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郡(西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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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望 | |
治所 | |
始置年代 | 西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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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郡最早設立於漢朝時期。漢平帝元始四年(4年),王莽遣使多持金幣利招祁連山西南麓的西羌首獻地內屬,置西海郡,郡治龍耆城。時西海郡設五縣:修遠縣、監羌縣、興武縣、軍虜縣、順礫縣。以後屢經廢建。另說西海郡即金城郡,王莽改金城郡為西海郡。或云,初置時西海郡為獨立一郡,後併入金城郡。
隋朝建大同城,屬張掖郡。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以吐谷渾之地復置西海郡(今青海湖以西)。後在大業十一年(615年)廢棄。唐太宗時,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即唐太宗去世之年,唐高宗封吐蕃王松贊干布為「西海郡王」。
西海郡故城遺址位於青海湖東北側、湟水南岸的金銀灘上,俗稱「三角城」,距今海晏縣縣城約一公里,西寧市往西約九十公里。為青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資料
- 《漢書 卷九十九上 王莽傳第六十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