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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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書記,越南稱之為縣委秘書越南語Bí thư Huyện ủy)是中國共產黨、越南共產黨的黨內職務,實為縣級行政區的「一把手」,權力較大,在社會實際生活中高於縣長

在中國,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縣委書記是中國共產黨的縣級地方組織(委員會)負責人,任期為五年。縣委書記的職責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把握好正確的政治方向;善於團結好委員會中一班人;抓好黨風建設,督促、檢查黨的各項工作等。縣委書記同時還是黨的縣級委員會委員和常委。各級黨組織的書記和委員之間是平等的同志關係,重大問題由委員會通過表決決定。此外,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委書記,由省委提名,中共中央組織部可以授予其「全國優秀縣委書記」榮譽稱號。[1]

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