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王之乱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安化王之乱
日期1510年5月12日 – 30日
地点
中国陕西
结果 安化王被击败
参战方
安化国 明朝
指挥官与领导者
朱寘𫔍 明武宗
仇钺
杨一清(未参战)
明武宗画像。

安化王之乱是1510年5月12日到30日期间明朝皇室成员安化王朱寘𫔍发起的反抗明武宗的叛乱。安化王之乱是明武宗年间两起宗室叛乱之一,早于1519年的宁王之乱[1]

背景

弘治五年(1492年),封地在今陕西的安化王朱秩炵去世,其孙朱寘𫔍作为安化王长孙(“长孙”为明朝郡王孙辈继承人的封号)在弘治十五年(1502年)正式袭爵。朱寘𫔍觊觎帝位,招募了一批忠诚支持者宁夏指挥周昂、千户何锦、丁广、卫学诸生孙景文、孟彬、史连等在自己周围。[2][3]

明武宗登基后,宦官刘瑾开始掌权,发起一系列税收改革增加国家收入。[4]正德五年(1510年)3月,大理少卿周东等一批官员被派到宁夏度田、实行刘瑾新设的军队税,因周东谄媚刘瑾,敛财很多,竟将五十顷当作一亩计算。驻宁夏的士兵愤恨于有关惩罚逃税者的命令。巡抚都御史安惟学屡次杖责折辱士兵妻子,将士恨他入骨。分守参议侯启忠也来催促征税,人情大为纷扰。朱寘𫔍见有机可乘,开始与不满的军官谋反,令孙景文请他们饮酒并出言刺激,武将们多愿意追随朱寘𫔍。朱寘𫔍又令人结交平虏城戍将及素日所厚待的千户徐钦(或误作张钦)等人。正好边地有敌情,参将仇钺、副总兵杨英率军出防,总兵官姜汉选锐卒申居敬等六十人为牙兵,令周昂领之,[5]周昂于是与何锦秘密定约,[2][6]与丁广合谋,让朱寘𫔍借宴请之机杀掉周东等官员们,夺其符印,传檄起兵。朱寘𫔍大喜。[7]

作乱

1510年5月12日夜,朱寘𫔍邀请来宁夏的官员们赴宴,周东、安惟学推辞没到。酒酣,何锦、周昂率牙兵入内,仪宾韩廷璋等率伏兵杀出,在座上杀赴宴的太监李增、少监邓广等人,擒住姜汉,姜汉奋起怒骂不屈,也被杀。[8]朱寘𫔍自此开始作乱。[6]次日,丁广等叛兵受命在公署杀周东、安惟学。[2][9]安惟学临死前,都指挥佥事杨忠在其身侧,骂丁广,也被杀。杨忠同僚李睿闻变,骑马到安化王府,府门关闭,李睿进不去,大骂,被叛军所杀。百户张钦不随同作乱,逃到雷福堡,也被杀。[10]侯启忠被叛军擒住囚禁。[5][7]

朱寘𫔍焚烧官府及文书,释放囚徒,抢劫库藏,撤掉黄河西岸的渡船,遣人招杨英、仇钺,二人都假装同意了。侯启忠逃跑藏匿,又被抓获囚禁。徐钦引兵入城,伪造印章旗牌。杨英当时出屯杨显堡,率众守王宏堡,军众闻变溃散,杨英奔灵州[11]仇钺当时驻扎在城外玉泉营,本来想逃走,因担忧仍在宁夏的妻儿,而加入叛乱,引兵入城,解甲觐见,朱寘𫔍夺取了他的军队给各营,出金帛犒劳将士。朱寘𫔍任何锦为讨贼大将军,周昂、丁广为左、右副将军,孙景文为先锋,徐钦为先锋将军,魏镇、杨泰等七人为总兵都护,朱霞等十一人为总管。他让孙景文作檄文、命令,抄写数百份,批判刘瑾的贪腐之罪,传檄四方诸镇,称自己作乱是要清君侧驱逐刘瑾。[2][5][6]他的同谋者只有周昂等十八家及安化府中人。[12]

