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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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蜀是指中国初之际大西军领袖张献忠、清军和南明军在四川连年征战造成的四川人口骤减的现象,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大规模减少,是由于多方势力混战所导致,南明兵部职方司郎中欧阳直在其著作《欧阳氏遗书》中说:“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清初四川人张烺撰写的《烬余录》记载:“今统以十分而论之,其死于献贼(张献忠)之屠戮者三,其死于摇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及二,其一则死于病也”[1]

据统计,从明崇祯初年起,四川全省陷入无休止的战乱当中,在整个过程中大约有685万人死亡,50万人残存[2]。后来清朝以“湖广填四川”来解决四川人口的缺口。

屠蜀记载

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西进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在大西政权初期他获得了相当的支持,据传教士利类思(Lodovico Buglio)以及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ães)记述,在张献忠统治初期,他表现出的慷慨和公正收买了不少人心,一度吸引了不少人包括官吏跟随他[3],然而由于四川各地效忠明朝的势力反抗强烈,张献忠决定以杀戮报复。顺治二年(1645年)7月,大西宰相汪兆龄对张献忠说“蜀民剽悍,屡抚屡叛,是蜀人负皇上,非皇上负蜀人也”,次日,张献忠下令在成都屠城,先杀男子,后逼妇女投江,被屠戮者不计其数,《纪事略》记载死者“不下四五百万”,然而实际数字不可考,当时两名传教士也已经知道了张献忠的残暴性[4]。不久,张献忠又以“特科”的名义,骗四川的乡绅、士子、医卜僧道杂流到成都,后全部屠杀,被杀者万余人。张另一毁蜀民原因是明军多川人,且张与李自成在1640年河南大会,流寇定分兵定所向的亡朝战略,张之恶行是助李攻京

中方记载

张献忠屠蜀记载

明遗民顾山贞所著《蜀记》记载张献忠本无屠蜀之意,后经汪兆龄建议才决定采取焦土政策,将成都平原地区居民屠杀殆尽[5]

兆龄曰:‘皇上此言差矣。四川山水最险,人性刁恶;皇上入川未满二年,恩信未结。今舍之而去,彼必啸聚为乱,北拒剑阁、东扼瞿塘,川兵素称慓悍,那时恢复必费手矣。依臣愚见,莫若将城内百姓,无分良贱老幼,尽行剿杀。过此残腊,命内四路、外四路将军都督各统兵马分东西南北,凡府州县城百姓俱杀绝,房屋烧了;复发兵各山各乡,不分日夜,分头剿杀。立定赏格:凡剁男子手二百余双者,兵加把总,官进一级。剁女子手四百余双者,亦照前列升赏;幼小子女不算功。不如数者,以背叛、怀二心之罪加之。如房屋、榖米烧毁不尽者,其罚如前。如此,将全川成一赤地,土著不能啸聚。即别有觊觎此地者,目击荒烟蔓草,不能久驻。皇上舍之而去,臣等各将兵俱无留恋矣’。献忠大喜曰:‘卿真忠臣也。此计甚善’。即传令内外八路将领各领兵进城,搜缚在城百姓,俱押出南门,斩入江中,命先缚男子,妇女俱留在后。是时正值九月十五日,月明如昼,众贼申时进城,搜缚百姓。凡男人,两人缚一人,齐出南门外江边,随到随杀。从十五日申时杀起,至十七日申时杀完。江水尽红,尸积如山,水淹至城脚丈余,涌塞不流;献忠命水手撑大船十余只,至下流推尸顺流,方得流通。血腥之气,闻数十里。男人杀尽后,将老幼妇女尽赶出城外,每贼一人,引妇女数百,至江边驱令自跳。号哭之声,闻数十里。其城内财宝金帛,堆积无数;各贼不敢私分毫,尽缴献忠,令王尚礼收库。献忠又虑州之东西南北府州县,若骤然发兵去剿,未必无漏网之人;且恐其中有啸聚结伙者,反致劳师。”

