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童军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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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童军总会
官方葡萄牙文名称Associação dos Escoteiros de Macau
所在地 中国澳门
创立日期1983年12月12日
澳门总监梁显方
总领袖行政长官
副总领袖社会文化司司长
网站
http://www.scout.org.mo

澳门童军总会OMB(葡萄牙语:Associação dos Escoteiros de Macau,英语:The Scout Association of Macau),是澳门的国际性童军组织,创立于1983年12月12日;2005年获澳门政府授予仁爱功绩勋章[1]

早在澳门童军总会成立前,童军运动早已出现在澳门中,不过因当时童军运动在澳门没落,遂童军运动在澳门短暂出现一段消失时期,后在1983年由一众有心人成立澳门童军总会,童军运动在澳门再次活跃。澳门童军总会在2018年第41届世界童军会议中,通过加入世界童军运动组织成为第168名会员。

宗旨

澳门童军总会于1983年创立,现设幼童军、童军及深资童军3个支部共37个旅。一如童军之父贝登堡的精神,澳门童军总会着重培养青少年的纪律、群体生活、领导才能和公民敎育的。1997年,被昔日的澳葡政府委任为澳门青年委员会委员。1998年,更得到澳门首个青年委员会奖和慈善功绩勋章。2005年,获澳门特区政府授与仁爱功绩勋章。

另外澳门童军总会亦出版月刊——《灯塔月刊》,2002年1月改名为《澳门童军》。

现时澳门童军会内人员

澳门童军总领袖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贺一诚

澳门童军副总领袖
社会文化司司长 欧阳瑜

荣誉会长
何鸿燊 崔世昌 邝达财 廖泽云 陈明金 卢景昭
吕强光 萧德雄 李志强 陈杰恒 周焯华

名誉会长
黎鸿昇 刘艺良 陈少雄 蓝铧缨 徐伟坤 梁维特
崔世平 陈永杰 吴立胜 都汶龙 胡顺谦 施利亚
李莱德 罗盛宗 冯焕文 周志文 陈明旭 潘鈫亮
李子丰 刘 满 赖桂文 梁伯进 胡家仪

会 长
马有恒

副会长
林润垣 张明星 沈常华 林学文 陈新涛 李国泰
施子学 李俊鸣 李俊杰 刘雅煌 李柱坤

名誉顾问
吴荣恪 梁庆庭 高开贤 容永恩 梁官汉 安栋梁
李向玉 官世海 尤端阳 施绮莲 刘光普 姚汝祥
温 泉 黄树森 李成俊 李鹏翥 李汉基 林金城
飞迪华 陈果齐 莫均益 陈洪俊 何 庆 何桂铃
毕 明 梁伟钧 蔡 球 崔煜林 龚 文 梁炽才
孔智刚 林淑华 韦辉梁 毕子融 霍志钊 黄仁民
林显富 蔡梓瑜 李宝田 周伯辉 陈志君 陈建熊
吕 纶 郑文玲 赵德和 王国英 林雷俊 张学森
潘志明 吕硕基 陈文彬 朱锦凤

法律顾问
黄显辉 赵 鲁

顾 问
郭 林 林伟濠 林 伟 李灼辉 黎 鹰 
梁云健 陈耀斌 龚树根 阮爱武 吴联盟 
邱荣利 赖 宏 李镇成

童军旅团组成

一个童军旅可由以下一个或多个支部组成:

支部 年龄层 设立童军团类别
幼童军 7岁半 - 12岁 幼童军团
童军 11岁半 - 16岁 童军团
深资童军 15岁半 - 21岁 深资童军团

各支部组织

幼童军团

  • 幼童军团团长(Cub Scout Leader)
  • 幼童军团副团长(Assistant Cub Scout Leader )
  • 幼童军团团教练员(Cub Scout Instructor)
  • 幼童军团团队长
  • 幼童军团队长(Sixer)
  • 幼童军团副队长(Seconder)

童军团

  • 童军团团长(Scout Leader)
  • 童军团副团长(Assistant Scout Leader)
  • 童军团团教练员(Scout Instructor)
  • 童军团团队长(Senior Patrol Leader)
  • 童军团队长(Patrol Leader)
  • 童军团副队长(Assistant Patrol Leader)

