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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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物資儲備局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 孫霖
副局長 宋紅旭 姜在君 錢毅
紀檢組長 王宏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機構類型 國家發改委下屬行政機構
行政級別 正司局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5號
對外官網 http://cbj.ndrc.gov.cn/
機構沿革
撤銷時間 2018年
接替者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簡稱國家物資儲備局國儲局,是已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的正司局級職能機構,負責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的戰略和規劃,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日常管理。

國家物資儲備是國家直接建立和掌握的戰略後備力量,是保障國家軍事安全和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國家物資儲備始建於1953年,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國家物資儲備局、儲備物資管理局(辦事處)、基層單位的三級垂直管理體制,擁有較完善的儲備倉庫體系,儲備了一定規模的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在支持國防建設、經濟建設、抗災、救災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1]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國家糧食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等職責,以及民政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2][3][4]

主要職責

  • 國家物資儲備局作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司局級機構,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國家物資儲備政策和任務的建議,負責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的戰略和規劃,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日常管理,管理國家物資儲備行政和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領導所屬物資儲備管理機構。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國儲局的內設機構有:[5]

(一)辦公室(保密辦公室)

(二)政策法制處

(三)發展規劃處

(四)科技教育處

(五)第一物資管理處

(六)第二物資管理處(成品油儲備辦公室)

(七)第三物資管理處

(八)國有資產管理處

(九)固定資產投資處

(十)財務處

(十一)人事處

(十二)安全監管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十三)監察審計室(信訪辦公室)

(十四)直屬機關黨委(黨委辦公室)

(十五)離退休幹部處

下屬機構

  • 河北物資儲備管理局
  • 山西物資儲備管理局
  • 內蒙物資儲備管理局
  • 遼寧物資儲備管理局
  • 吉林物資儲備管理局
  • 黑龍江物資儲備管理局
  • 安徽物資儲備管理局
  • 江西物資儲備管理局
  • 山東物資儲備管理局
  • 河南物資儲備管理局
  • 湖北物資儲備管理局
  • 湖南物資儲備管理局
  • 廣東物資儲備管理局
  • 廣西物資儲備管理局
  • 四川物資儲備管理局
  • 貴州物資儲備管理局
  • 雲南物資儲備管理局
  • 陝西物資儲備管理局
  • 甘肅物資儲備管理局
  • 青海物資儲備管理局
  • 寧夏物資儲備管理局
  • 新疆物資儲備管理局
  • 國家物資儲備局天津辦事處
  • 國家物資儲備局上海辦事處
  • 國家物資儲備局浙江辦事處
  • 國家物資儲備局深圳辦事處
  • 國家物資儲備局物資儲備研究所

事件

  • 2005年該局因劉其兵失誤造成「國儲拋銅事件」而蒙受巨大損失。
  • 2009年該局抄底買銅大賺約15億美元[6]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