顺治三年(1646年)年正月,张献忠屠杀大西军中的川籍士兵,除14岁以下的全部尽杀。同年,张献忠派兵分剿成都府属32州县,定例每杀一人,剁两手掌、割两耳及一鼻解验,准一功,妇女四双手准一功,小孩六双准一功,直至五月,各地剿杀部队全部回到成都,剿杀部队为了赏赐,往往在上功疏时夸大数字,甚至宣称屠杀了数千万人:

至次年丙戌(顺治三年)正月初十日,献忠传令将川中各卫所军余并收川营兵,除年十四以上者留营,其余成丁老弱,不拘男妇,尽命杀之。自初十日起、至十五日止,各路呈报杀过川兵册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家口不计;川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三十二万余。成都北门外威凤山起、至南门桐子园止,绵亘七十余里,尸骨堆积,臭闻百里外。十六日,命平东将军张可望、抚南将军张文秀、安西将军张定国、定北将军张能奇各领贼兵,分头四出;献忠统领伪指挥千百户、伪禁丁羽林之众二十余万,督阵分发成都府三十六州县地方。剿杀百姓,限三月尽复命。可望等星夜前往,每日屠戮四、五城,或七、八城;不过旬日,三十六州县俱己屠完,每一城户口多者千百万、少者亦数百万。城既屠毕,乃发各贼往诸山箐、各乡村,处处搜杀;所到之处,草木种绝,江河断流。其幼男幼女至三、四岁以外者,俱要过刀断命。若半岁、一二岁者,或投之井中、或投之火内、或弃道旁、或衬马足;或掷之半空,下用枪头迎穿其腹,以此为乐。每日寅时发兵出门,搜杀至酉时回营验功。所剁手掌,每贼二百双;比兆龄所定赏格,竟有逾百十倍者,可望等奖为好汉,汇名报献忠,躐等升赏。有一卒能杀百姓千余,即至左右都督。所以后来贼营公侯伯将军,不可胜计,皆斩馘川蜀百姓首级之功也。后剿至五月回成都,各上功疏:平东一路,杀百姓男人五千九百八十八万零,女人九千五百万零,幼子女及屠城之数不计。抚南一路,杀百姓男人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妇女八千六百六十余万零,幼子女及屠城之数不计。安西一路,杀男人七千九百余万,女人八千八百余万,幼子女及屠城之数不计。定北一路,杀男人七千六百余万,女人九千四百余万,幼子女及屠城之数不计。献忠自领者,名御府老营,其数献忠自记,在外不得而知。尚有王尚礼在成都搜杀近城四面百姓,填之江中者不计。犹有振武、南厂、七星、虎贲、治平、虎威,中厂、八卦、三奇、隆兴、金戈、天讨、神策、三才、太平、志义、正兵、龙韬、豹韬、虎略、决胜、宣威等营分剿川北、川南两道斩杀之数,不得悉数,大约如可望等所报数。剿洗已毕,复命各将军分头四出,烧房屋、粮草;前发放火兵丁,后随遣心腹贼尾迹密查。如某一路某处房屋烧毁,尚有尺寸之木、未成灰烬,领兵与放火兵俱剥皮。某一路烧粮草兵丁,某处遗有米银一撮、草数束者,亦如前法。而营兵惨死,又不下二万余。”

缺名所著《纪事略》记载:“正月十六日剿杀起,至五月尽回成都,查验功数,男妇不下千余万。”此后不久,张献忠在彭山江口大败于明军杨展,败退成都。五月,明总兵曾英进军成都,张献忠遂弃成都,向川北转移。

当代目击者沈荀蔚在《蜀难叙略》记载,由于受到进剿追击,张献忠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

明朝遗民顾山贞所著的《滟滪囊》记载:“晓谕远近居民,有不更者诛及一方,语言称谓避献忠二字。误犯者连坐。”

明末清初史学家计六奇于《明季南略》记载:“献忠遂屠重庆,砍手三十余万人,流血有声。”

《蜀龟鉴》:“凡碑碣坊梁有大明、大顺等语,连坐十家,犯者不自知为何罪。”

《客滇述》:“献忠既陷成都,尽伐梨树,做宫室驰道,练兵于此。贼兵之樵采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男女老幼,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大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大家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异性,惟十时以下者仅留一、二。四川之祸,屠城、屠堡、屠山、屠野、屠全省,甚至千里无人,空如沙漠;自亘古以来,未尝有也!”

