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会(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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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会标志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 沙莲达
部门资讯
成立年份 1987年
总部 澳门南湾湖景大马路796-818号财神商业中心(FBC)14楼

退休基金会葡文Fundo de Pensões,葡文缩写:FP)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的退休及抚恤制度和公积金制度。

退休基金会于1987年成立,由行政法务司监督,设立行政管理委员会,并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领导及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辅助。

组织法例

  • 第6/1999号行政法规(1999年12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政府部门及实体的组织、职权与运作。
  • 第16/2006号行政法规(2006年11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退休基金会的组织及运作。

职责

  1. 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公务员及服务人员的退休及抚恤制度;
  2. 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
  3. 运用和管理与退休及抚恤制度的执行有关的资源;
  4. 研究和建议优化上述第1、第2项所指制度所需的措施;
  5. 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架构

  • 监察委员会
  • 咨询会
  • 行政管理委员会
    • 行政及财政处
    • 组织及资讯处
    • 退休及抚恤制度厅
      • 退休及抚恤制度会员辅助处
      • 退休及抚恤制度财务资源管理处
    • 公积金制度厅
      • 公积金供款人辅助处
      • 公积金供款管理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