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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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体字(亦称又体或体,《说文解字》中称为重文)是指读音、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汉字。异体字又可分为两种:在任何情况下读音和意义都一样的异体字(下称“完全异体字”)和只在某些情况下才相通的异体字(下称“部分异体字”)。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台湾,“够”是“够”的异体字(完全异体字),“强”是“强”的异体字[1],但在中国大陆却恰恰相反[2]

对异体字的理解

传统上,只有严格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3],即是指读音意思二者皆相通的字,如“汇”与“滙”,而像“云”与“云”等已经分化、现代字义完全不相同的字,不算异体字。部分异体与古代的假借相似,主要视乎其常用度而定。

一些字形差异,如“温”与“温”等,有时也会被视为异体字。

日本,《当用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上通行的汉字为新字体,有时传统的旧字体也会被视为异体字,如“”有时会被视为“”的异体字。[4]

中国大陆在简化汉字的时候将很多汉字合并,并归为异体字,这些异体字都被废除。异体字中的选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淘汰的异体字当时为1055个,如“并发症”中的“并”字、“耻骨”中的“恥”字、“眼泪”中的“涙、泪”字、“脉搏”中的“脉”字、“天麻”中的“蔴”字、“吸烟”中的“烟、烟”字等。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像“邱”姓可以不改为“丘”。

此外还需注意以后的3次改动:1956年恢复“阪”、“挫”2字为规范字;1986年《简化字总表》收进的“诉”、“晔”等11个类推简化字为规范字;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骼”、“薰”、“黏”、“愣”等15个字为规范字,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据此,“骨骼”不能再写成“骨胳”,“黏膜”不应再写成“粘膜”。

1993年9月3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字应用管理司删除“熔〔鎔〕”组,再将“鎔”类推简化为“镕”,[5]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名字如按照《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应该称“朱熔基”,但他原来起名时定的是“鎔”,香港有的报纸说,用“熔”就是熔化基础,而用“鎔”则是铸造国基,但“鎔”却是被淘汰的异体字,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

《一异表》最主要的不足是整理不够严谨。此外还将不少常用于人名的异体字废除,造成了很多问题,例如废除“浚”的异体字“濬”,会使人混淆晋朝大将王濬王浚,再如将常用于女子名、带“愉快”义的“媮”字视为“偷”的异体字废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 (ㄊㄡ)”还有另一读音“yú (ㄩˊ)”),人名“小媮”会变成“小偷”。

分类

下列是一些关于异体字的例子(建议使用Firefox浏览器来分别):

正写与俗写

中国传统文字有“正写”和“俗写”,“正字”和“俗字”之分。正字为作官方制订的文体,为正式字书所用,多是较符合造字原意;俗字则是民间为书写方便,减省或变化笔划而成,但现在很多俗字例如“为”在繁体字使用地区已被接纳为标准写法,而原本被视为正字的字则被称为“本字”。这些不同写法的字通常亦被视为异体字的一种。

正字 俗字

上表例子中“帚”字以上俗字的笔划多,“来”字以下正字的笔划多。其中,“䏣”、“虵”、“㛐”今天不通行;今“然”、“燃”及“华”、“花”两字分化。

正字与异形字

正 字 异形字
岛嶋
𣑯
鹅鵞

中日韩汉字

有些字在中文里是完全的异体字,在日文里则有别的用法,因此这些字在日文里被视为另外一个不同的字,而不视之为异体字。如“咲”,在中文是“笑”的异体字,在日文则有“绽放”的意思;“菓”在中文是“果”的俗字,在日文则是指“糖果、零食”,且这两个字都被收录在日本《常用汉字表》里。

有些写法在古书中出现过,现代中文里已为非标准字形,但在日本汉字韩国汉字里却是标准字形,日文、韩文中有些字通行的写法跟中文通行的写法不同:

中文汉字 日本汉字 韩文汉字

参见

参考资料

  1. 《商务新词典》. 商务印书馆. ISBN 9789620702877 (繁体中文(中国香港)). 
  2. 《现代汉语词典》 第6版. 商务印书馆. 2012年6月. ISBN 9787100084673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3. 《〈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 商务印书馆. ISBN 978-7-100-10093-9. 
  4. 改定常用汉字表 (PDF). 文化审议会. 平成22年6月7日 (日语). また,常用汉字の异体字(“嶋”,“国”など)は検討対象から外した。 
  5. 汉字规范的换位思考. 2005-07-08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