明朝遗民四川人张烺所撰《烬余录》记载:“今统以十分而论之,其死于献贼(张献忠)之屠戮者三,其死于摇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及二,其一则死于病也。”指出四川人口被大规模灭绝是流贼军、清军、和张献忠等外来势力混战的最终恶果。

明末建昌卫掌印都司俞忠良在其所著《流贼张献忠祸蜀记》中记载:“蜀中自献忠屠戮后,白骨成聚如丘陇,田地荒芜,千里绝烟,人迹罕见,虎豹豺狼行。昔之城郭宫室,今为荆棘铜驼。昔之天府之国,今为罗刹异域。更有野狗,牙挟风毒,人中其毒者必发狂而死,百十成群,一犬吠声,众犬皆起,过路行人,须臾毙命。间或有遗黎一二,又皆鸟面鹄形,五官残废,割耳截鼻,刖足剁手,喘延余息。内地无粮,唯远诣嘉定、建南籴运,计斗米需值六十两。芰实荇花,所在皆罄,草根木叶,为之凋残,虽有遗黎假命须臾,亦终死山泽。人相食,有夫妻父子互食者,虽斩之不可止。大学士绵竹刘季龙公少子避西山白崖沟,亦为人所食。世家女子衣罗绮望门而投,亦无纳者。时中原多故,诸将无暇西望,蜀中被祸之惨旷古未有也。”

明末学者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云南方舆纪要序》中记载:“两川数千里间,荡为丘墟。得其地,谁为之耕?得其城,谁为之守?蜀所以不足问也……乱寇之剪屠,大抵成都最甚。”

清军屠蜀记载

顺治四年(1647年)春,清军和残存的农民军在蜀中相互攻杀,出现了“成都空,残民无主,强者为盗,聚众掠男女屠为脯。继以大疫,人又死,是后虎出为害,渡水登楼,州县皆虎,凡五、六年乃定。”的局面。[6]清兵在败退至简州时“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烧,有粮即放,无粮烧死……鞑子将彭玉峰烧得叫唤,竟烧死。”[7]

清军为了解决粮食问题还大量地以人为粮,顺治四年(1647年)十二月,清军总兵马化豹在《塘报》中说“战守叙府(宜宾)已八个月,叙属府县止傕(催)稻谷四十八石、粗米九石,何以聊生?嗷嗷待哺。所部官兵俱将骡马宰吃,日逐禀泣,难堪度日。凡捉获贼徒,未奉职令正法,三军即争剐相食。本职若敢妄言,难泯官兵之口。”[8]

顺治六年(1649年),刑科给事中陈调元揭汇报入川清军将领乱杀无辜的情况:“不得已而动大兵剿之,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全城俱歼,或杀男留妇。”[9]

顺治七年(1650年),清军在川北进攻民寨时“上寨斩杀逆贼百十余人,跳崖跌死者无数,……所获妇女,小子,牛只,器械,分赏有功。”[10]

顺治十六年(1659年)八月,高民瞻攻占成都,农民军南撤,清军“追至新津河,阵斩及溺死无算”。[11]

吴三桂率军进驻川南后“骄横日甚,而部下尤淫杀不法”[12]。至此清军才占领四川大部分地区。

在平定三藩时,清军也曾在四川、云南和江西屠杀平民:“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13]

西方记载

西方传教士著作《圣教入川记》中记载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900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并且“残暴,令人骇闻”,当中亦有一些张献忠屠杀当地人的记载[14]

“计是日所杀妇女之数,按玛尔定历史家记载,已有四十万人之多!”;“残杀之后,成都为之一空。除少数官员外,别无居民。荒凉惨象,不忍瞩目。献忠剿灭成都后,命令各乡镇村民移居成都。”“献贼之心,禽兽不如,闻如是哀求之言,不独无哀怜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私通敌人。随即纵马跃入人中,任马乱跳乱蹄〔踢〕,并高声狂吼:‘该杀该死之反叛。’随令军士急速动刑。冤乎痛哉!无罪百姓齐遭惨杀,息静无声。真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锦绣蓉城顿成旷野,无人居住。一片荒凉惨象,非笔舌所能形容。”