分守宁夏西路的参将冯祯及协守广武营指挥佥事孙隆等骑马告变。[13]陕西总兵曹雄闻变,率兵沿黄河堵截,遣孙隆将大、小二坝柴草尽皆焚毁,派遣指挥使黄正以三千兵进入夏州、镇守灵州,安定军心,发檄文要杨英督灵州兵防守黄河。[14]一些军镇因畏惧刘瑾,不敢上报朝廷。[3]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黄珂封好朱寘𫔍的檄文上告,[7]并上书言八事。朱寘𫔍遣魏镇等利诱广武营,被孙隆用弓箭神枪击退。曹雄亲自率兵到灵州。[5]相邻的军官都指挥韩斌、总兵官兴武营守备保勋、参将时源都响应曹雄号召,派兵会合曹雄。黄珂急令保勋、时源分兵扼河东,叛军不敢出。[15]

朱寘𫔍作乱期间,关中大震,内外危惧,刘瑾出于害怕,藏匿其檄文,还将以檄文示人的指挥徐鲲问罪判斩刑、全家戍边;出理延绥屯田的左通政丛兰奏陈十事,被刘瑾厌恶严责。[15]当时延绥总兵署都指挥佥事马昂屡被弹劾,武宗已命给事中蔡佑查勘,因朱寘𫔍作乱,此事中止。刘瑾矫诏改心腹户部侍郎陈震为兵部侍郎兼佥都御史,暂行总制事,讨伐朱寘𫔍。当时众人推举右都御史杨一清提督军务,刘瑾无奈附和,认为杨一清肯定推辞,希望陈震成功。[5]武宗起用杨一清总制宁夏、延绥、甘、凉军务,讨伐朱寘𫔍。以太监张永总督宁夏军务。[9]升时任协守宁夏副总兵都指挥佥事的杨英为右府署都督佥事,挂印充总兵官,发延绥官军一千五百人归其统领,[11]以时任镇守宁夏游击将军都指挥佥事仇钺充副总兵官,灵州守备都指挥佥事史镛充游击将军。仇钺也是杨一清以前的部将。[16]当时传言仇钺已经投降叛军,朝臣们又想追回敕书。大学士杨廷和认为仇钺不会叛变,加官正好使他更忠于朝廷,不可以追回敕书把良将送给敌人,[14]并起草赦免诏书,请求提拔仇钺,离间叛党。保勋与朱寘𫔍联姻,被怀疑为外应,但也被朝廷商议用为参将讨伐叛军。保勋上疏陈说母亲和妻儿都在叛军中,愿意不顾家庭讨伐叛军。都指挥佥事保绩当时骑马告变,被兵部认为勇略素著且志节可嘉,得实授充右参将、分守宁夏东路,赐敕书奖励。马昂仍被罢免。[17]武宗令廷议朱寘𫔍之罪,兵部与英国公张懋等商议削去其封爵,选命武将一人与杨一清同讨叛军,推举泾阳伯神英充总兵官。武宗同意派官员去宗庙,革除朱寘𫔍王爵,以神英佩平胡将军印,充总兵官,与杨一清节制京营及陕西、宁夏、延绥、甘凉各路军马讨叛军。武宗大赦天下,削朱寘𫔍属籍。御马监太监陆訚受任管领神枪,与张永都被赐诏书可选京营军精壮者三万人出征,武宗并令御史一人随军纪功,户、工二部各差官一人整理粮饷器物。武宗着戎服在东华门送杨一清、张永等,赐关防、金瓜、钢斧,因兵部指出没有过总督军务太监关防,给张永的关防是特赐的铸金的,[7]宠遇很盛。[18][19]

此乱的第一场大战于5月21日在200名在弓箭手陪同下的官军和黄河边守卫船只的叛军之间发生。叛军战败,官军俘获其船只和武器。[6]杨英令史镛夺取黄河西岸船只,都停在东岸,在河东扎营,并秘密派仆人让仇钺为内应,[11]曹雄也让史镛秘密写信给仇钺要他从中举事。仇钺见朱寘𫔍无远略,自从军队被夺,就称病回家,秘密招募忠于皇帝的壮士。何锦等相信仇钺,经常问计,仇钺装作推心置腹,更故意派人出城,回来就误报官军动向说官军一夜间就到了,误导朱寘𫔍和何锦、丁广出兵守渡口防止官军渡河。朱寘𫔍害怕,派何锦与丁广率都指挥郑卿等三千人都倾营而出守渡口大坝,只有周昂留守。朱寘𫔍派使者以祃牙(古时出兵行祭旗礼)为名召仇钺,仇钺称病。周昂来探病及问计,仇钺引诱周昂进入卧室,由仆人陶斌、来得用铁骨朵将其击杀,斩其首级,仇钺又披挂上马出门指挥壮士杨真等百余人去安化王府击杀朱霞、孙景文、史连等十一人,生缚朱寘𫔍及其子朱台溍、仪宾谢廷槐、韩廷璋及党羽李蕃、张会通等,当时是30日。[5]叛乱告终。[2][3][9][14][16]

