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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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榜案又稱「春夏榜案」。是發生在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科會試。此次考試特別之處在於北方考生全數落榜,引發一時轟動。

事由

洪武三十年(1397年),翰林學士劉三吾王府紀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試,後發榜,福建閩縣陳䢿為第一,是為春榜,上榜者竟無一人出自北方。諸多考生認為劉三吾為南方人,照顧其鄉親。朱元璋得知後大怒,命侍讀張信侍講戴彝、右贊善王俊華司直郎張謙司經局校書嚴叔載正字董貫、王府長史黃章、紀善周衡蕭揖等人閱卷。後張信說劉三吾判卷無錯屬實。有人上告說劉三吾暗囑張信等人故意以陋卷進呈。朱元璋知道後更怒,指大部份官員是胡黨或藍黨,將張信與白信蹈等二十餘人淩遲處死,命劉三吾戍邊。劉諤宋琮等人也遭遣戍,僅戴彝尹昌隆免罪[1]。後明太祖親自主持殿試,再選六十一名進士,都為北方人。當時所謂「南北榜」或「春夏榜」。[2][3]

結果

南北榜案的結果導致明仁宗時期開始實施的南北分卷

評價

明朝科舉採用糊名制,考官根本無法獲知考生籍貫,北方人一名未取,則為歷科所不見,說明南北教育水平差距。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全國統一形勢發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貫政策,此事件開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以後遂成定制[4]

參考文獻

  1. 明朝小史》第二卷:「洪武三十年丁丑科,試官劉三吾、白信稻,取宋琮等五十一人,中原西北士子無登第者。及入對,以福建陳䢿為狀元,應天尹昌隆為榜眼,浙江劉仕諤為探花。下第者以三吾等南人為言。上怒,命儒臣再考落卷中文理長者第之。於是侍讀張信、侍講戴彝、贊善王俊華、司直郎張謙、司經校書嚴叔載、正字董貫、長史王章、紀善周衡、蕭楫及䢿、昌隆、仕諤各閱十卷,或言劉、白囑信等以陋卷進呈。上閱卷益怒,親試策問,又取山東韓克忠為狀元,王恕為榜眼,山西焦勝為探花,共六十一人,皆北士也。考官信等俱磔殺之,䢿等亦伏法削籍。故世稱春夏榜,又謂之南北榜。」
  2. 明·陳建《皇明通紀》
  3. 雙槐歲鈔/卷2
  4. 南北榜案. 網易網. 2004-11-21 [2014-01-17] (中文).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