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 (2022年10月至今) 组成人员 | |
总书记 | 习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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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常委(7) | 习近平、 李强、 赵乐际、 王沪宁、 蔡奇、 丁薛祥、 李希 |
中央政治局委员(24) | 丁薛祥、 习近平、 马兴瑞、 王毅、 王沪宁、 尹力、 石泰峰、 刘国中、 李希、 李强、 李干杰、 李书磊、 李鸿忠、 何卫东、 何立峰、 张又侠、 张国清、 陈文清、 陈吉宁、 陈敏尔、 赵乐际、 袁家军、 黄坤明、 蔡奇 |
中央书记处书记(7) | 蔡奇、 石泰峰、 李干杰、 李书磊、 陈文清、 刘金国、 王小洪 |
中央委员 | 丁学东等205人 |
中央候补委员 | 丁向群等171人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
行政级别 | 正国级 |
授权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本级纪检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常设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2号 |
机构沿革 | |
1921-1922 | 中国共产党中央局 |
1922-1927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1927-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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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章程 - 组织 - 领导 |
十八大 → 十九大 → 二十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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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语境内也简称党中央或中央,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国共产党最高权力机关。
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现有委员205人[1]。中央委员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主要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机关主要负责人;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中央军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正战区级主要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及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等。另外,部分重要央企负责人、副战区级将领亦可提名为中央委员会正式成员[2][3]。
中央委员都有权提名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另外尚有候补委员171人,中央候补委员也可参与中央委员会,但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当中央委员因故出缺时,候补委员可以依得票数的高低来递补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自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起设置,取代此前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职权
根据202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4]:
- 召集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讨论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章修正案,并决定提请全国代表大会审查和审议。必要时决定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
- 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增选、增补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增补中央书记处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 听取和讨论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
- 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 讨论决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推荐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员推荐人选。
- 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或者追认给以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 讨论和决定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中其他重大问题和事项。
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除中共中央办公厅外,中共中央设置中央职能部门5个,中央办事机构8个,中央派出机关1个,中央直属事业单位9个[5]。
除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外,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置下列机构(如无特别注明,均为正部级单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工作机关
职能部门
(中央组织部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
办事机构
(中央政策研究室加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接受中央组织部统一领导。)
派出机关
(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共中央澳门工作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直属事业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校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 《人民日报》社
- 《求是》杂志社(副部级)
- 《光明日报》社(副部级)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部级)
-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部级)
-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副部级)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与国家行政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加挂中共中央编译局牌子。)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 中央档案馆(副部级),由中央办公厅管理
-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部级),由中央办公厅管理
- 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部级),由中央办公厅管理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部级),由中央办公厅管理
(中央档案馆与国家档案局、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家保密局、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密码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规章制度
任期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如果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党的全国大会前后期间内,是党的最高机关,在政治上、组织上指导党的一切工作。各中央委员不得在中央委员会以外对任何人发表与中央委员会决定违反的意见,亦不得有任何相违反的行动。[6]
民主集中制
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后,一开始就把列宁的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7][8]。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组织构成的一个严密的统一整体,党的基层组织是这个组织体系的基础。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多数是中央批转,让下面传达贯彻。全党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 [9][10]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11][12][13][14]。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全委会决议执行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全委会采取讨论、评议等形式,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价[15]。
参考文献
-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
- ↑ Mackerras, Colin; McMillen, Donald H.; Watson, Andrew. Dictionary of the Politic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outledge. 2003-12-16. ISBN 978-1-134-53176-9 (英语).
- ↑ Liu, Guoli.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China. ABC-CLIO. 2011-07-22. ISBN 978-0-313-35731-2 (英语).
-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新华社. [2020-10-12].
- ↑ 中央编办. 党中央机构. 中国机构编制网. [2019-05-16].[永久失效链接]
- ↑ 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 ↑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草案.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 ↑ 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12-07].
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必须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象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必须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全体党员的普遍信任,成为一个有权威的机构。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 ↑ 党的“四个服从”纪律要求.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12-07].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 ↑ 如何理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 ↑ 江泽民文选第二卷.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0-01-21 [2017-05-23].
-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 ↑ 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 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实践. 光明日报. 2012-10-22 [2018-12-07] –通过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