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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結構(也稱:字式)是指漢字形體的結構方式。因漢字歷史悠久,字數又多,所以學術界在漢字結構方面常持有分歧。
部分學者依照六書的解釋把所有的漢字分歸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和假借六類。宋朝的鄭樵在六書的基礎上對那六種結構做了進一步地分類工作,並且把所有漢字概括地分為獨體文、合體字兩大類。清朝戴震提出了「四體二用」的一說,認為六書中所分出的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四類才算真正的漢字基本法則。轉注、假借漢字結構為補充法則。近代的學者則依照國際標準用基本形素的眼光對漢字做分析,認為漢字的基本結構可分為形、聲、意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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