仇钺迎接杨英的军队,传朱寘𫔍令召何锦等还,又秘密告谕其部曲自己生擒朱寘𫔍的情状,遣古兴儿密告郑卿让他反正。何锦正回师时,郑卿等即以所部兵击杀胡玺、魏镇等十余人,又去河口擒杀刘钺、姜永,叛军大溃,何锦、丁广、徐钦、杨泰、王辅单骑逃入贺兰山,被逻卒所获。[2][14]申居敬等也被擒。[5]

后果

庆王朱台浤虽曾被朱寘𫔍强索宝纛等物、欲上奏又被其阻止,得到武宗怜悯慰劳,[20]但因曾对朱寘𫔍稽首行君臣礼,诏削护卫,革俸禄三分之一,其承奉、长史贬谪戍边,[21]请求恢复禄米,不获准,[22]后虽一度遇赦恢复,[23]嘉靖三年(1524年)再被重提此罪,废为庶人[2]

而协助平乱的功臣们则获得财物奖赏,姜汉因儿子姜奭上奏,得诏赐祭葬,加祭一坛,由有司造坟安葬,姜奭请求承袭榆林卫原职,获准,且被任为比原职上升一级的管事。曹雄的军队在朱寘𫔍兵败后两天才到,曹雄奏捷冒功。曹雄子曹谧是刘瑾从女婿,刘瑾出于私心归功曹雄,曹雄被进为左都督,曹谧也得官为千户,而仇钺起初没有得到特别的封赏,巡按御史阎睿为他表功,反被指责越职上奏,遭夺俸三月。[24]曹雄不安,引咎自劾,推功于诸将,得武宗降旨慰劳。冯祯进署都指挥同知。[13][14]吏部尚书李东阳特进、左柱国。[25]李东阳、仇钺等都获赐白金、彩锦若干。陈震先前奉命去宁夏督粮调兵,此时得敕书奖励令回京。武宗还以平此乱之机大赦,使得之前被贬为戍卒的安国刘大夏被放还;[8][26]并为其母张太后上尊号慈寿皇太后。[6][27]杨一清、神英、张永虽被派去平乱,但在乱平后才到。[28]神英奉命班师。陈震正解送朱寘𫔍等人到京师,杨一清认为罪分主谋、胁从等,如果一律解送,可能都会被处死,骑快马前去安抚、阻止,将这些人都囚禁在灵州,共被捕一千余人,杨一清释放了一百余人。张永率五百骑抚定叛军余党。杨、张并奉命护卫朱寘𫔍宫眷及械送何锦等家属到京;胁从作乱者都宽恕,由刘瑾传旨告谕宁夏官员军民并抚恤遇难家庭;纪功御史也被令回京报功。[29]杨一清就地就职。刘瑾本欲延缓献俘日期再借献俘之机擒拿张永,张永却提前回京,武宗戎服御东安门,文武大臣候于桥东。张永将朱寘𫔍及家属一十八人献俘,何锦及从乱者数百人都被反绑由东华门押送入内。武宗以酒慰劳张永。先前杨一清和张永已商定将叛乱归咎于刘瑾,张永将朱寘𫔍的檄文给武宗看,并奏杨一清所奏刘瑾不法行为十七件事。1510年9月16日,刘瑾被捕,六科给事中谢讷、十三道御史贺泰等奏称刘瑾的行为给朱寘𫔍作乱借口;刘瑾之前所更改的政令都被取消,本人于27日被凌迟处死。[3][16][19]刘瑾倒台后,徐鲲被复职,[21]朝廷重新论功,仇钺封咸宁伯,岁禄千石,被授予世券(铁券);[14]杨廷和进少傅兼太子太傅、谨身殿大学士,一子得官中书舍人。[17]提督西厂谷大用兄谷大宽封高平伯,代掌司礼监魏彬魏英封镇安伯,掌东厂马永成马山封平凉伯。何锦、丁广、杨泰、徐钦等十一人都在闹市凌迟处死。[2]朱寘𫔍宫眷于凤阳高墙囚禁,其余人送浣衣局;申居敬等五十五人及亲属孟继祖等三十八人都处斩,幼儿及家属一百九十人都谪戍边远,妇女随同住。申居敬等六十一人是姜汉所选的士兵,其实没有从乱,是被抚巡官诬告为叛党并归功于其部下都督佥事蓝敬等而被杀。以平乱之功赏宁夏城官军各银一两。指挥佥事谷本、正千户朱安解送叛党指挥冯经等七人,指挥佥事王𤩽解送何锦等家属三百三十余人,都被升一级、赏纻丝衣服一袭、钞千贯,谷本、王𤩽升指挥同知,朱安升指挥佥事。加张永禄米每年四十八石、赏银五百两、纻丝五十表里;陆訚禄米十二石;杨一清加太子少保、银五十两、纻丝五表里。杨英所部在平乱时斩获最多,杨英等人也受赏。陕西巡按御史周廷征奏请对宗室子弟严加教养,以免重蹈朱寘𫔍覆辙;[21]并奏及仇钺、张永、曹雄功一等、郑卿等功二等、韩斌等功三等。张永兄张富、弟张容都被封为伯爵;[9]兵部升杨英、郑卿三级,韩斌等及有功官军一等者升二级,随从及二三等者升一级。曹雄因已获罪下狱,没能受赏。镇守太监张弼、巡抚都御史马炳然及周廷征也因有功受赏,赏张弼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周廷征银十两、纻丝一表里。朝廷并对杨忠、李睿、张钦等赠官、荫官,表杨忠、李睿为忠烈之门,张钦为忠节之门。[10]杨忠、李睿之子袭官职升二级,张钦子袭官职升一级,各赐祭祀。令镇巡官谕官军人等知悉。以遭乱为由免宁夏采办沙豹等物。[12]随征宁夏官军都指挥卢福胜等五百一十五人获赐银绢布有差。[30]后来杨英自述平乱之功,又得以升为都督同知。[11][31]因谢讷弹劾安惟学激化民变有罪,安惟学子安弘嗣为其请得祭葬待遇一度被停止,[32]后又恢复。[33]