深资童军团

  • 深资童军团团长(Venture Scout Leader)
  • 深资童军团副团长(Assistant Venture Scout Leader)
  • 深资童军团团教练员(Venture Scout Instructor)
  • 深资童军团执行委员会主席(Venture Scout Executive Committee Chariman)
  • 深资童军团执行委员会副主席(Venture Scout Executive Committee Vice Chariman)
  • 深资童军团执行委员会委员(Venture Scout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

誓词、铭言、规律

誓词和铭言

阶级别 誓辞 铭言
幼童军 我愿尽所能:
对国家,对澳门,对信仰尽责任;
对父母,要关怀;对别人,要帮助;
对规律,要遵行。
愿尽所能。
童军 我谨以至诚宣誓:
对国家,对澳门,对信仰要负责;
对别人,要帮助;
对规律,要遵行。
随时准备。

规律

童军规律 解释
诚实 为人之道,首在诚实。无论做事、说话、居心,均须真实不欺。
忠孝 对国家和本地区要尽忠,对父母应尽孝。
助人 竭己之能,帮助别人。每日至少行一善事,不受酬,不居功,不望报。
仁爱 对亲朋须亲爱,对别人要和善。
礼节 对人要有礼貌。凡应对进退,均应合乎规矩,切记戒骄和戒噪。
服从 对于团体纪律,须确实遵守,对于国家和本地区法令须确实服从。
快乐 心境常愉快和乐观,时露笑容。无论遇到何困难,应处之泰然。
勇敢 义所当为,毅然为之。不为利诱,不为威屈,成败在所不计。
公德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利益。勿因贪图一己之便,妨害公众。
勤俭 好学力行,刻苦耐劳。不浪费时间,不妄用金钱。
清洁 身体、服装、住所、用具须清洁。言语须谨慎,心地须光明。
爱护生物 对无害于人类之生物须加爱护。保护环境,珍惜资源。