《圣教入川记》亦记载了在张献忠死后,传教士在逃跑途中被不通汉语的满族清军抢劫、攻击以及差点被杀死之事[14]

“……不幸已落入满兵之手。满兵见二位司铎虽著中国衣冠,然见其面目长髯,确系泰西之人,遂将二司铎之护发帽揭去,欲引往营棚。正行间,突来满兵二人,抽刀欲杀司铎。幸后又来一满兵操满洲语阻之,惟不知所言。 ……欲害司铎之二兵甫去,又来别一满兵,身着破服,一见司铎,即上前夺取司铎之服以为己有。二位司铎被逼,遂用华语向之曰:“我们不是中国人,是西国人,来此传教。未带军器,尔不必加害”云云。此满兵不通华语,以为司铎之言是辱骂之语,遂用箭刺利司铎之头,伤安司铎之臂,……二位司铎受伤后,幸被一兵引去见马队之军官。”

质疑与考证

“七杀碑”传说

史学家、明朝遗民、南明史籍以及外国传教士都指出张献忠是屠蜀的元凶。近年来有中国大陆学者如南开大学教授南炳文以及四川大学教授胡昭曦等认为相关说法的可信度值得怀疑,如“七杀碑”传说,有说法认为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两侧碑文分别为:“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15],中间有七字“杀杀杀杀杀杀杀”[16][17]

然而清朝翰林历史学家彭遵泗所著《蜀碧》记载张献忠的“圣谕碑”却有出入,碑文上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18]。《续编绥寇纪略》和《明史》记载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六万万人,然而当时中国的总人口不到一亿,也有历史学家推测中国的人口在明万历年间达到了一亿二千万至两亿[19]

明朝遗民吴伟业在其著作《绥寇纪略》中同样没有承认“七杀碑”的存在:“谕曰: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而《蜀碧》和《绥寇纪略》都一致认定张献忠是屠川的罪魁祸首[20][21]

胡昭曦说“六万万有奇”的说法有很多漏洞,而张献忠的确是被“七杀碑”传说中伤,而污蔑嫁祸张献忠的是明末四川地主南明将领,证据就是新繁县地主费密家祖坟立的《一通歌碑》和南明将领杨展在《张献忠圣谕碑》后所刻《万人坟碑记》,图谋将南明军队的屠杀行为归结于民军身上[22]。胡昭曦认为这些“自相矛盾”的记载证明屠蜀的真正元凶是南明地主阶级组织的还乡团武装对四川劳动人民的反攻倒算,而非在1647年已死的农民革命领袖张献忠[23]

对张献忠死后13年清朝才平定四川的质疑

有说法认为,1646年清军入关后第三年,张献忠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中箭身亡后[24],余部继续转战四川各地。直到1659年,清军攻陷南明渝城(现重庆)后正式占领四川全境[25],清军即宣布四川平定,即是张献忠死后13年清军才攻陷重庆,有说法认为在这13年期间“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战斗”,质疑如果张献忠已将四川人几乎杀光,那为何清军需要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四川,又质疑为何千里已无人烟的四川能够抵抗清军十多年,甚至有人认为是清军将屠川责任栽赃给张献忠[26]

对此有学者作出解释,指出张献忠死后四川一带形成了清军跟明军对峙的局面,清军的势力于四川北部保宁一带,而南明军队保有着四川境内大部分州县。四川的广大地区尤其是人口集中的川西平原,已如千里荒漠无人区,以致川南的南明军队和川北的清军两军相互对战时需要至少准备半个月的粮食,粮食问题难以解决,导致明清两方都难以推进,这就是清军花了13年才占领整个四川的最主要的原因[27]。另外,清军因镇压陕西山西起义,无暇全力顾及四川,而张献忠余部孙可望李定国等撤向云贵,于是四川本地各南明将领割据。各将领名义上效忠南明永历政权,互相之间却征战不休,连年征战更加加剧了四川的惨况。后来孙可望又出兵攻打四川,征讨南明各将领,使清廷派吴三桂乘机第二次挥师进入四川,吴三桂平定四川忠于明朝各军阀,击败南明蜀藩刘文秀,重新取得四川,使四川人口再次大规模流失。

