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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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司长 欧阳瑜
部门资讯
成立年份 1999年
总部 澳门风顺堂街28号
政府总部2楼

社会文化司(葡文:Secretário para os Assuntos Sociais e Cultura)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社会文化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职能

  • 教育
  • 卫生;
  • 社会工作;
  • 文化;
  • 旅游;
  • 体育;
  • 青年;
  • 社会保障。

架构

下列基金受社会文化司司长监督:
学生福利基金 体育发展基金 文化基金
教育发展基金 文化产业基金
下列组织由社会文化司司长主持及协调:
体育委员会 青年事务委员会 文化咨询委员会
社会工作委员会 总档案委员会 妇女事务委员会
防治艾滋病委员会 长者事务委员会 禁毒委员会
生命科学道德委员会 精神卫生委员会 复康事务委员会
慢性病防制委员会 文化产业委员会 非高等教育委员会
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 医务委员会 文化遗产委员会

历任司长

  1. 崔世安(1999年12月20日—2009年5月14日)[1]
    • 何厚铧(2009年5月14日—2009年12月19日行政长官暂代兼任)
  2. 张裕(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3. 谭俊荣(2014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19日)
  4. 欧阳瑜(2019年12月20日—)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前任:
中国澳门传播、旅游暨文化事务司

中国澳门社会事务暨预算政务司

中国澳门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务政务司
 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
199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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