部门

名称 职能
内政部
  • 工作范围包括制订、修订及健全总会各项内政章则。
  • 监督各部门、旅部、童军对内政章则之遵行。
  • 协助处理本会制服成员违规事宜。
  • 专责向童军基层组织宣传、推广及解释总会各项内政章则。
  • 协助总会查核和监管各旅部之财政状况是否合理和健全。
  • 协助总会监管属下各旅部之“旅务委员会”、“旅执行委员会”之行政运作。
  • 协助总会对各童军单位于每年所呈交总会申报各项社会服务/会内服务各级优异奖励人士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议。
  • 协助总会调查和处理有关童军成员的投诉。
  • 协助新旅团筹备注册和成立的各项行政工作。
国际事务部
  • 扩大澳门童军总会在国际童军运动中的影响及其形象。
  • 负责与各国和地区童军组织的联系。
  • 每月定期与办公室、灯塔月刊编辑委员会联合编写总会大型活动纪要,作为送交世界童军运动组织以及亚太区办事处,以便协助宣传澳门童军运动之用。
  • 提供世界各国/地区童军活动和训练的最新资讯之中文译本转交总会办公室,和供灯塔月刊编辑委员会刊登。
  • 协助总会各部门及属下旅部与外地童军组织之联系。协助总会接待外地童军组织之来访。
  • 审批各旅部离澳外出进行之国际童军活动或邀请/接待外地童军组织来访之计划。
训练部
  • 根据世界童军组织的成年领袖政策指引,制订及执行总会有关领袖训练的纲领及章则,计划及举办每年度的领袖训练课程。
  • 审查各旅团领袖的训练水准及工作态度,按社会发展和童军运动的需要,设计及修订各级领袖的训练纲要。
  • 组成地区训练队伍,发展新的训练方法和技术。
  • 设计及执行总会各项与领袖训练有关之活动。
  • 支援新旅团筹备阶段相关的领袖培训工作。
青少年活动部
  • 根据世界童军组织的支部计划政策指引,制订及执行总会各支部童军的活动纲领及章则。
  • 策划及举办每年度的支部成员训练课程及活动计划。
  • 审查旅团各支部成员的活动计划质素。
  • 按社会发展和童军运动的需要,设计及修订各支部的活动计划纲要。
  • 组成专责委员会,发展新的活动计划以提升各支部成员参与童军运动的积极性。
  • 设计及执行总会各项有关支部成员的活动及比赛。
  • 支援新旅团筹备阶段相关的支部成员训练工作。
拓展及策划部
  • 提升澳门童军总会在本地区的形象。
  • 举办与拓展童军运动相关的一切活动。
  • 丰富童军文娱康乐活动。
  • 发展新旅团。
  • 开拓其他有利于童军运动的各种资源。
  • 统筹新旅团于筹备时期开展各项相关的工作。
  • 协调有关部门:训练部、支部计划部、内政部参与新旅团筹备建立期间给予的各项支援工作。
公共事务部
  • 协助总会在本地区扩大宣传澳门童军运动的工作。
  • 协助总会与国际或本地区非童军社团组织之联系。
  • 组织童军参加国际或澳门非童军社团组织邀请之外地及本地区活动。
  • 接待外地来访本会之非童军组织。
社会服务部
  • 落实总会“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政策,加强童军公民意识教育。
  • 代表总会组织和协调童军队伍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 应总会的需要,调动童军队伍会参与各项会内服务工作。
  • 统筹及举办童军参与社会服务前所需的各项专门和具进度性的培训工作。
  • 监管参与服务工作的童军成员之形象、纪律和服务质素。
  • 协助总会对各童军单位于每年所呈交总会申报各项社会服务优异奖励人士的资格和条件进行核实和统计。
资讯科技部
  • 组织及协调各方会内或会外人士运用资讯科技协助总会推广童军运动。
  • 建设澳门童军总会网页。
  • 搜集及推介适用于推广童军运动的资讯在网页发放。
宗教事务部
  • 加强与本地区的各合法的宗教团体之联系。
  • 协助总会应合法宗教团体的要求,组织童军队伍会参与其举办之各项活动。
  • 协助合法宗教团体成立其童军旅团,但该宗教团体的宗旨须没有抵触澳门童军总会成立旅团之原则。
青年事务部
  • 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更广泛地宣传澳门童军总会,达至拓展澳门童军运动的目的。
  • 招募本地区青年人士成为本会制服或非制服成员,扩大童军活动领域。团结童军、会内外人士、退役童军和童军领袖等,使之继续为澳门童军运动作出贡献。
  • 配合总会领袖招募政策的推行。
  • 举办及参与澳门及澳门以外的青年团体所举办之青年活动。
  • 与本会公共事务部协调派出童军参与澳门青年社团活动。
总会乐团
  • 以演出作为桥梁,推广澳门童军的社会形象。
  • 丰富童军文娱生活,提高童军对音乐的兴趣和造诣。
  • 为童军会员开办各类乐器训练班。
  • 为澳门青少年开办各类乐器训练班。
  • 参与和举办社会公益演出活动。
内地活动联络部
  • 扩大澳门童军总会在国内的影响及其形象。
  • 负责与国内各省、市和自治区非童军社团组织的联系。
  • 组织童军参加国内或澳门非童军社团组织邀请之内地及本地区活动。
  • 接待内地来访本会之非童军组织。
  • 每月定期与办公室、灯塔月刊编辑委员会联合编写总会大型活动纪要,作为送交世界童军运动组织以及亚太区办事处,以便协助宣传澳门童军运动之用。
  • 协助总会在本地区扩大宣传澳门童军运动的工作。
  • 协助总会各部门及属下旅部与内地各单位组织之联系。
总部 负责统筹及执行总会的行政工作,以使童军运动能顺利推行。

会址

澳门童军总部

澳门童军总会的会址设于澳门半岛新口岸北京街183号海冠中心7楼,自1999年总部在氹仔卢伯德圆形地氹仔炮台运作,作为童军的综合活动的基地。

旅部

澳门童军总会共有39个旅部,现时仍然有28个旅部仍然运作,包括6个公开旅 (包括乐团)、16个学校旅以及6个团体公开旅。

参考文献

  1. Macau. Inspecção dos Serviços Económicos. Directório de Macau. A Inspecção. 1937 (葡萄牙语).  |issue=被忽略 (帮助);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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