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布按三司是明朝设于各省级行政区的三个平行的组织,分别为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其中都指挥使司掌军事,布政使司掌民政事务,按察使司掌刑狱。明朝在地方设这三个官属,以使之分权,不致顾地方官权力过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