梓潼人民崇拜张献忠说

近代有说法认为,明朝崇祯年间,张献忠领兵到达梓潼后杀贪官、开米仓,解决了百姓长期的缺粮之苦,因此虽然朝廷大举围杀张献忠,四川百姓对于张献忠却有拥戴之心。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乾隆初年,此庙曾经遭地方官砸毁,其后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捣毁,几经反复。质疑如果张献忠真的屠蜀,当地百姓为何对他如此崇拜,又认为是清朝污蔑和栽赃张献忠,是“反动派进行反动宣传,诬蔑张献忠农民军”[26]

有四川学者指出,张献忠领导的大西军在成都“入城樵采,凡先圣贤祠庙,民居屋宇,悉毁为薪,于是自东汉以来古迹,明太祖所颁图书彝器,至是皆尽”。明末的成都有寺庙94所,包括武侯祠在内,无一存者。川中各州县的情况“园亭寺庙无不焚毁”,唯一得以保存的是后来成为了张献忠一人一姓的家庙的梓潼文昌帝君庙。当地幸存的贾、裴二姓的司香人士为向张献忠谄媚保命而为其塑像立碑,恰好文昌帝君是晋朝的将军张育,也姓张,张献忠便被鱼目混珠地成为了“文昌菩萨”[28]

1742年,绵竹县令安洪德路过梓潼发现这件事后命人将之捣毁,梓州知州毛彦成曾专门为此事刻碑为记。庙里司香的人为了哄骗各地香客来庙上香献供,不久又重新为张献忠塑像。后来由于梓潼县衙门强化了对庙产的管理,断了庙产拥有者贾裴两家人的财源,贾裴二姓心怀不满,故诬告大庙管账员白映璧受贿和贪污,又带头滋扰闹事。1807年,带头滋扰闹事者最终被杖八十、枷号一月,同时这两姓人被勒令永远不得入庙。这些事件被一些中国大陆史学家评为“劳动人民为捍卫张献忠塑像而遭到清政府镇压”。此外,啯噜(于雍正晚期至乾隆初年进入四川的外省移民和本省游民结成的武装抢劫集团)[29]也专门到当处假借神会求张献忠冥佑,相谋而为恶[30],这些历史事件也被一些中国大陆史学家评为“各地劳动人民利用节日来这里烧香,表达对张献忠的敬仰”[31]

对张献忠乱杀行为的质疑

鲁迅在《晨凉漫笔》中说:“他(张献忠)开初并不很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知道李自成进了北京,接着是清兵入关,自己只剩没落这一条路,于是就开手杀,杀......他分明感到天下已没有自己的东西,现在是在毁坏别人的东西了,这和有些末代的风雅皇帝,在死前烧掉了祖宗或自己所搜集的书籍古董宝贝之类的心情,完全一样。他还有兵,而没有古董之类,所以就杀,杀,杀人,杀......李自成已经入北京做皇帝了,做皇帝是要有百姓的,他要杀之他的百姓,使他无皇帝可做。”对此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胡昭曦认为:“张献忠起义军的打击对象是明朝封建反动势力,是地主、官僚以及从属于他们的反动武装,这有什么不应该?当然,也要看到,农民义军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杀了地主本人,也往往杀了他的全部家口,打击面很大,杀的人相当多。这是可以从农民朴素的阶级仇恨和当时的历史条件来说明的。绝不能因此而否定农民起义的革命性。”[22]

