中城市分類之一。2014年11月,中國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在市轄區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不包括鎮區和鄉村)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1]。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況》,截至2020年,中國現有特大城市14個[2]

歷史

2014年3月16日,國務院出台《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3][4],將市轄區常住總人口超過500萬的城市定義為特大城市,100—500萬的城市定義為大城市。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13年底,按市轄區(現行行政區劃口徑)常住總人口計算,中國大陸有特大城市17座,其中2000萬以上1座,1000—2000萬6座[5],500—1000萬10座。

先前,根據中國已廢止的《城市規劃法》,在中國大陸,市轄區非農業戶籍人口或城鎮常住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其中超過200萬的為超大城市),50—100萬為大城市,20—50萬為中等城市,10—20萬為小城市,不滿10萬的為城鎮。但由於《城市規劃法》已經於2008年1月1日廢止,該標準也失去了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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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4年11月發佈的《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該通知所定義的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註: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而過去一些被歸為特大城市的城市,因其城區總人口超過1000萬人,現被歸為超大城市

2020年中國大陸城區常住人口超過500萬的城市[2]
排名 城市 所屬省市 城區常住人口(萬人) 級別
1 上海市 上海市 1987 超大城市
2 北京市 北京市 1775
3 深圳市 廣東省 1744
4 重慶市 重慶市 1634
5 廣州市 廣東省 1488
6 成都市 四川省 1334
7 天津市 天津市 1093
8 武漢市 湖北省 995 特大城市
9 東莞市 廣東省 956
10 西安市 陝西省 928
11 杭州市 浙江省 874
12 佛山市 廣東省 854
13 南京市 江蘇省 791
14 瀋陽市 遼寧省 707
15 青島市 山東省 601
16 濟南市 山東省 588
17 長沙市 湖南省 555
18 哈爾濱市 黑龍江省 550
19 鄭州市 河南省 534
20 昆明市 雲南省 534
21 大連市 遼寧省 521

主要城市分佈圖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書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