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司長 李偉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99年12月20日
總部 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 - 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3樓

經濟財政司(葡萄牙語:Secretaria para a Economia e Finanças;葡文簡稱:SEF)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制定經濟財政范疇政策和監督與該范疇有關的政府部門的實體,其司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職能

  • 財政預算;
  • 工商業、博彩監察及離岸業務;
  • 金融管理;
  • 公共財政及稅務;
  • 統計;
  • 勞工、就業、職業培訓;
  • 消費者的保護。

架構

組織法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第2/1999號法律(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通過《政府組織綱要法》。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14/1999號行政法規(2000年1月1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核准《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
  • 第3/2001號行政法規(2001年4月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及附件四。
  • 第25/2001號行政法規(2001年10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第35/2001號行政法規(2001年12月3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第8/2002號行政法規(2002年4月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在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增加一款。
  • 第1/2005號行政法規(2005年3月2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14/1999號行政法規。
  • 第33/2009號行政法規(2009年11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核准《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
  • 第3/2010號行政法規(2010年2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核准《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
  • 第23/2010號行政法規(2010年12月2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核准《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第26/2013號行政法規(2013年10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文化產業基金 ─ 第四十二條,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及附件五。
  • 第27/2015號行政法規(2015年12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 第三十條,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
  • 第28/2015號行政法規(2015年12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社會工作局的組織及運作 ─ 第五十二條,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及第五條。
  • 第12/2016號行政法規(2016年5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第十九條,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三的(十一)項。

歷任司長

  1. 譚伯源(199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2. 梁維特(2014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19日)
  3. 李偉(2019年12月20日—)
前任:
中國澳門經濟協調政務司

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財政司
199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