有学者认为尽管历史上农民起义有乱杀的现象,但张献忠屠杀四川是不可想象的,他这样做无疑是自毁长城。对此,《中国断代史系列·明史》有以下论述:“仅将《续编绥寇纪略》中的有确切数字的几件加起来,杀人总数即达到六亿七千八百万。如所周知,明朝全国人口的最高数字为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年),也仅有六千零九十万。这与上述数字相比尚不到十分之一!无可置疑,《编绥寇纪略》所记的张献忠起义军在川杀人数,绝不可靠。由此推想,旧史书上述几起张献忠起义军杀戮事件的记载,夸大渲染之处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上述杀戮事件,有多种史书加以记载,而且除了细节的差异外,基本情况大体相同,这说明这些事件应是确有其事。...... 狭隘的地域观念,使他对四川人产生偏见,从而不仅杀了明朝残余势力,也杀了许多一般绅士,更杀了不少劳苦群众,这便使这类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反人民性。...... 由于张献忠之在四川大杀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这便使之严重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张献忠之大杀四川人,成为其后来遭到丧命惨败的一个重要原因。”[32]

对“平反”及美化张献忠屠杀行为的指责

1980年,中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编辑部邀集有关的史学工作者和专家,举行了“张献忠在四川”的学术讨论会。会上讨论了张献忠在四川杀人问题的真相,张献忠在明末清初民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张献忠失败的原因等三个问题。到会者一致指出:过去清廷统治阶级把张献忠诬蔑为“杀人狂”、“杀人魔王”等等,流毒既广且深,特别在四川留下的恶劣影响更不容忽视。至今无论城市、乡村,举凡四十岁以上的四川人,大多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过所谓八大王“剿四川”的传说影响[33]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系主任陈学霖教授批评,在1970至1980年代,深受阶级斗争教条影响的中国大陆的史学界在基于政治形势需要,在研究“封建社会”的“民起义”和“民革命”的历史下,对被旧史学视为“头号逆贼”的李自成和张献忠作出彻底的平反。他指出,中国大陆的史学界对张献忠的研究和评论集中在两方面:

  • 从演绎文献资料着手,对于文献所载张献忠的残酷杀戮事迹,一方面批判是出于士绅阶级仇视民起义军的诬蔑夸张,另一方面则掩饰或淡化,将矛头指向地主官僚反革命阶级,而非不是平民百姓;又说死难是“革命斗争过程中难免的牺牲”,遇到难作解释的文献则干脆删节不谈。
  •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立论,以阶级斗争的观点,强调张献忠的动乱为“民起义或民革命的反封建统治的正义战争”,将张献忠塑造为民战争的杰出革命领袖、军事家,或甚至为伟大的民族英雄。”

另一方面,陈学霖肯定相关史学家对纠正旧史记载的一些重叠错误,也认同厘清张献忠杀人的数字、四川有多少人口及哪一类人如何被杀等争议性问题的贡献。他亦指出,在《圣教入川记》出版的前后,中国学者论述张献忠的都著作曾提到其书,但格于其内容不大配合政治需要,因此只摘用其有利于张献忠的记述,并未客观地采用耶稣会士第一手资料作比较研究[14]

四川省绵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杨培德亦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几十年间,国内的史学界在研究评价张献忠时,极尽美化神化之能事,千方百计地为张献忠屠杀无辜百姓、在四川制造无人区的罪行辩护,煞费苦心地把他打扮成高大全式的历史人物。似乎只有这样做,才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而对当时的亲历者、参与者、目击者传下来的真实的血腥记录,一概斥为‘诬蔑不实之词’。这实际上是严重的意识形态偏见作怪,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将自己陷入极左思潮而不能自拔。唯物史观要求人们必须尊重历史,从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出发,得出科学的合乎历史实际的结论,而不是带著意识形态的偏见,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任意涂抹。”[31]

对《圣教入川记》提出的疑问

四川学者任乃强认为二司铎对张献忠事迹的许多亲历闻见的记载可以取信,但认为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张献忠只叫他们治吏历和铸造,未让他们参与大西朝军民诸政务;所记献忠的情况,只一部分是亲见的,另一部分是从教徒大臣那里听来的,应当分别看待。对于以上两点陈学霖认为很中肯,另外他和任乃强也认为司铎对张献忠人品的评价前后不同的矛盾值得探讨,例如司铎用“智识宏谋,决断过人”和“天姿英敏,足智多谋,其才足以治国”赞扬张献忠,却跟着批评:“然有神经病,残害生灵,不足以为人主”。然而陈学霖亦指出,某次张献忠闻司铎解说天主教诫之后“大为奇异,称赞其法律如此精详,管理人良心,诚为不二法门,认为欧洲各国风俗纯美,实由此圣律而来”,续言“然此等法律为川人无益,伊等固执于恶,不从此圣教圣令,宁愿从我刀剑之下,不服圣律。故吾奉天地大主之命,殄灭此种僧党及世上恶人。凡仇尔等者,吾亦仇之”云云,显然是故意将司铎之解说扭曲,作为殄灭僧党及世间定性为“恶人”的借口及理据[14]