朱寘𫔍被长期囚禁后,于正德六年(1511年)3月14日获赐死以免于被处决,尸体被焚弃。其子孙朱台溍等五人严密囚禁于西内。[34]后朱寘𫔍诸子、弟亦被剥夺皇室身份并处死。朱寘𫔍孙朱鼒材因被冒名而得以脱身,后因事自首,被武宗从轻发落囚禁凤阳高墙[2][35]

因张永所奏,安化王府随侍百户旗军九十一名改拨食粮当差,家丁三百余名随营居住,其中逃跑和去世二十一名勾销。[24]后朱寘𫔍家人三十五户也被发配充军。[36]

后来宁王之乱时,杨廷和举朱寘𫔍的例子建议武宗颁降诏书大诰天下,未果。[37]

参考

  1. Timothy Brook. The Troubled Empire: China in the Yuan and Ming Dynasti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98. ISBN 978-0-674-04602-3.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明史》卷一百一十七
  3. 3.0 3.1 3.2 3.3 Geiss, James. Denis Crispin Twitchett; John King Fairbank , 编.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409–412. ISBN 978-0-521-24332-2. 
  4. John W. Dardess. Ming China, 1368–1644: A Concise History of a Resilient Empire. Rowman & Littlefield. 2012: 46. ISBN 978-1-4422-0490-4. 
  5. 5.0 5.1 5.2 5.3 5.4 5.5 5.6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四
  6. 6.0 6.1 6.2 6.3 6.4 Robinson, David M. Princes in the Polity: The Anhua Prince's Uprising of 1510. Ming Studies. May 2012, 2012 (65): 13–56. doi:10.1179/0147037X12Z.0000000004. 
  7. 7.0 7.1 7.2 7.3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二》
  8. 8.0 8.1 《明史》卷一百七十四
  9. 9.0 9.1 9.2 9.3 《明史》卷一十六
  10. 10.0 10.1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
  11. 11.0 11.1 11.2 11.3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二》
  12. 12.0 12.1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七》
  13. 13.0 13.1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五》
  14.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五
  15. 15.0 15.1 《明史》卷一百八十五
  16. 16.0 16.1 16.2 《明史》卷一百九十八
  17. 17.0 17.1 《明史》卷一百九十
  18. 《明史》卷六十八
  19. 19.0 19.1 《明史》卷三百零四
  20.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
  21. 21.0 21.1 21.2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
  22.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九》
  23.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四》
  24. 24.0 24.1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五》
  25.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
  26.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七》
  27. 《明史》卷一百一十四
  28.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七》
  29.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三》
  30.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
  31.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
  32.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六》
  33.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七》
  34.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二》
  35.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二》
  36.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七》
  37.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