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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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案,是指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的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史载,朱元璋一共株连处死了数万人。此案亦为明初四大案之一。

背景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在朱标死后借蓝玉案大量屠杀具备军事才能之将帅,斩除对君权有潜在威胁之人,以致靖难之役时,建文帝无将可用。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和大批人,而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他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统兵多年,在军中颇有威望;麾下骁将十余员,个个勇猛善战。以一介武夫起家的朱元璋,原本就最忌武人拥兵;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某次北征还师,夜扣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1]。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举劾,但蓝玉竟怒逐御史[2]。他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又因奏请多未采纳,一直对朱元璋心怀不满。这些做法,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

概述

蓝玉亲家叶昇被牵连入胡党,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𤩽指控蓝玉谋反,并在蓝玉府库内搜出近万把武士刀[3]之说,朱元璋《太祖皇帝钦录》说:“蓝总兵通着府军前卫指挥、千户、百户、总旗、小旗造反,凌迟了。”抄其家产,诛其三族,此案连累一万五千人被杀,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4]《名山藏》云:“(朱元璋)使詹徽从太孙录玉,玉不服,徽叱曰速吐实毋徒株连人。玉大呼徽即臣党矣。太孙曰有是哉。捽徽下先断其手足戮之市中。 ”文士王行曾在蓝玉府中授课,亦被杀,[5]史称“蓝玉案”。未久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宋国公冯胜等也在一两年内相继自尽或被杀,俞本《记事录》云:宋国公胜、颖国公友德等为党逆事伏诛,家属悉令自缢,毁其居室而焚之。《国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条写:“会宁侯张温、都督萧用等以党诛。”至此,明初开国功臣几被杀尽,仅存汤和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后说:“迩者朝臣其无忠义者李善长等,阴与构祸,事觉,人各伏诛。今年蓝贼为乱,谋泄擒拿,族诛已万五千人矣。余未尽者,已榜赦之。犹虑奸顽无知,尚生疑惑,日不自宁。今特大诰天下,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蓝党、胡党,一概赦宥之。”[6]

朱元璋南北榜案又指一些官员是胡蓝党人而凌迟他们。

顾诚《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说朱元璋在闰五月去世的,二月间病体缠身之时仍力疾作出“凌迟”在押成丁“胡蓝党人”和断没田口家财的决定,可谓至死方休。

建文帝时赦免胡蓝党人。

《蜀警录·蜀乱》记载张献忠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口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口口口楼。献忠遂效之,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口口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于本营将弁。由是剥皮之刑繁兴矣。

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

被杀者

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五月初一日颁布《逆臣录》,列名《逆臣录》的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事后

蓝玉党案结案后,朱元璋公布的该案案犯供状,现存两个手抄本,分别藏在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前者名为《蓝玉党供状》,不分卷,已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史部杂史类,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后者名为《逆臣录》,分为五卷,已经王天有、张何清点校,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7]1642年流民兵领袖张献忠统兵入蜀一年后再出蜀,曾见有一庙竟外包人皮,供当地人膜拜,当地人说木偶包蓝玉之人皮。

参考文献

  1. 《明史》卷132:北征还,夜扣喜峰关。关吏不时纳,纵兵毁关入。帝闻之不乐。
  2. 《明史》卷132:浸骄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怒,逐御史。
  3. 明朝史,傅乐成教授著,长桥出版社,1980年
  4. 具《明史·功臣年表》和《明史·蓝玉传》载,此案涉及的有凉国公蓝玉、东平侯韩勋、宣宁侯曹泰、怀远侯曹兴、靖宁侯叶升、景川侯曹震、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海西侯察罕、全宁侯孙恪、东莞伯何荣、徽先伯桑敬。
  5. 王锜《寓圃杂记》载:“偶舍于蓝都督之傍。蓝有家人子肄业于行,每归,蓝取其学课以观,重加称赏。一日,召行见,行以为奇遇,所谈皆韬略,无一语及文业。 蓝曰:‘先生文武才也,何见之晚也?’因徙置府中,以师事之。 不久蓝以谋反见执,或劝行曰:‘可行矣。’行曰:‘临难无苟免。’亦被执。 刑官无以入其罪,命刑供状。 行曰:‘行本一介书生,蒙大将军礼遇甚厚,今将举事,焉敢不从。’遂以同谋被诛。”
  6. 明史》(卷132):“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𤩽告玉谋反,下吏鞫讯。狱辞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伺帝出耤田举事。”狱具,族诛之。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手诏布告天下,条列爰书为《逆臣录》。至九月,乃下诏曰:“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胡谓丞相惟庸也。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凡列名《逆臣录》者,一公、十三侯、二伯。叶昇前坐事诛,胡玉等诸小侯皆别见。其曹震、张翼、张温、陈桓、朱寿、曹兴六侯,附着左方。”
  7. 蓝玉谋反露了马脚,两万武臣被无辜诛杀. [2017-08-18].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