任乃强指出《圣教入川记》是从外文译来,译笔文字难免有所歪曲,表达不同的见解,需要特别注意。陈学霖认为这是很负责的评论,但同时指正现四川本〈出版说明〉说该书是以汉文撰写,所以不存在翻译的问题,而是用汉语范文理念演述外来宗教文化观点所产生的问题[14]

任乃强亦指出两名传教士是脱离社会下层人民生活的高级传教士,因此关于下层人民生活的记述,可信的资料不多。陈学霖认为任乃强的观点接近事实,不过他却采取倾向意识形态的方式表达[14]。另外,陈学霖指出在“铺天盖地的民起义革命的历史研究浪潮”里,学者对于作为首号代表的张献忠的研究,只能作正面的评价。因此部分学者在摘用《圣教入川记》时只引用有利于对张献忠的的评价,对教士对献忠的疯狂性格,滥杀无辜的负面报道则尽量回避或淡化,反映政治正确性对历史的研究的严重影响[14]

西方学者的研究

美国汉学家历史学家费正清教授说:“从1644年夏天起,西南三省四川、贵州和云南发生了一系列次要的戏剧性事件,影响到永历朝廷最后10年的进程。主要起义领袖之一的张献忠,在崇祯时期没有被李自成消灭或吞并,1643年在湖广中部第一个称王。1644年,他率部入川,建立大西国,定都成都。他从这里控制了四川广大地区中最发达的部分 ,继续进行了两年的恐怖统治,使人口和资源锐减。 尽管四川与外界相对来说是隔绝的,但张献忠并不安全。他未能完全消灭明朝的将领,他们幸存下来,并在西部和南部重整旗鼓。在北面,他起初受到他的老对手李自成的威胁,然后是清军的威胁。1646年底,在四川作为一个基地已被消耗殆尽后,张献忠开始向陕西进发,企图与清争夺西安。但当他在四川北部一个地点扎营时,于1647年1月2日被一支清军所杀”[34]

后记

明会要》卷五十载: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省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嘉庆《四川道志》卷十七)

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在奏折说:“查川省现在孑遗,祖籍多系湖广人氏。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移外省人民填实地方。”

康熙二十年(1681年) 七月九日,四川巡抚杭爱疏言:“蜀省久为贼踞,百姓逃亡,所存惟兵”。时方家瑛有诗《哀川北》:“七日发阆州,五日达潼川。中江近千里,四顾无人烟,蓬蒿 无道路,老树长原田。豺狼白昼嗥,猿穴啼树间……两川万百众,光后膏戈铤。锋镝苦未歇,饥疫频颠连。青磷照梓益,白骨横巴绵。遗老哭吞声,至今五十年”。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官方统计川中人口只有“一万八千零九十丁”[35]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颁布《入籍四川例》和《垦荒令》;“凡流寓情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永给为业”,“移民垦荒三、五年内免交赋税”。清光绪《大邑乡土志.户口》载;清初“全资两湖、江西、两广、山陕之人来邑垦荒生聚,麻城人较多,江西、山陕次之,两广又次之”。

三藩之乱时,清军和吴三桂军队在四川相互厮杀,导致四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生灵涂炭,怨声满路。”[36]“征调烦苛,怨愁之气,酿成瘟疫,上南之人,死亡甚众。”[37]多年的战乱使得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38]。已是“民不堪命”[39]的局面。

