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宋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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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宋大屠杀(Sangley Rebellion)是指西班牙-葡萄牙联邦吕宋岛上针对讲华语方言的华人分别所进行的1603年、1609年、1639年以及1662年由西班牙(西葡联邦已解体)进行的屠杀行为,约略有四次。

第一次吕宋大屠杀

1603年(明万历三十一年),吕宋有华人二万三千余人遭受屠杀,仅有三百华商免于其祸[参 1]

原来明朝因与西班牙-葡萄牙联邦殖民政府共同围剿林凤林道干等海盗,关系较为融洽,后因西班牙强役华人二百五十入侵香料群岛的明朝属国摩鹿加,操舟稍怠辄鞭挞至死,遭潘和五等人反抗,杀死西班牙吕宋总督达斯麻雷那斯等人,后西班牙军队驱逐所有华商、华人,惟利之所趋,华人在城外仍慢慢聚集。当时大量白银从吕宋及日本进入大明,造成明末通货贬值危机,历经三大征的万历皇帝,万历三十年七月听从矿税使者阎应龙、张嶷所言,派遣张嶷、海澄县丞王时和、百户干一成前往吕宋机易山勘矿,因吕宋岛原为明朝朝贡国,但朝廷根本弄不清楚吕宋原住民、入侵吕宋的西班牙人和之前的吕宋国王有何不同,西班牙殖民政府怀疑在吕宋华人可能是内应,大明可能会袭取其国,潜谋杀之。隔年西班牙诓骗华人将攻打旁国,高价收购铁器,华人贪利尽鬻之,于是家无寸铁。伊比利联盟总督乃下令录华人姓名,分三百人为一院,随后展开大屠杀,华人无兵仗抵抗,只好逃到大仑山。由于饥困于山中,只好下山攻城,又遭遇西班牙埋伏,前后死者二万五千人。之后,西班牙诓骗大明朝廷说华人将谋乱,不得已,才杀害华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十二月万历帝下旨:吕宋酋擅杀商民,抚按官议罪以闻。巡抚徐学聚等乃移檄吕宋,数以擅杀罪,只是令吕宋方面送死者妻子归,最终大明没有讨伐吕宋。其后华人再次前往吕宋,而蛮人利中国互市,亦不拒,久之复成聚。

第二次吕宋大屠杀

1609年,因为华商抗议税收过重,又有2万多华人被谋杀。距离六年前的大屠杀,在菲律宾吕宋岛就有5万华商被西班牙人屠杀。关于明朝对此的反应,尚有争议。

第三次吕宋大屠杀

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西班牙人强迫华人缴纳高价的身份证税和租税,遭到了反抗,西班牙人又再次集体屠杀华人,此时的明朝深陷战火:明军集结九边精锐十三万与满洲八旗决战松锦,结果全军覆没;陕西、河南、山东等地发生蝗害、旱灾、大饥荒、人相食;李自成率17骑纵横中原,聚流寇达50万;张献忠在湖北谷城起义反明,祸乱两湖,岳阳楼毁于战火。因此明廷无暇顾及海外事务[参 1]

1654年,多明我会意大利神父李科罗自马尼拉航抵厦门,蒙郑成功特准,建立教堂,举行公开礼拜。郑成功听闻西班牙人在吕宋的暴行,对在吕宋的西班牙人不满,计划遣使招降,如予拒绝,即派兵略取。当时在吕宋的华人有数十万人,人口不亚于台湾。[参 2]

第四次吕宋大屠杀

1662年4月(永历十六年),李科罗携有郑成功对菲律宾都督Sabiniano Manrique de Lara)国书一份,威吓西属菲律宾都督府当局,意要出兵协助吕宋华人。李科罗呈交国书后,西班牙人大惊,立即以施以集体屠杀在吕宋的华人,数以万计。事后西班牙人怕郑成功攻击,乃命使者随李科罗来台湾乞和[参 3]

郑成功知华人遭到集体屠杀后,大怒即时决定遣兵南征吕宋,但竟一病而殁。再来就是郑氏王朝内的王位争夺,无力攻打吕宋。此时清朝入主中原,与明郑交兵,施行迁界禁海政策。对吕宋华人的遭遇不加理会。因此无人继承郑成功保护华侨的志向。

第五次吕宋大屠杀

1762年时为七年战争,英国对西班牙波旁王室宣战,华人在英国占领马尼拉期间进行反西战争,西班牙殖民总督安达下令绞死群岛各地所有华人,直到1765年为止,被杀华人有6000人之多。[来源请求]

第六次吕宋大屠杀

参考资料

  1. 1.0 1.1 张培忠. 《海权1662 郑成功收复台湾》. 花城出版社. 2016-08-01: 171. ISBN 9787536080256. 
  2. 张培忠. 《海权1662 郑成功收复台湾》. 花城出版社. 2016-08-01: 166—169. ISBN 9787536080256. 
  3. 张培忠. 《海权1662 郑成功收复台湾》. 花城出版社. 2016-08-01: 172. ISBN 978753608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