雍正在谈到四川人口大量死亡的时候表示:“其不法之将弁兵丁等,又借征剿之名,肆行扰害,杀戮良民请功,以充获贼之数,中国人民死亡过半。即如四川之人,竟致靡有孑遗之叹。其偶有存者。则肢体不全。耳鼻残缺。此天下人所共知。”[40]

其他灾害

天灾

同治十年《仪陇县志》载:“仪邑自明季之乱,几至靡有孑遗,其逃在山谷者,又值饥馑频仍,人相食,继以虎灾,道无行人,昼常扃户。”

瘟疫

蜀碧》载“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睛,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死者朽卧床榻,无人掩葬”。顺治五年(1648年),内江“瘟疫大作,人皆徙散,数百里无人烟”。同年,川北又遭大旱,饿死者日无计。《铜梁县志》载1868年,该地“瘟疫四起,染者呕吐交作,腰疼如断,两脚麻木愈二三时之毙”。

虎患

欧阳直《蜀乱》记载:“蜀中升平时从无虎患,自献贼起营后三四年间,遍地皆虎,或一二十成群,或七八只同路,逾墙上屋,浮水登船爬楼,此皆古所未闻,人所不信者。”

彭遵泗《蜀碧》载:顺治初年四川“遭乱既久,城中杂树蓊郁成林……多虎豹,形如魑魅饕餮。然穿屋顶逾城楼而下,搜其人必重伤,毙即弃去,不尽食也。白昼入城市,遗民数十家,日报为虎所害,有经数日,而一县之人俱尽残者”。[41]

顺治七年四川地方官员向朝廷奏称,“顺庆府查报户口,业已百无二、三矣!方图培养生聚渐望安康。奈频年以来,城市鞠为茂草,村疃尽变丛林,虎种滋生,日肆吞 噬。……据顺庆府附廓南充县知县黄梦卜申称:原报招徕户口人丁506名,虎噬228名,病死55名,现存223名。新招人丁74名,虎噬42名,现存32 名。”[42]

沈荀蔚《蜀难叙略》载:顺治八年春“川南虎豹大为民害,殆无虚日。乃闻川东下南尤甚。自戊子(顺治五年)已然,民数十家聚于高楼,外列大木栅,极其坚厚。而 虎亦入之;或自屋顶穿重楼而下,啮人以尽为度,亦不食。若取水,则悉众持兵杖多火鼓而出,然亦终有死者。如某州县民已食尽之报,往往见之。遗民之得免于刀 兵饥谨疫疠者,又尽于虎矣。虽营阵中亦不能免其一、二。”

乾隆《富顺县志》卷5记载,清初“数年断绝人烟,虎豹生殖转盛,昼夜群游城郭村圩之内,不见一人驰逐之。其胆亦张,遇人即撄,甚至突墙排户,人不能御焉。残黎之多死于虎”。

道光《綦江县志》卷10载綦江“群虎白日出没,下城楼窥破残人户。……行者虽五、七同群,执器械,前后中间必有一失。”

参见

参考文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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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蜀碧》:“嗣后贼营公侯伯甚多,皆屠川民积功所致也。正月出,五月回,上功疏,可望一起杀男女若干万,文秀一路杀男女若干万,定国一路杀男女若干万,能奇一路杀男女若干万.献忠自领者,名为御营老府,其数自计之,人不得而知也。又有振武、南厂、七星、治平、虎贲、虎威、中厂、八卦、三奇、隆兴、金戈、天讨、神策、三才、太平、志正、龙韬、虎略、决胜、宣威、果勇等营,分屠川南川北,而王尚礼在成都复收近城未尽之民,填之江中。蜀民于此,真无孑遗矣。”
  21. 《绥寇纪略》:“献贼自为一文,历评古帝王以楚霸王为最,谓之御制万言策,颁布学宫,自为圣谕六言,刻诸石,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谕曰:'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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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秦宝琦《江湖三百年:从帮会到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
  30. 安洪德《除毁贼像碑记》:“无怪乎年年啯噜匪类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张献忠)冥佑,相谋而为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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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清初四川通江人李馥荣撰、刘尧草,《滟滪囊·卷五》。
  40. 《清世宗实录》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41. 彭遵泗,《蜀碧》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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